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近日央行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公告还明确了年化利率的计算标准,即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
此次公告,是央行首次提出要求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也首次明确了贷款年化利率的计算方式,可谓金融行业里程碑式的政策出台,备受从事贷款业务机构如金融消费公司、网络贷款平台等关注,也引发媒体舆论与金融消费者聚焦。
近年来贷款市场乱象频发,利率的标准不一、不透明也是深层次原因之一。有意遮蔽贷款成本、相关信息选择性公开,有的甚至套路营销误导消费者贷款利率低,特别是一些年轻大学生陷入网贷而难以自拔的新闻时有报道。
据相关机构研究发现,不少标榜低息的网贷产品,换算为年化利率后,息费均高于正常的银行贷款利率。近日有媒体收集9家网贷平台公示年化利率,有2家年化利率16%,其余的都是20%以上,最高的年化利率达36%。据报道,有消费金融公司在27.45%利率的基础上,对于逾期还会加收50%的罚息,综合年化利率超过36%。再如一些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只展示日息、月息,有的干脆采用“10000元借1天利息仅2元”等诱导性的营销方式,看上去利率较低,但事实上贷款年化利率没有计入或少计入服务费,造成贷款利率低的假象,而贷款机构则通过各类服务费用获取超额利润,这无疑增加借款人的隐形借款成本,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由于利息计算比较复杂,不同的本息支付方式其利息计算方式不一样,缺乏会计或金融专业知识的普通金融消费者常常也缺乏计算实际利率的能力。公告不仅要求明确披露实际利率,更要求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可以说从专业的角度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以往放贷机构以各种名目收取管理费,俗称为“砍头息”,即借款人拿到的资金比约定的本金金额少。针对这一现象,公告首次明确了贷款年化利率的计算方式,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贷款本金的年化比例,并强调“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将隐藏的成本透明化,让信息对称,避免借款人陷入债务陷阱。
公告凸显信息对称透明,也意味着我国监管部门对放贷机构信息披露的要求前进了一大步,并进一步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监管部门均要求放贷机构明确年化贷款利率。
公告的出台对以上状况,可谓有明确的针对性。此外,笔者认为规范贷款利率更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特别是其中的弱势群体。
央行规范贷款利率,年利率明示,也意味着低利率贷款将更具有竞争力,这将推动贷款行业整体利率下行,行业间竞争加剧。具体而言,银行业务或较少受影响,消费贷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波及最大的将是贷款利率相对较高的网贷平台。此外,新政对小额贷款公司也会造成一定压力,由于整体利率下行,小微贷业务必将受到影响。
对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而言,央行规范贷款利率,对于避免行业间无序恶性竞争,对金融行业的信息对称透明仍是大有裨益的。新政已来,后期执行状况和影响如何还在于具体落实措施的到位与否。
作者:■何翠云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1年第3号公告,明确“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为什么贷款年化利率还值得央行专门发布一个公告要求明示?这个问题,可以从公告目标、明示年化利率的重要性和消费者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角度看。
央行发布公告主要有两个目标,一是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由于一些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利用大众不完全清楚年化利率的漏洞,给出有误导性的贷款利率、甚至只给还款计划而不明确利率,而正规金融机构却必须明示年化利率,这就会产生不当竞争。二是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少人缺乏必需的金融知识,对实际贷款利率没有清晰概念,导致因无力偿还而陷入债务陷阱。要求放贷机构必须明示贷款利率,可以帮助相当一部分金融消费者,从源头避免落入债务陷阱。
明示年化利率为什么重要?用一个小例子来说明:假定一位借款人借100元,一年之后一次性还本付息108元,那么年化利率为8%,这种利率是公众习惯的年化利率。但如果还款计划是等额本息,也就是每月还9元,共还12个月。此时,金融消费者每个月都需要偿还9元,但第一个月结束时消费者使用的本金是91元,第二个月是82元,以此类推。到最后一个月,消费者实际使用资金是9元,同时要偿还9元。由于消费者每个月使用的本金不同,对应的资金成本也就不同。按照央行要求明示的年化利率计算,放贷机构应当明示年化利率14.66%,这远高于一次性还本付息情况下的8%。
另外,公告还明确了“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与各类费用。”在上述借贷案例中,假定放贷机构还要收取8元钱的“信用保障金”,也就是消费者第一个月实际到手92元,但还是每个月还款9元,此时实际年化利率已高达30.7%。
综合以上两种情况,如果没有息费,放贷机构应当明示年化利率14.66%;有息费则应明示年化利率30.7%。央行公告的出台,意味着放贷机构不可以在不明示年化利率的情况下,以直接给出每月偿还等额金额的方式,与金融消费者签订借贷合同。
