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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保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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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的贷款除了利息为什么每月还有保险费,担保费和服务费?

如果你问在中国哪些地方可以贷到款?我相信八成以上的人都会不假思索的说:银行!

没错,我国的银行都是股份制有限公司,既然是公司那就是要盈利的,吸收资金然后再放贷给有需要的人或企业,赚取利差,这就是银行的主要生存之道!

那么,我们再思考一下,除了银行还有其他机构可以贷款吗?有人说网贷很方便,有人说消费金融公司也可以,也有人说小额贷款公司……其实,你所说的这些机构,他们用来放贷的资金大部分也是来自于银行,另外一部分来自于财富公司的理财,比如P2P。当然也包括我今天要说的~信用担保公司!

信用担保公司负责放贷,但是自己并没有资金,他们的资金来自于银行或者信托,资金方是有很多的,但是不管谁提供的资金,都是有利息的,比如银行,他以月息6厘的利率向符合条件的人发放信用贷款,客户的逾期风险由其自己承担。也可以用同样甚至更低的利率把钱提供给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承担客户逾期的风险!

而在这中间担保公司起到一个担保人的作用,就像我们在信用社贷款,信用社要求我们找一个有资产的企业主或者公务员之类的有偿还能力的人来给你担保,他才会给你发放这笔贷款!

当然,担保并不是无偿的,所以会有担保费,不过这个费用比较少!

能在银行直接贷款的人不会去担保公司(除了对贷款一无所知的人),资质达不到银行条件只能去担保公司借款的人,逾期风险就比较高了,担保公司为了转移自己的部分风险,就会找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标的就是每一笔贷款,客户按月缴纳保险费,一旦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贷款的本息!

这就是月保险费的由来!

信用担保公司通常都是大型的持牌金融公司,比如平安普惠,大地时贷,阳光,人保,太平洋等等,都有自己的风控、签约、内勤各部门和庞大的业务人员,所有的人吃马喂都需要支出,况且公司还要盈利,所以会有服务费,均摊到每个月,就是月服务费!

因此,每月利息加上月担保费,月保险费和月服务费就是本笔贷款的月综合利率了!

目前这个月综合费率基本在0.7~1.2分之间。就是借10万,每个月平均700~1200元的费用!相比较之前,降低了三成。就如下图

有人会觉得,这个利息太高了,甚至大骂其高利贷;也有人觉得还可以,短期周转一下可以接受。众说纷纭!我想说的是贷款利率的高低从来没有绝对值,只有相对值。

马云的借呗日利率万5,折合月息1.5分,很多人依然在用;银行优质客户的利率只有3厘,其中依然有人在追问,有无息贷款吗?

因此我们需要明白其中的底层逻辑,不管是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放出的每一笔贷款,它所考虑的都是两点:一,借款人不还款的概率有多大。二,借款人一旦逾期不还款我需要承担多大的损失!

银行直接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能太高,因为有银保监会的监管;信用担保公司的贷款利率不能太低,因为太低了没有利润,没利润的事情没人干!

记住你的资质决定了利率的高低,资金的成本决定了它的价格!

如果你投资的收益能超过借贷利率

如果你无法找到更低成本的借款

如果你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急需这笔钱

如果………

这也只是你的一个备选项而已,选择权都在你自己。

成年人的世界有太多的无奈,若非情不得已谁又会去举债,如果有额度,就当它是我们汽车上的第五个轮胎~备胎!

监管194号文,平安普惠的保单悖论,网贷借款人应该如何应对?

平安集团业务员对客户宣传,买个人寿保单,买个意外保险、买个履约保证保险,买个1万保额,未来可以申请保单贷款25万!这个真是骗你没商量!

客户如果听了业务员的话,那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为什么?那时候业务员都不知道去哪儿了,再一个口说无凭,证据早已缺失。

保单贷款偷天换日,在网贷江湖大行其道

所谓新型“保单贷款”,只不过是平安及其他保险公司放贷营销的一个噱头平安集团下属的平安普惠为了谋取高额利润,联合平安财险和寿险,确实弄出了两款新型保单贷款品种,宣传语也是可以达到年保费的25倍以上,这就是营销吸引客户的一个噱头。

信用履约保证保险的保单贷款是成功的掩盖了其高息放贷的事实,将附加的费用,通过保险费、服务费、担保费进行了收取,这就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做法。借款人申请之后会发现,自己将承担高额借款利率,而且还无法脱身,里面的套路是一环套着一环。

寿险保单贷,也是平安业务员重点推介的一种借口。但其中的寿险是为了营销引诱借款人上过来,而造出来的借款品种。其实借款人有无寿险保单都无所谓,因为此类借款利率吓人,堪比高利贷,寿险单子只是忽悠用的,不能有效降低借款利率的。

自从这个套路被平安保险业务员发明之后,其他还有大地保险、人保财险等等,紧跟不放,也都宣称了类似产品,很多人以为是获取大额借款的好机会,等入套之后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啊!附加费用又高,条款也苛刻,借款总成本堪比高利贷啊!

