平安产险包头 | 解读“借/贷款保证保险”
家住呼和浩特的李先生一直想开一间属于自己的火锅店,由于李先生没有稳定的工作,跑遍了很多银行却都没有批款成功,后来,在朋友的建议下,李先生通过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获得了金融机构一笔贷款终于圆了梦。不过,李先生也很想知道,为什么贷款还要买保险?这算不算“强制搭售”呢?
借/贷款保证保险释义
2020年6月16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的《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投保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中明确:“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俗称“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作为投保人,银行等具有合法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被保险人,当投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代为偿还的保险业务,具有融资增信和风险保障的功能。在实际业务中,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往往要求借款人通过购买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供还款保障,以获取贷款资格”。
2022年1月18日,湖南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的《湖南银保监局提示金融消费者——正确认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指出:“此类银保合作模式本身不构成捆绑销售。建议金融消费者通过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和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另外,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贷款保证保险销售管理及投保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0]1070号),明确贷款保证保险属于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该产品的借款人是投保人,出借人为被保险人,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所以,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是以借款为前提,不可脱离借贷行为单独存在,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属于“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
借/贷款保证保险的政策支持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指出“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2018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文章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消费信贷提供增信支持。
在银保监会2019年12月30日出台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号)中,提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2020年3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9号文),鼓励保险机构向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保证保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
2020年5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银保监办发[2020]39号),进一步加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7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商业银行可与有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合作,并向客户收取相应地费用,“银行+保险”模式存在及收费的合理性”。
综上,请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借/贷款保证保险,结合自身的融资需求、还款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是否投保。另外,投保人投保借/贷款保证保险后,如产生纠纷,要通过保险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正规渠道解决,不要轻信电话、短信、视频媒体、微信网络等渠道发布的“代理退保”“代理投诉”“代理维权”等不良信息,切忌将银行卡、身份证及保单等材料轻易交给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或者陷入金融骗局。
平安产险江西分公司: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知多少?
一、什么是借款保证保险?
借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投保人为借款人,被保险人为出借人。
二、借款保证保险有什么用处?
·客户需借款时,可投保借款保证保险,通过保险的增信作用,以提高借款的成功率。
·对于出借方,借款保证保险为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对于借款方,借款保证保险为其个人信用加了一层保障,增大了借款成功的可能性。
三、正确认识借款保证保险与借款之间的关系
·借款保证保险是以消费者(借款人)为投保人,放款方(出借人)为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险产品,当消费者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向放款方进行理赔。该保险不同于传统人寿、意外健康和财产保险,是为有融资需求的消费者提供增信服务,以提高其获得借款的成功率。
·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条件及需求自主选择购买借款保证保险。该保险以借款为前提,无法独立存在,不属于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消费者符合放款方资质条件的,可直接向放款方申请借款,无需购买借款保证保险;不符合条件的,可购买借款保证保险以获得增信支持。
四、借款保证保险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9号文)中提到:“鼓励保险机构向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保证保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适当降低保费”。
·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往往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征信数据不够完善,通过购买借款保证保险获得增信,能解决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为融资提供更高效的通道。
·疫情期间,大量企业延迟复工,使得原本收入不稳定的小微企业受到更大经济冲击,借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一道保障,帮助小微企业在疫情后期贷款需求回升的浪潮中“不掉队”。
五、借款保证保险的投保须知
·购买借款保证保险前,请投保人充分了解借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特点,并结合自身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决定是否购买。
·购买借款保证保险时,投保人需确保为本人购买,避免指定他人代为操作,请勿将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
·购买借款保证保险后,投保人除按照贷款(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外,还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
·保险公司若在履行保险赔付责任后获得对投保人的债权,投保人需向保险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六、保护个人信息,防范不法代理
当前,一些机构或个人诱导投保人退保牟取不当利益。主要做法包括:
·向投保人出售“投诉技巧教程”,赚取所谓的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诱导、强迫投保人签订“代理维权服务协议”,预先收取费用或者承诺成功逃费、逃债后收取提成;
·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不实退保、退费、退息、免债等信息,虚假承诺、招揽投保人以获取不当利益。
在此,平安产险江西分公司温馨提醒您:请投保人注意个人信息安全,警惕不法代理行为,以合法途径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平安产险江西分公司供稿)
编辑:刘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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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品信息
额度:最高50万
利率:0.55%-0.85%
期限:12期、24期、36期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②申请条件
年龄:23岁(含)—55岁(含)
借款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持有第二代身份证
③额度评估方式
商业保单:年缴2千及以上,两年三次。如缴纳满5年6次最高40倍
按揭房:主还款人满半年,如还满60个月最高可110倍
公积金:600及以上,满12个月。最高可600倍
全款房:房产未抵押,可市值的20%;
④征信要求
查询:近两个月贷款审批次数3次,平安第4次
逾期:近两年连三累六
负债:网贷三笔及以内,额度不超过20万
案件:企业和个人名下无未结案件、执行、失信人、诉讼;
⑤申请资料
身份证,实名制手机号、平安银行卡
⑥准入区域
全国95%范围地区准入,全程远程线上操作流程
禁止行为: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股票、基金、理财等投资;
温馨提示:贷款有风险,借钱需谨慎,根据个人能力合理贷款,理性消费,避免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