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产证抵押借款还高利贷 南通男子涉嫌诈骗被公诉
中国江苏网12月7日讯欠下高利贷,竟想用假房产证去借其他高利贷还债,殊不知这样的荒唐之举已经触犯法律。2日,崇川区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年轻男子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现年31岁,南通人,初中文化,开了一家理发店。张某在外借了刘某一笔高利贷。今年3月,看到张某迟迟还不上钱,老刘便开始给张某出主意,让他搞一本假的房产证去借款,并给他介绍了自己的朋友陈某(另案处理)帮忙。为了赶紧还债,张某也顾不上是否违法,一口答应下来。
一两天后,张某花500元让人伪造了一张房产证。3月29日,张某带着陈某一起去找被害人老罗(化名)借钱,张某谎称是房产证的业主。老罗提出要实地看房,张某害怕露馅,称房子已经出租,让老罗带人去自己开的理发店转一转。一番查看之下,老罗觉得张某的理发店生意不错,名下还有一套房子,便同意借款。之后,张某向老罗抵押借款3万元,打了5万元的借条,其中2万元是保证金。按照借条协议,老罗向张某的银行卡转账5万元。张某先后取出2.8万元作为保证金、利息等费用,交给老罗手下的员工,张某实际得款2.2万元,这笔钱被他用来还债、日常开销。到了4月底,老罗向张某要钱,被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老罗发现房产证有假,便在5月4日将张某扭送到派出所。
借5万元小额贷款,最后竟还了21万
本报11月7日讯原本只是5万元的小额贷款,最后却还了21万余元。被“套路”的被害人龚某辉不仅承担了高额“违约金”,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下了各项虚假合同……日前,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刘某、王某、朱某鹏等10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贷款公司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
据开福区检察院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2017年1月成立凯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车辆抵押贷款等高利贷业务。2017年10月18日,被害人龚某辉与刘某签订5万元车辆抵押贷款合同。5万元贷款到账后,刘某立即要求龚某辉取出14000元作为保证金、GPS费、家访费、风险金与服务费等其他费用,龚某辉实际到手36000元。
刘某在未给足被害人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单方面认定被害人龚某辉违约,随即指示下属王某、朱某鹏用事先配好的备用钥匙将被龚某辉的车辆开走并藏匿。龚某辉缴纳了18000元作为违约金、拖车费以及5000元感谢费,才将车赎回。
2018年2月22日,刘某再次认定被害人龚某辉违约,并将被害人龚某辉车辆开走藏匿。指使公司员工冒充其他车贷公司人员,与龚某辉签订5万元虚假借款的车辆抵押合同,扣除14000元实际到手36000元,被害人龚某辉用其中的35000元加11000元现金共46000元将车赎回并结清上一次欠款。
经统计,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通过收取借款手续费、索要高额违约金、变卖车辆等方式,诈骗被害人龚某辉财产共计21万余元。
以抵押贷款为名行诈骗之实
“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招揽贷款人员时,只需借款人在长沙有固定住所并有车可供抵押,对抵押车辆的所有人、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贷款用途都不会审核。甚至有的贷款人本人无车的,他们可以帮助贷款人向车辆所有人隐瞒车辆用作抵押的事实。”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在与借款人签订空白贷款合同的同时,还会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趁其不注意让其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售后回租、授权委托合同等一系列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虚假合同。”
凭借以上手法,犯罪嫌疑人成功实施了多起诈骗犯罪,该公司2017年非法获利230万余元,净利润148万余元。
■记者王智芳通讯员胡玲周洁
住房抵押贷款、借高利贷,女孩为打赏女主播花费40万!主播“变心”,她偷回了“打赏钱”
原标题:主播“变心”,她竟偷回巨额“打赏钱”
文字:张吟丰戴亮谭飞
来源:检察日报
姚雯/漫画
喜欢的主播“变心”了,为了追回损失,她竟然想到了偷!近日,湖南省株洲县检察院公诉的一件涉及网络直播的盗窃案中,涉案当事人付出金钱和感情后,发现自己最终不仅人财两空,还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确认过眼神,女孩“爱上”女主播
当下火爆的网络直播令无数网民沉迷其中,不少人为此一掷千金,甚至还有人不止投入大量金钱,还付出了感情,深陷迷恋的漩涡。
现年24岁的女孩陈某是江苏姜堰人,曾经是一名十分优秀的职业运动员。长期的高强度运动让陈某体型略显壮实,性格也十分豪爽。因此,平日里陈某一直喜欢中性或偏男性化的着装,“大哥”般的性格和低沉的声线让她很受女孩子喜欢,粗粗看上去,陈某还真有点像个大男孩。
2017年2月,陈某在某直播平台认识网络主播胡某。直播中的胡某十分甜美可人、温柔体贴,每次聊天都让陈某感觉胡某说到了自己的心坎里。几次大方的“打赏”和“捧场”,也让胡某注意到了陈某,因而特别照顾到陈某,二人在直播上的互动越来越频繁。
渐渐地,陈某对胡某越来越喜欢,觉得这个女孩子笑容甜美,很会说话,进而产生了仰慕之情,直播上的“打赏”和“捧场”自然越来越多。
随后的半年多时间内,陈某多次在该直播平台为胡某“打赏”和送礼物,金额高达20余万元。为了多和“主播女神”交流、相处,陈某私下还赠送各种礼物、转账现金给胡某,并邀约其一起外出旅游,共计花费了40余万元。
女神“变心”,打赏人偷回了“打赏钱”
2017年9月的一天晚上,陈某与胡某到海南三亚游玩后,一起来到湖南省株洲县的胡某家中。陈某无意中发现,胡某手机微信上有与其他男性保持暧昧关系的信息。陈某认为自己在胡某身上花费巨资,也透露出自己的“爱意”,虽然胡某没有答应,但至少二人是十分密切的朋友关系了,胡某怎么还可以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
陈某遂质问胡某是否变心。胡某本是职业主播,为了维持主播平台的粉丝量和关注热度,同时和多名粉丝构建了暧昧关系,在直播时间之外也多有联系。她认为自己和陈某之间也不过是这种主播和粉丝的关系,陈某无权干涉自己的感情生活和私生活,进而二人发生争吵。
陈某为此很恼火,当即要求胡某退还自己打赏的钱,用于偿还高利贷。原来陈某的收入早就不够其在胡某身上的高消费,为了给胡某捧场,获得其青睐,陈某不惜拿房子抵押贷款10万元,还借了18万元的高利贷,而这些钱都花在了胡某身上。
但是胡某拒绝退钱,陈某非常气愤,就想着把自己花出去的钱拿回来。当天凌晨,趁胡某熟睡,陈某通过胡某的手机支付宝和微信将胡某账户中的14万余元转到自己账户中,同时盗走胡某的两部手机。
胡某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网络直播再好看,切勿过分沉迷
今年5月3日,返回江苏家中的陈某被南京警方抓获。5月15日,株洲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陈某批准逮捕。日前,株洲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根据法律规定,陈某将面临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相信此刻的她一定追悔莫及。
检察官提醒公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网络直播平台消费和为主播“打赏”,自愿情况下对他人进行赠与物品或现金,事后反悔想索回的,法律不予支持。网络直播虽好看,切勿过分沉迷,以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