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金评测报告(一)被拒秒赔高达88元?招联金融夸大营销引质疑
因夸大营销、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四大违规行为,持牌消金头部机构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联金融”)10月22日被监管点名通报一事引发轰动。然而,监管通报一波未平,近日,招联金融再因“快至3秒放款,被拒秒赔高达88元”的宣传语引来消费者质疑。虽然招联金融回应该活动已下线,但在分析人士看来,此宣传确有误导之嫌。今年以来,招联金融业绩增长乏力,但陷入夸大营销等质疑后,能否改进到位,坐稳头牌,有待招联金融给出进一步答案。
实测年化利率10.95%
整体上调风险策略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接到多名消费者反映,在招联金融平台借款,通过一系列身份认证、人脸识别、资料查询后,申请贷款均被拒。10月28日,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记者进行了亲测。
北京商报记者相继下载了招联金融A及招联好期贷A进行体验,在同意勾选一系列隐私协议、用户注册协议后,记者成功领取到了25元话费券,并被引导至话费充值业务页面。就在点击金额准备充值时,记者收到了第一条提示:因“尚未获得额度无法下单,请移驾申请额度,最高可能获得20万”。
按照提示,记者点击了立即申请,随即同意勾选了一系列个人征信授权书、信息授权协议及借款额度合同,并在指引下完成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收入情况、详细地址及家庭联系人等信息填写,以及人脸识别、资料认证。不过,很快系统便提示称“由于征信评分不足,暂时不能申请”。
亲测借款未果后,记者邀请了7位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的用户进行实测。这7位借款人共同的特点为征信较好、无信用卡逾期等情况。
7位评测人中,仅有1位获得了“招联好期贷”6.15万元的贷款额度,点击立即借款后,页面显示,日利率限时0.03%,折合年化利率10.95%。借款100元后,计算IRR(内部收益率)口径年化利率在11%左右。
为何仍有多名借款人申请贷款接连被拒?招联金融官方则回应称,“我司持续进行动态科学化的风险管控和精细化用户运营,根据用户具体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全流程风控管理。用户申请被拒绝,可能涉及到相关风险的评分不足,需要根据用户实际情况评估”。
此外,也有借款人此前在招联金融正常还款且未出现逾期的情况下,贷款审批额度出现冻结的情况,借款人李薇(化名)称,她从2017年就开始使用招联金融,最初审批的额度为1600元,随后因为信用良好,放款额度调升至2000元,期间从未出现逾期等情况。但今年3月,额度又下调为1600元,尽管4月还能进行正常借款操作,但目前资金却被冻结。
李薇这一情况并非孤例,在招联金融A用户评论中,也有不少借款人出现了资金冻结、无法借款的情况,借款人多质疑:平时按时还款无任何逾期记录额度却突然被冻结,是否是平台收紧审核资质的表现。
对此,招联金融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北京商报记者称,确实是有将风险策略上调,这也是因为行业不良逐步高企相应调整的规则。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申请贷款接连被拒,一方面是与宏观环境相关,疫情对信贷业务造成了比较大的冲击,除了消金公司收紧贷款,银行此前也收紧了个贷,逻辑是一致的;另外也与政策相关,最高法下调利率红线加剧了某些逃废债现象,消金客群相较银行更为次级,收紧贷款也是应对政策调整下的现实选择。
“被拒秒赔高达88元”失实?
回应“活动早已下线”
值得一提的是,在借款申请过程中,招联金融的夸大宣传与实际操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
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在招联好期贷产品A下载页面显示,好期贷是招联金融旗下普惠贷款产品,主打信用贷款,秒速到账,仅凭身份证即可在线申请,1分钟放款,最高20万元额度,日利率低至0.029%。
同时,宣传图片上还标注着超高通过率,宣称“快至3秒放款,被拒秒赔高达88元”。不过,与宣传相悖的是,包括记者在内的多名借款人,在额度申请实测过程中,并非仅凭身份证就可借款,且被拒后也均未收到所宣传的赔款。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金融机构在行为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进行营销活动时,不得有虚假、欺诈、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该金融机构没有兑现秒赔承诺,即涉嫌营销活动中的虚假或欺诈宣传行为。
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同样称,“此举涉嫌夸大营销,因为如果没有别的限制,肯定是需要直接赔付,后续改进方向应该加入完整的限制说明或者赔付”。
为何实际操作与宣传话术不一致?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营销之嫌?对此,招联金融回应称,“该活动早已下线。在应用市场中展示含有营销活动信息的好期贷A版本,是多个月前经过应用市场审核通过后上线的老版本。应用市场中的A预览图,是某一特定时刻的营销活动页面内容,是固定的图片,而A里的活动内容却会随时进行调整。一方面,该活动规则介绍中已明确告知用户活动结束时间,我司好期贷A里已经下线了相应的活动内容,因此,我司无法再就活动结束后的被拒客户进行赔付。另一方面,根据应用市场管理规则,A的介绍内容只能与A版本更新同步进行调整”。
不过,记者关注到,宣传页面中并未注明活动结束时间。招联金融进一步称,“由于好期贷A近期未发布更新的版本,因此与此配套的介绍信息也没有更新。目前已发起了好期贷A版本更新,待应用市场审批后,将同步变更A下载页面的介绍信息”。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直是监管部门的重要着手点。”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随着越来越多金融产品的互联网化,消费者权益侵害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近一年多,“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央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其中内容对消费金融公司也均适用。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明确,机构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金融营销宣传不得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营销宣传手段。
“宣传‘被拒秒赔高达88元’,但如果被拒后均未收到赔款,且对于相关限制条件并未明示,在宣传上确有误导之嫌,应该根据通知要求,在宣传用词上更加明确和准确。”于百程进一步指出。
缘何为个人数据报告引流?