对消费者来说,至少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维护自身利益:第一,因为央行已要求所有放贷机构必须在所有场合宣传中明示年化利率,所以金融消费者在借贷时要在广告和借贷合同中查考有没有年化利率,特别是那些从未明示年化利率的放贷机构借款;第二,如果放贷机构有年化利率,要确认其计算方式是不是按照央行的方式来执行、是否包含全部息费,可以采用一些第三方利率计算器来确认年化利率的准确性;第三,如果因为放贷机构未明示年化利率产生司法纠纷,可参照民法典第一案寻求司法帮助。在该案中,借款人发现虽然约定年化利率为11.88%,但实际年化利率是20.94%。二审支持了实际年化利率。央行要求明示的年化利率将成为司法判决的重要依据。
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发达国家的监管部门均要求放贷机构明确年化贷款利率。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公布的TILA(诚实信贷法)B部分,不仅要求披露该信息,而且要求显著书面标示。欧盟的消费者信用法规也有类似规定。本公告的出台,是我国金融功能监管进步的重要步骤,也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接轨。
作者:□沈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规落地 银行晒出信用卡分期“年化费率”
长期以来,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各类贷款时,利率展示普遍存在“不明示、不易懂”等现象。为此,央行近日出台了“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的监管政策。距离新规发布仅数日,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已有银行开始尝试向消费者明示信用卡分期年化利率。这不仅能让消费者对借贷信息有更为清晰的认知,也对有效遏制“冲动消费”奠定了基础,但同时明示分期年化利率也对银行用户分层、风险定价提出更高要求。
银行明示“分期年化利率”
“因高额费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贷款时应明确告知贷款人的贷款利率”“银行侵犯了我对合同里利率的计算方式及借款利率的知情权”……近年来,因手续费利率展示模糊不清,银行频频登上投诉“黑榜”,其中又以信用卡分期业务投诉居多。
在众多投诉中消费者均提到了“借款利率模糊不清”“利息计算方式未对客户明确告知”等情形。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大多难以直观形成“年化利率”的概念,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清楚认识到真实借贷成本,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已有两家国有大行开始明示信用卡分期年化利率。
北京商报记者近日发现,4月1日-6月30日,建设银行对信用卡消费者推出了“办分期、享优惠”活动,在活动期间,持卡人成功办理账单分期,享手续费率低至7折优惠(即3期0.53%、6期0.49%、10期0.46%、12期0.42%、18期0.42%、24期0.43%)。值得注意的是,建设银行在展示界面还明示了“享优惠”活动后对应的近似折算年化手续费率,分别是:3期9.51%、6期10.01%、10期9.91%、12期9.18%、18期9.34%、24期9.61%。
建设银行表示,近似折算年化手续费率是通过计算内含报酬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后年化而得,并非消费者支付的手续费/交易额比例,实际支付的手续费金额仍以账单列示为准。
近似折算年化手续费率这一计算指标通常存在于合同之中,并不会对外进行展示,这也是消费者一直以来忽略的信息。北京商报记者从建设银行客服人员处了解到,“这项指标一直都有,只是一直没有显示,随着客户询问较多,最近对消费者展示出来了”。
在调查过程中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工商银行也于近日向消费者明示了这一指标。根据一位信用卡消费者提供的信用卡还款分期截图信息来看,工商银行在消费者选择期数下拉菜单中展示了两项指标,第一个为手续费率、第二个是近似折算年化手续费率。
一位支付行业人士介绍称,折算年化手续费率是将日利率、月利率通过公式转换为年利率,贷款产品只有折算成年化利率,才能知道最终的贷款成本。对两大国有行明示信用卡分期年化利率的举措,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分析称,两家国有大行明示年利率的举措一方面能够响应监管号召,另一方面则是在金融营销宣传工作的规范性方面进行落实,有助于金融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银行产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针对明示信用卡分期年化利率的缘由,北京商报记者尝试采访上述两家国有大行,但并未得到回复。
分期价码不可“躲猫猫”
利率是贷款产品的核心要素,3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
通常情况下,信用卡一般有三种费率,第一是透支消费,第二是分期手续费,第三是逾期利息手续费。各家银行手续费的标准不一,但计算方法大致相同。一位银行客服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介绍了近似折算年化手续费率的指标,她介绍称,“近似折算年化手续费率表现的形式不同,可以理解为年利率,只是在分期的时候会对消费者进行展示,银行的费率都是固定的”。
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中关注到,招商银行虽未在总账分期中对消费者明示折算年化手续费率,但在订单预览中也显示了折算年化手续费率信息。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明示了信用卡分期年化利率和对应金额后,消费者也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同时也在无形中减少了“冲动消费”的举动。那么此举是否会对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造成冲击?