平安普惠创造很多新名词,进行内容偷换,目的就是客户营销

真正的保单贷款是保险公司传统业务,利率一般不高于6%,也不能杠杆借款真正的保单贷款,也叫保单质押借款,其实是指人寿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抵押物,申请一笔保单抵押借款,一般最大金额为保单现金价值的90%之内。这个是保险公司的传统业务,保险公司在10年前就有此项业务,而且利率一般都不高,大约是在6%之内。

因为如果借款人欠款到期无法归还,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将寿险保单失效,之后将保单内蕴含的现金价值收回。所以此项业务对保险公司来说是没有任何风险的,自然放款利率也不会高。

传统的保单贷款非常简单,利率很低

个人贷款中搭售的信用履约保证保险,从未真正做过风控,变成乱收费的工具平安普惠及平安财险发明的所谓保单贷款,实质是要求借款人购买信用履约保证保险,作为其贷款的增信措施。之后依据投保额找寻金融机构,他们做放款中介,进行贷款的撮合成交。

原来信用履约保证保险产品以前是针对企业借款使用的,而且保险公司需要进行针对借款人的严格审核,后来被引申到个人信用贷款中,作为增信措施使用。它的内涵逻辑就是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方的本金利息,则保险公司代为归还。

在实际操作中,借款人无人知道要买此种保险,也从未表达过购买意愿,也无人给他们进行保险调查都和风控审查,也无人实现看到过保险合同,也从未同保险公司任何人员发生过往来,都是在平安普惠APP中一键确认的!

如果金融机构不独立对借款人进行风控审核,如果保险公司不独立对投保人做过风控审核,如果借款人事先没有得到过保险合同,如果平安普惠首先清清楚楚告知借款人各项费用和条款,那这个借款有人会借吗?

平安普惠包办金融机构该做的事情,将保单变成了高利息工具

保单贷款就引申出了一个法律问题,保险公司单位归还后,还能向借款人进行本息之和的追索吗?如果保险公司代位归还后,可以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和利息,那么借款人不相当于为同一笔借款负担多次成本?其买保险的意义何在?自己给自己上套?

如果保险公司不可以进行追索,那么所有借款人在买完保险之后,都不会去归还贷款本息了?因为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那么他要去承担责任。

这就变成了一个逻辑悖论。怎么解决呢?肯定不是当前的方法。最简单的解决方案就是如果使用此类保证保单保险,其保险费应该是由放款人资金方去支付,而不是由借款人支付。那么在借款到期逾期后,保险公司代为归还本息和之后,自然就获得了越位追偿的权利。

目前此类保单保险,保险费支出就不该归借款人付出,变成了贷款成本的一部分。而且其保险费非常昂贵,一般最少是借款本金的年化8%~12%之间。这种保单贷款已经成为了网贷机构或者是所谓助贷机构,变相收取高额服务费的一种方式。

履约保证保险需要以保险公司为核心来推进,自己审核风险

借款人(投保人)如何去进行有效维权?194号文有着明确答案过去针对企业的信用履约保证保险,是由企业借款人发起申请,保险公司进行严格审核,并且自负风险,形成的一种担保责任,他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相互合作真实意思的表达。

但是针对个人的所谓保单贷款,已经成为金融乱象的一个典型表现。所以如果借款人使用了保单贷款,现在是可以去维权!向银保监会部门去进行有效举报,依据就是银保监会发布的194号文。

194号文全程为《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9月份发布,要求所有保险公司、银行在年底之前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整改工作。

1.举报涉事的保险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取消保险合同,退还保险费

在194号文第二大部分,“关于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中的第四部分“互联网保险方面”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

“将投保过程嵌入其他诸如网络借款等业务流程,而对保额、保费、保险责任、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等投保信息告知不足,导致消费者对投保不知情。”

“在网络销售中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如与第三方网络借款平台合作,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投保意外险、保证保险等,若不投保则无法办理借款。”

直接想银保监会的保险投诉受理部门进行举报,要求纠正违规行为,保险合同作废,退回乱收保费。

2.举报涉事的银行等有金融放款牌照的资金方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取消捆绑收费行为,停止代收违规费用

如果资金方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同时分别向银保监会举报,同样依照的是第194号文,在第一大部分,“关于银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中的第五部分“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方面”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

“与第三方机构通过合同约定开展各种合作,但未检查和有效管控合作机构执行情况。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第三方机构不得存在误导销售、暴力催收、强制搭售、针对同一服务项目同时向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重复收费、巧立名目多收费、滥收费、非法获取客户个人信息等行为。”

