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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 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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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旗下网络小贷依靠中介放贷,高额中介费坑惨借款人致无力还款

对于贷款机构而言,想要找到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并不容易,而助贷平台或贷款中介的出现为二者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然而,无论是助贷平台还是贷款中介都不可能提供免费服务,线上助贷平台一般要向借款人收取综合服务费,而线下贷款中介则要按点向借款人收取中介费。

不同的是,贷款机构都默认线上助贷平台加收综合服务费,只要综合年利率不要超过24%或36%;但贷款机构明知线下贷款中介按点收取中介费,却总是摆出出一副不知情不认账的姿态。遗憾的是,贷款机构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往往给借款人带来沉重的负担,最终导致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

3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郭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2020年7月1日,被告(郭某)向原告(寰润小贷)申请借款92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借款年利率12.2%,逾期按年利率24%计收罚息。此外,被告以名下不动产抵押给原告,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被担保最高债权数额为137万元。

2020年7月2日,原告通过联动优势向被告发放借款92万元。借款发放后,被告分别于2020年8-12月(每月20日)支付15277.11元、9665.11元、9353.33元、9665.11元、9353.33元,以及2021年3月24日支付8729.78元给原告。此后,被告不再还款。2021年5月25日,原告宣布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于2021年5月28日提前到期。截至2021年11月18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92万元、利息9665.11元、罚息176195.33元。

被告(郭某)辩称,对借款本金无异议,但借款的第一天即2020年7月2日由原告自动划扣两笔款项,其中一笔汇给陈坚28980元,一笔汇给苏州学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9400元。对罚息的金额有异议,我向原告借款的期限是一年,但是我只有三个月没付,不应该是这么多罚息。我目前也没有钱归还。

注:借款本金92万元,借款人实际占用资金时间16月16天,实际承担了年利率约为24%(含中介费、罚息)的息费。

据代理人了解(原告律师),2020年7月2日,被告是基于与其签订了相关的借款服务协议,才会将庭审中提到的两笔款项转给学信金融及陈坚账户。据代理人个人猜测,这个交易习惯如同备注,是相关人员的返点。为此,原告提供了被告与学信金融签署的借款人信息、借款人承诺书、借款服务协议、费用告知清单、还款注意事项材料的复印件。

事实上,在寰润小贷的多篇裁判文书中,都出现借款人被收高额中介费。

3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任某荣,杨某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2019年9月3日,被告(任某荣,杨某丽)通过互联网方式向原告(寰润小贷)申请借款62万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9月3日起至2022年9月2日,还款方式为每月付息,每6个月归还借款本金5%,借款年利率15.1%,逾期按年利率24%计收罚息。此外,被告以名下不动产抵押给原告,抵押范围为上述债务。

2019年9月6日,原告向被告发放了贷款62万元,但被告于2020年1月起逾期。2020年7月15日,原告宣布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于2020年7月30日提前到期。截止2021年1月6日,任某荣、杨某丽结欠借款本金590145.57元,利息32179.33元,罚息6706.49元。

被告(任某荣)辩称:对结欠的借款本金无异议,但律师费太高,中介人肖某发名片推销贷款,被告与其取得了联系,中介肖某将被告领去了无锡的中介公司办理贷款,他们通过网上操作,帮被告办理相关手续。中介肖某明确利息是7.8%,还收取了被告中介费3.2万元。签订合同是至江阴签订的。被告不知哪个是寰润小贷的人,哪个是中介。现寰润小贷的利率太高了。

(注:2019年9月3日,寰润小贷委派田花至江阴市公证处,与任某荣、杨某丽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

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的不动产借款抵押合同的约定,该合同是由任某荣、杨某丽通过互联网方式向寰润小贷申请贷款,故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寰润小贷委托他人与任某荣、杨某丽进行协商签订合同。没有证据证明寰润小贷委托肖某等人代表其签订合同,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寰润小贷知晓任某荣支付中介费。任某荣向他人支付中介费,系其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与寰润小贷无关。

开甲财经注意到,在上述两篇裁判文书中,法院均支持了原告(寰润小贷)的诉讼请求,驳回了被告(借款人)向贷款中介支付高额中介费的辩解,理由是被告(借款人)与中介之间的交易与原告(寰润小贷)无关。

中介向借款人收取的高额中介费真的与寰润小贷无关吗?

