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第一笔公积金“组合贷”开办,贷款100万,省5.5万
今年5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徐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6月1日起试行开放个人购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这些小编昨日在文章里也提过。
昨日,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见证了徐州历史第一笔购房“组合贷”的诞生!
看看“组合贷”如何申请
市民杜女士是徐州市首例申请组合贷的购房者。上午9点10分,她来到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杜女士介绍,她购买的是一套三室一厅,总价168万,以往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只能贷40万元,还需要付128万,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组合贷政策实施后,对她来说很合适。
审核材料大约用了15分钟,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通过了杜女士的申请。
而“组合贷”中的商贷部分,申请人需要出具无房证明,并且办理一张银行储蓄卡。还款的时候,虽然是两笔贷款,但都通过银行卡进行还款,客户只要按照还款计划表,将合计的金额存进银行卡即可。
最终,杜女士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100万元,其中公积金40万,商业贷款60万元。按照贷款10年、等额本息计算。
公积金部分:月还款3908.76元,共支付利息69051.2元;
商业贷部分:月还款6551.79元,共支付利息186214.8元。
记者算了一下,这样的贷款方案,比纯商业贷款共节约利息55090.8元。
有多少人需要“组合贷”?
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在本项政策发布之前,我市相关部门针对市民实际需求进行了摸底。根据2018年数据初步推算,我市2019年度符合条件、有组合贷潜在需求的市民约为3000~4000户。
谁能申请“组合贷”?
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借款人应具备《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并符合组合贷款合作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
除此之外,在政策试行期间,职工办理组合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房(二手房)为唯一一套住房;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我能贷多少?
公积金部分,额度和比例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和比例按照商业银行的规定执行。利率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组合贷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商品住房总价的70%,存量房(二手房)首次贷不超过总房价的60%。组合贷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比例,且首付加组合贷款总额不高于房款总额。
能贷多少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贷年限必须一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期限最短一年,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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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我市职工购房可用组合贷
从明天起,《徐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将实施,徐州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组合使用。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给予一定信贷资金的组合。
不过,职工申请组合贷款需要满足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房为唯一一套住房,同时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进行首次购房认定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要提供购房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示的无房证明,其他产权共有人不用提供无房证明。
申请流程上,办法规定应分别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申请、递交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先行审批,商业银行后审批。经审核、批准后,市公积金中心、担保机构和组合贷款合作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及抵押保证合同》及相关文本。借款人和抵押人凭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授权市公积金中心及组合贷款合作银行将贷款合同项下的金额,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于同一日划入开发商账户或担保公司账户内。
据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期限最短1年,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徐州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李文韬介绍说,关于贷款的比列,购买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百分之七十,首次购买二手房的不能超过百分之六十。
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杨媛许文哲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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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商贷,徐州职工购房符合条件可用组合贷
交汇点讯5月30日下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自今年6月1日起,该中心将实施组合贷,徐州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可以组合使用。新政规定,职工申请组合贷需要满足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房(二手房)为唯一一套住房,同时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进行首次购房认定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要提供购房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其他产权共有人不用提供无房证明。据悉,组合贷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商品住房总价的70%,存量房(二手房)首次贷款不超过总房价的60%。组合贷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比例,且首付加组合贷款总额不高于房款总额。组合贷的期限最短1年,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在还款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根据借款人需求选择。贷款本息按照徐州公积金中心和组合贷款合作银行各自发放的比例收回。借款人应按月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法或等额本金法。每月还款日为市公积金中心与组合贷款合作银行各自约定还款日。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借款人可以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部分还贷、一次性还清等业务,其中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部分还贷等业务。目前,徐州公积金中心把邮储银行作为试点实施组合贷,今后,将按照“成熟一家、开办一家”的原则,积极与符合条件的各家银行合作,为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不断增强职工获得感和幸福感。交汇点记者王岩通讯员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