“在信贷业务中,违规与各类中介、咨询公司等第三方“合作”,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唯有接受第三方服务并支付费用等附加条件,才能获取正常贷款的相关手续及获得贷款。”

直接向资金方当地银保监局或者银保监会进行举报,诉求取消乱收费行为,按照原借款合同进行履行。

194号文指明了维权的方向和方法

后记: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时,要分开,不要混杂在一起,以免监管部门迷惑,举报保险公司就说保险公司问题,举报银行就说银行问题。记得同步录音和留下举报证据。

为什么现在我们保险公司的口碑不佳?就是有这些只为了做业绩而从不为投保人负责的保险业务员在,未来记得在与所谓保险业务员打交道时,一定要小心谨慎,注意随时留下证据,以便未来有效投诉他们。

银保监会是最高监管部门

平安普惠“套路贷”?借233万交15万保险费

贷款越来越容易了

套路也越是越来越多了

近日,市民萧女士反映,自己在平安普惠办理抵押贷款233.6万元,却发现在归还本息之外,自己还要额外缴纳近15万元的保证保险费。

平安普惠客服称,保险主要保障出资方的资金安全,帮助增加借款人信用,方便从银行贷款。

但萧女士认为,业务员没有告知其每月扣款中包含这笔费用,自己是在不知情情况下才签订了保险协议。她已向平安普惠提出退款要求。目前,暂未有明确答复。

投诉:借款230万

发现被缴15万保险、服务费

2019年7月,家住外地的萧女士接到了平安普惠的业务员电话。电话里,业务员向她推荐贷款业务。她回忆称,当时对方自称平安银行的员工,表示贷款由平安银行放款。

萧女士在业务员的带领下找了一家赎楼公司,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赎出,再申请这笔贷款。肖女士称,当初对方承诺等贷款正式批复后再赎楼,可她却是在赎楼后第十天才拿到正式批复。

因无力偿还赎楼公司代为赎楼的34万和每日高额的赎楼费、酒店住宿费,再三考虑下,萧女士在平安普惠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借款233.6万元。

然而直到最近,萧女士才发现,实际每月还款金额,远超出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125%。

在其提供的银行交易流水中,每月还款金额为8.2万。

72262.48元转入账户显示为“普惠(南京)”

7318.69元转入“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775.17元转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萧女士找到了一份《关于保证保险业务及债务清偿安排之协议书》。其中约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7年10月9日,萧女士可向平安财保申请累计最高不超过389.5万元的保证保险金额。

保证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因被保证人行为使被保险人受到经济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形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贷款合同的借款方和贷款方,保险人是依据保险法取得经营保证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

萧女士表示,当时贷款时,她签下了几份合同,都没有细看。粗略一算,除了本金和利息外,自己还额外交了近15万元。

她认为,自己在不知情情况下签订了保险协议,贷款过程中业务员三次强调除本金利息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萧女士认为,业务员行为有“套路贷”嫌疑。虽然她已还清借款,但希望平安普惠能退还多收的费用。

业务员:手续费、担保费、

基本利息相加等于签约利息

公开资料显示,平安普惠成立于2015年7月7日,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旗下开展融资担保、融资咨询和小额贷款等业务的金融服务公司,主要为广大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者、普通工薪阶层提供专业借款服务。

聚投诉平台显示,截至7月3日,针对平安普惠的投诉量已突破2.4万件,达24953件,投诉解决率为27.74%,投诉问题集中在强制收取保险费及服务费、高利转贷、暴力催收等。

对于萧女士的疑问,负责此事的业务员表示,办理贷款的每一步,都是由萧女士亲自操作,业务员没有过多干涉。

在实际签约条件与承诺不符方面,业务员解释是因为萧女士的申请条件不符合最初贷款项目申请。

而萧女士每月银行账户所扣三笔费用中,其中一笔是由银监会规定收取的保证保险费,另一笔是平安普惠收取的服务费,只有一笔是偿还本金和利息。

还款费包含了手续费、担保费和基本利息,综合在一起就是当时签约的利息。

另一位业务员解释道。

随后,记者致电平安普惠热线。客服表示,平安普惠协助客户向保险公司小贷公司以及合作银行办理借款服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平安普惠有抵押贷和信贷业务。借贷人在申请信贷业务时,会应资金方那边的要求,需要贷款人购买保险来帮助增加信用,方便从银行那边获得这笔贷款。

该保险主要保障出资方的资金安全,保险费包含在贷款人每月还款计划里。而像肖女士这类抵押贷只能通过线下签约中心进行贷款。具体情况需要本人前往线下签约中心查询确认。

萧女士已联系平安普惠,要求做退款处理。目前,暂未收到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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