根据第一篇裁判文书,原告(寰润小贷)口口声声说从未收到过被告(借款人)两笔汇款,也不清楚学信金融与被告之间,以及陈坚与刘超之间的合作模式及费用的往来款项。但原告却能提供被告与学信金融签署的借款服务协议,费用告知清单,又该作何解释?

根据第二篇裁判文书,中介肖某将被告(借款人)领去了无锡的中介公司办理贷款,他们通过网上操作,帮被告办理相关手续。签合同的时候,寰润小贷的胡花又将已加盖公章的合同交由被告办理签名等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已搞不清楚哪个是贷款中介的人,哪个是寰润小贷的人。

小编想替借款人问问寰润小贷,你们与贷款中介是合作关系吗?如果是合作关系,中介收取服务费是否有相关标准?如果不是合作关系,贷款中介为什么向借款人推荐你们的贷款?

寰润小贷应该很清楚,既然贷款中介提供了服务,如果寰润小贷不支付服务费,就只能由借款人支付服务费,贷款中介不可能提供免费服务。

工商资料显示,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寰润小贷”)成立于2015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168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69亿元),法定代表人罗义申,股东为上海容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24%)、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企业,持股29.76%)。

寰润小贷官网披露,寰润小贷由地产行业前50强的世茂集团独资发起筹建,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互联网牌照的小贷公司,也是地产行业首家互联网小贷公司。

寰润小贷的发展规划为,打造地产产业链金融闭环,深入垂直领域帮助小微企业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依托集团优势建立紧密的外部合作。

寰润小贷官网披露,其共有2款个人贷产品和1款企业贷款产品,具体产品信息及申请条件如下:

百科资料显示,世茂集团是一家国际化、综合性的大型投资集团,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香港和上海分别拥有世茂集团(00813.HK)及世茂股份(600823.SH)、世茂服务(00873.HK)三家上市公司。

世茂集团在全国多个城市有地标建筑,例如上海世茂广场333、广州世茂汇金中心320、深圳前海世茂大厦300、深圳坪山世茂大厦300、南京世茂国际中心双塔300、长沙世茂环球金融中心343、厦门世茂海峡大厦双塔300、烟台世茂海湾壹号323。

同花顺个股资料显示,世茂集团(00813.HK)最终控制人为许荣茂、海外投资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占总股本55.06%);世茂股份(00813.HK)的最终控制人为许荣茂(受益股份43.23%)。百科资料显示,许荣茂,男,1950年7月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现任世茂集团董事局主席、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会长等职务。

3月31日,世茂集团(00813.HK)发布公告,将延迟披露2021年未经审计的全年业绩。

根据世茂集团往年披露财报,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世茂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855.13亿元、1115.17亿元、1353.53亿元和734.0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8.35亿元、108.98亿元、126.28亿元和62.83亿;营业利润率分别为26.75%、25.93%、24.76%和22.09%,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12%、75.25%、74.14%和74.00%。

2个月就能赚80万,打着银行旗号招揽生意,借款中介水有多深?

相信很多人都会收到这样的短信,大多以工行或建行为抬头,主要格式为“您在我行可申请一笔XX元信用额度,X年内随用随还,回1查利率,回2快速办理。”或者接到这样的电话“我是xx银行的,请问您最近是否有资金需求?我行最近推出xx产品,额度高,随借随还。”等等。

很多人都以为这是银行新推出的业务,因为资金业务压力的需求,而进行的电话营销。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假如你真的按照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回复,按照他们提供的地址进行业务办理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些所谓的“银行”,其实只是藏在写字楼里面的贷款中介。他们往往打着四大行的旗号进行招揽生意,以“高级”“专业”的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