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指出,相对来说,更有实力的国有大行做此类营销、人群分类的能力更强一些,相对来说产品也更加丰富,明确年化利率对信用卡分期业务也是比较大的一种促进。从源头上会让消费者觉得行业更加规范,除此之外,在明示利率的基础之上银行进一步做好分层、风控手段,对之后的获客也会带来益处。
苏筱芮亦认为,对于此前就规范经营的银行而言,明确年化利率对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影响有限;而对于此前频繁利用诱导话术吸引用户开展分期的银行而言将会带来冲击。规范展示年化贷款利率将使得行业正本清源,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诞生。
用户分层、风险定价待提高
财务角度方面,为了落实《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多家银行将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收入及相关支出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重分类至利息收入,也在近期披露的年报中体现。
从已经发布2020年年报数据的21家A股上市银行可以看出,分期业务已成为银行信用卡发力的主要渠道。国有大行中,中国银行2020年信用卡分期交易额3637.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3%;邮储银行2020年信用卡分期交易金额634.45亿元,同比增长16.38%。农业银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人卡透支增长14.4%,主要是该行由于信用卡分期业务保持较快增长。
不过需要关注的是,2020年受到疫情冲击,银行资产质量承压,信用卡类贷款不良率攀升也最为显著。例如,截至去年末,民生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率3.28%,比上年末上升0.8个百分点。另外,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银行信用卡类贷款不良率也有所上升,上述7家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1.83%、1.66%、2.52%、2.16%、2.38%、2.16%,较上年末分别上升0.37个百分点、0.09个百分点、0.31个百分点、0.22个百分点、0.69个百分点、0.64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
谈及后续信用卡整体不良率走势,苏筱芮预测称,2020年部分银行信用卡逾期受疫情大环境、共债风险上升影响出现不良率增长等现象,预计2021年信用卡风险形势将有所好转。从宏观环境来看,经济复苏使金融业面临的行业状况有所改善。
关于未来如何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走精细化营销路线的问题。王蓬博指出,银行将来可以按照更精确的利率把人群进行分类,然后同时和地面场景去结合,要建设出相应的专业团队,发现C端的痛点在哪。这样才能通过数字化营销、人均分类等“打标签”的方式去调整利率,然后进行产品设计。
“从文化环境来看,树立理性消费、勿超前消费的理念正在成为社会新风尚;从业务环境来看,金融机构的信用卡业务已从规模增长逐步转向结构调整阶段。未来消费金融竞争是场景之争、生态之争,信用卡是否能担当消费金融市场的主角关键在于银行能否能抓住数字化转型的契机,将自身各业务条线整合完善,打造开放生态圈的同时做好精细化运营。此外,信用卡利率的放开也对银行的用户分层、风险定价等提出更高要求,既是对银行市场化运作的重要考验,也能够为稳步拓宽信用卡客群创造机遇。”苏筱芮说道。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