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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以别人名义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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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贷款,犯法吗?

先说结论,冒用他人身份贷款违法,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首先,冒用他人身份、盗用他人身份证明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将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还要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

冒用他人身份贷款还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

关于“骗取贷款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不具非法占有的目的,

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就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关于“贷款诈骗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就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希望本期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留言或私信咨询!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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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义向银行贷款,涉嫌触犯哪些法律?

近日看到这样一则法律问题:一男子称,自己父亲已经去世10年了,但姑妈却冒用已故父亲的名义向银行贷款80万。在男子的多次催问下,姑妈居然又把自己父亲名下的房子卖了还银行贷款,现在男子作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一分钱也拿不到了。他向律师咨询,自己该如何讨回公道。

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姑妈冒用已故之人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该行为在性质上应当属于骗取贷款。如果贷款及时归还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的,这种情况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但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用于贷款,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该行为本身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

另外,依常理判断,姑妈能把男子父亲的房子卖掉,应当是具有保管房屋的便利条件,其把所保管的他人的房产擅自处分,并把售房款占为己有,该行为涉嫌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说,姑妈的行为侵犯了上述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导致死者的继承人产生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对此,上述继承人等可以收集初步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对于姑妈的侵占事实,男子作为合法继承人也可以直接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

好了,在本案中,姑妈冒用他人身份向银行贷款,但及时归还了款项,但我们再进一步思考一下,如果姑妈没有还贷款,而是让死者背了债,那么这时候,她涉嫌犯了什么罪呢?接下来咱们通过另外一个类似的案件,来了解这一部分法律知识。

【基本案情】

2006年10月至2010年11月,陈某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贷款845000元,冒用他人名义担保贷款900000元,共计骗取银行贷款1745000元。陈某骗取贷款后,用于开发步行街房产、林场、水电站、自来水经营管理权等投资项目。案发前,陈某与经办的信贷员签订了转贷协议,并将其资产证件交付了信贷员。案发后,公诉机关经审查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本案中,陈某冒用他人名义贷款、担保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该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还是贷款诈骗罪,存在分歧。

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贷款845000元,冒用他人名义担保贷款900000元,共计骗取银行贷款1745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骗取贷款罪。从现查明的证据看,陈某骗取贷款后,确有开发步行街房产、山店林场、山店乡水电站、自来水经营管理权等投资项目。案发前,陈某与经办的信贷员签订了转贷协议,并将其资产证件交付了信贷员,可以证明陈某确有还款的意愿。综上,认定陈某主观上非法占有贷款的证据不足,应以骗取贷款罪定性。

【律师分析】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同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之类罪,均以贷款为对象的犯罪,两罪的犯罪手段相同,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从《刑法》规定的罪状分析,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主观要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贷款诈骗罪的目的不仅是骗取贷款,而且是非法占有贷款。而骗取贷款罪采用欺骗手段的目的是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取得贷款,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再举一个贷款诈骗的案例。

【案例2】

2015年4月26日至29日期间,被告人曹某某、徐某某经预谋,利用网上泄露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建设银行付卡注册漏洞,借助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借呗”平台的漏洞,冒用陈某等人的真实身份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利用陈某等人的真实信用额度从“借呗”平台骗取贷款21笔,共计人民币203040元。

法院认定:本案最终受损的是蚂蚁“借呗”平台。蚂蚁“借呗”平台性质上属于网络小额借贷公司,已被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其他金融机构范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支付宝账户骗取蚂蚁“借呗”贷款的犯罪行为,依法构成贷款诈骗罪。

对比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同样是冒用他人贷款,但在具体定罪时,还要结合多方面条件,来分析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能最终定罪。

总之,冒用他人名义贷款,不论动机、手段和形式和量刑标准上有何种差别,其本质上都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在此法火监理网也提醒各位,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因为行事便利,有利可图,就起了贪念,擅自利用他人的信任去骗取钱财,这样的投机行为,即使一时获利,早晚也会败露,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像开头案件中的姑妈,她利用亲戚的信任霸占他人财产,这种做法,迟早会受到刑法的制裁,惹来牢狱之灾,真是得不偿失的,咱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名义借给他人在韩国开店,要交税?

在韩国开店需要有一定的身份。所以现实中有很多不能正常开店的人,借用他人的身份去开店。韩国法律虽然处罚律师、医生等专业资质的借用行为,但对为了开店出借名义是不做处罚的。因此很多人毫无顾忌的把名义借给他人开店,给自己埋下巨大的法律风险。常见的例子是,店铺的实际经营人偷税漏税,导致店铺的名义人承担缴税的责任。本期内容详细介绍名义出借开店的法律风险。

经典案例

A某(韩国国籍)和B某(留学生,D2签证)是好友。B某想在韩国开酒吧,但因为身份的问题向A某提出合伙经营。即,只要由A某提供名义办理开店所需的手续,经营由B来负责,收益由双方五五分成。A某同意,办理了开店的手续之后交给B某管理。期间,B某为了逃税做了虚假的税金计算书交给了税务署。税务署发现了作假的行为,对店铺进行调查之后,责令店铺名义人A某缴纳2亿韩元的综合所得税。

案例分析

据宋海花韩国税务师的介绍,实际经营人提交虚假税金计算书,税务署系统上会自动显示错误。税务署在调查店铺的时候,通过资料信息很难确定店铺分名义人和实际经营人。也就是说,实际经营人使用名义人的店铺做了偷税、漏税的行为,或者以店铺的名义贷款,都会显示成名义人做的事情。所以税务署或债权人,有权向名义人要求承担缴税或偿还债务的责任。

解决方案

税务署让名义人缴税的做法并不违法,但店铺的名义人因实际经营人的错误承担责任,确实感到有些冤枉。韩国现行法律实施的是实质赋税原则,即名义人不参与经营,由他人实质经营了事业,就由实际经营人缴税。不过,证明不是本人经营的事实要由名义人来证明。但在现实中,由于店铺的账户都是名义人的,所以账户的交易都默人为名义人做出的,因此很难证明实际经营人。

律师看法:

所以把名义借给他人在韩国开店的时候,不能只想着名义出借不受处罚就没事。如果实际经营人在名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偷税、漏税,或者贷款的行为,要由名义人承担责任。虽然名义人可以证明店铺有实际经营人,但实际经营人不配合或者消失,名义人就很难证明事实,最终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因此建议读者们管好本人的名义,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草率的把名义借给他人开店。

素材提供:法务法人‘民‘中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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