特别是近几年,疫情的反复,导致很多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合伙企业资金需求量剧增,但是由于一系列的原因,导致银行受理收到阻碍,无法从正常渠道贷得资金。可是公司发展又急需资金,于是就想从其他渠道进行资金的筹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很多人都会理所当然的认为,现在市面上的大部分接待中介机构都是跟银行绑定的,能够帮助需要的人进行各种资质等方面的处理,此时,有些中介人员会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包装相关借贷术语,来提高办理贷款的几率,甚至骗取借款人高昂手续费。而且这些贷款中介手持的客户名单覆盖甚广,涵盖了各个层面的人士的信息。

其实很多人自己去银行也能借款,但这些人一般怕麻烦,就找中介跑腿,听中介指引去准备资料。这个在贷款中介业内叫‘捡漏’。根据贷款中介相关人员透露,其实做这一类业务还是需要有过硬的银行关系网跟资源的,难免会涉及灰色地带,赚的主要是信息不对称的钱,“比如不同银行的贷款产品都稍有不同,利率也有所差别,但是很多客户不知道。于是就傻傻的等这被这些中介割韭菜。

有的人做贷款中介年收入50万一点都不难。这行‘大神’很多,干的狠的同行两个月能赚80万,这是真实发生的,但也容易出事。高收益也同样伴随着高风险,以及一些因为三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

贷款中介一般会以“商务服务”或“商务咨询”等相关名称来注册公司。不过,这一行要做得好讲的是信任,有些甚至都不需要注册公司,有个地方给客人喝茶就行。

导致贷款中介泛滥的原因之一,主要是因为很多人身边没有相对熟悉的人在银行工作,不了解银行相关借贷产品的相关信息,以至于病急乱投医,听信借贷中介的套话。其实现在贷款相比以前容易多了,产品也丰富,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银行竞争这么激烈,每个银行基本都是求着客户来贷款的,只要条件满足的话,基本都会贷到资金的。

借贷中介业水很深,处处是套路,特别是当借款人急需用钱,走投无路时,最容易被“宰”,“急病乱投医,中介要狮子大开口你也没办法。

贷款中介利用其与银行的长期合作关系,协助借款人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并赚取中介费用而提供居间服务,本身是合法的,属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但接待中介如果利用贷款漏洞,为因为征信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无法通过正当手续获得贷款的主体制作虚假资料,违法提供贷款,那么有可能就涉及违法。

特别要注意的是,借贷人在借贷资金时,需要看清楚居间合同的条款才签名,否则被套路了也不知道。接待人需要资金时,还是建议选择正规贷款渠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耐心去银行等正规机构去咨询相关借贷产品,进行借贷,同时,提升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以及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

太烦了!贷款电话频骚扰,号称银行工作人员,资金可进入房市…信贷中介猫腻多,专家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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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某银行的信贷部工作人员,我们系统显示您有一笔信用贷款,授信给到您这边使用,您最近有资金需求吗……”

这些话术,相信大家一定听到过并且感到厌烦。最近一段时间,类似的“贷款业务”电话越来越多,而且对方都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甚至声称贷款可以用于与房子有关的用途,但这当中到底又有多少猫腻?

信贷中介的生意不纯粹

“我们要不是这么介绍自己,一般就会被直接挂掉电话。”小林曾是一名金融公司的信贷中介经理,他的工作就是每天打电话给陌生客户推销各种贷款,“信贷中介进行推销其实很正常,但跟以前不同的是,现在我们接通电话后的自我介绍,都会说自己是某某银行的客户经理,还会随便编一个工号,这样才容易得到对方的信任。”

证券时报记者对几个号称是银行客户经理的来电进行调查,发现电话号码“五花八门”,既有座机号码也有网路电话,在其中一通显示连云港的来电中,对方表示自己是深圳建设银行某支行渠道部的陈经理,可以提供一笔年化利率低至3.55%的信用贷,如果额度不够用还可以用深圳的房子作为抵押,额度可以提升至200万元,当然还有经营贷和消费贷等其他贷款,利率视客户具体资质而定。随后,这位陈经理便开始询问记者关于贷款的用途、工作收入水平以及房产的具体情况。

不过,当记者质疑这些资料仅仅在线上处理会不会存在风险,提出能否到现场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业务之时,对方却显得有些犹豫。“审核资料以及出方案一般前期会在线上处理,处理好之后回到银行柜台面签,这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当记者再三要求前往现场递交资料,这位陈经理却不断推脱,而且声称客户的电话号码是通过“大数据”获得。记者随后向建设银行官方客服以及相关支行进行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位陈经理并不是银行的员工,银行的信贷经理不会主动联系陌生的客户。

“这就是现在信贷中介的另一个套路,先用大行的名头拉拢客户、建立信任,然后再视客户信用情况确定到底哪家银行。实际上,他们并不是银行工作人员,而是信贷中介。”小林表示,“纯粹的信贷中介其实也无可厚非,但有些信贷中介的生意并不纯粹,他们有自己的名目来加收各种服务费。”一位曾接触信贷中介的受访者表示,一些信贷中介先用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条件吸引借款人签约,中途却会以借款人的条件不符合等为由更改方案,要求增加服务费,而且这些服务费都是用于覆盖“成本”,不能叫做“中介费”。

另一位自称是银行信贷经理的高经理,却告知记者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地王大厦的一家信息咨询公司。记者到达现场后,这位信贷经理告诉记者可以量身定制方案,然后再去银行申请相关的贷款。而且,这位经理再三强调,公司与银行有合作,可以规避很多风险。

记着调查发现,目前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微市场主体较以前能以更低利率获得贷款。以个人经营抵押贷款为例,目前其利率在深圳已经挺进“3”时代。其实,客户可以直接银行办理贷款,何必再通过中介?这时,深圳一家金融公司的信贷中介告诉记者,如果想要取得低息的经营贷、信用贷等,但自己的资质条件不够,或者想拿到贷款后“另作他用”,例如将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他们都有办法可以帮助客户解决并制定方案。而且,中介人员一再向记者打包票,只是服务费会相对较高。对于如何运作,对方不愿意说明。“我们跟一些银行的客户经理都有私下的合作联系,所以成功贷款有保障。”这位信贷中介如是说。

或加剧市场恐慌

《证券时报》此前曾对房贷市场进行追踪报道,揭发了将房贷转换成经营贷、通过全款买房后套取消费抵押贷、信用抵押贷等贷款的乱象。在这当中,许多贷款人正是在信贷中介的帮助下“铤而走险”。正如消费抵押贷、信用抵押贷的出现,如今银行的各类贷款项目种类繁多,也给许多信贷中介留下操作空间,容易滋生新的金融乱象。

有熟悉此行业的人士在与记者交流时说:“传统银行以往主要服务中高端客户,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银行感受到了竞争压力,不排除一些人会跟外面的机构合作,加上一些客户与银行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信贷中介就有了生存的空间。不要随随便便听这些人的承诺,猫腻可能就在看不见的地方。”记者致电多家银行的官方客服电话,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对于类似的陌生来电,打着银行的幌子询问是否需要贷款,请立即拨打银行官方电话进行投诉。即便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银行贷款,一旦被查出问题或者被人向监管部门举报,银行会限期收回贷款,也就是抽贷。

的确,这些信贷中介之所以明知故犯,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盈利方式。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市场中也存在一些信贷中介利用银行信贷的幌子进行民间借贷,这其中的潜在风险更大。有业内律师表示,信贷公司也可能就是将自己的钱贷给借款人,那就不是金融贷款而是民间借贷。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现在‘银行’的各种推销电话非常多。不过,这个‘银行’需要谨慎鉴别,不排除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跟外包的合作机构,也可能是一些信贷中介打着各种银行的名义来进行推销,给普通市民带来很多骚扰。其实,他们的行为也是在变相推销贷款,甚至可以帮助借款人将借贷款流入楼市。我认为,如果不遏制这些违规的贷款渠道,对一些普通购房者来说也不公平。普通购房者想要申请贷款依旧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这些违法违规的资金带来乱象,也影响了大家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判断,甚至影响大家对楼市调控的预期走向,反而加剧市场的恐慌。”

编辑:叶舒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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