回应:为用户提供延伸服务
个人信息、数据保护一直以来都是借款人较为关注的重点,不过,北京商报记者在实测中发现,在招联金融平台借款被拒后,有部分借款人被引流至个人数据报告查询界面,借款人对此产生质疑:若进行查询操作或者频繁点击查询,个人信息恐有泄露风险。
白领曹晨(化名)告诉记者,在借款被拒后,招联金融弹出了“了解被拒原因”的窗口,出于好奇曹晨点击后被引流至一个名为“个人数据报告”的查询界面,借款人只要支付39.9元就可以对自身个人数据进行查询。
从曹晨提供的截图信息来看,“个人数据报告”查询界面不停滚动着借款人成功购买报告的信息,并标注暂无风险等字样。借款人可以查询到个人风险测评、失信信息、风险扫描三大板块的内容,主要包括消费需求度、申请通过率、高信指数、违约风险、房产预测、履约能力等内容。
对平台提供的查询信息,曹晨颇为质疑,在她看来,自身信用一直良好,未曾有任何不良借款和逾期记录,给借款人带来的直接体验是招联金融引导变相收费,因此会有是否泄露个人信息等种种考虑。
一位行业观察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直言,招联金融此举存在诱导用户额外消费的倾向,但具体要看招联金融的诱导性有多高,是强制诱导还是仅提出建议。目前来看,不论借款人查不查,个人的信用数据都被搜集了,不是去查询信用信息才泄露,有可能是强化信息收集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
记者调查发现,在好期贷A借钱板块的为您推荐列表中,确有“个人数据报告”的查询入口,且宣传字样中标注“快查个人报告,诊断潜在风险”的字样,该报告查询由天下信用提供。公开资料显示,天下信用是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公司”)建设的平台,提供个人数据报告查询、企业报告查询等服务。
天下信用方面客服人员向记者介绍称,目前公司和招联金融是相互合作的关系,该报告为个人数据报告,主要供个人查询,数据来源于合作的数据源单位。当记者咨询具体的数据源单位时,该客服人员表示,“国家有相关的数据源平台,具体的情况不太了解,都是有合作关系,不会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和认证情况”。
“天下信用服务由鹏元公司提供,客户是否付费查询是客户自主选择的结果,我司并未强制客户购买该服务。在网络平台中展示各类商品、服务并供客户自主选择,是发展成熟、被广泛运用的平台运营模式,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延伸服务选择。”招联金融回应记者称,为确保客户个人信息安全,客户选择接受天下信用服务的,会直接跳转到鹏元公司自主开发、运营、管理的网络页面中,由鹏元公司独立提供服务,其并不会参与其中,鹏元公司会直接在其自有页面向客户展示《个人数据报告》。
内忧外患下
能否站稳前排
招联金融作为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旗下持牌消金机构,无论是在资本金、场景、经营还是技术实力,都在业内处于前排位置。从近几年来看,虽然净利增速下滑,但在整体业绩上仍能交出较为满意的答卷。
直至2020年上半年,招联金融录得营收60.23亿元,实现净利润5.78亿元,出现了自成立以来的首次业绩下滑。除了受大环境影响外,机构自身是否能坐稳前排、保持核心竞争力等也引发业内讨论。
当前,由平安、小米等主导的消金机构已相继开业,此外,由蚂蚁集团牵头设立的消金公司也“来势凶猛”。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持牌消金市场扩容不断加速,各路巨头竞速入局,消费金融市场或将重新被“定义”,机构过往高速增长的盛况难以重现。
谈及招联金融核心竞争力,前述资深人士称,“突围不容易,只能扎扎实实修炼好内功提升风控能力与审核标准,未来,消金赛道将越来越拥挤,在获客、风控、运营、贷后上都需要有全面的提升”。
王蓬博称,合规化是第一步,监管指出来的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四大问题都应该及时改进,同时也要注意利率新规的影响。
对此,招联金融则称,后续,一方面,将根据监管检查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的完成,对不完善的问题进行改进,以整改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同时,也会进行常态化的自我检查工作,巩固整改成果,保障公司稳健合规发展;另一方面,也将坚决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从发展战略到具体的制度、流程,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落实在我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商报记者岳品瑜刘四红宋亦桐
“一成首付”买房银行拒贷!珠海一开发商要求购房者赔35万
南都讯在开发商“仅需一成首付购房”的宣传下,珠海一对情侣交付10万定金购买了珠海香洲区南屏锦绣四季花园小区一套住宅。没想到,在银行放款阶段,却收到银行拒绝贷款的通知,理由是发现首付款为开发商垫付,来源不合规。在贷款被拒无法购房的情况下,开发商随后起诉买主违约,要求赔偿35万元高额违约金。日前,购房者劳先生向南都小N马上办记者反映,自己不仅房没买成,反倒还要负债累累。
开发商宣传的“一成首付”真的可信吗?究竟事情真相如何?南都小N马上办记者展开调查。
“一成首付”珠海买房
“首付一成即可购房,一年免息。”2021年2月初,劳先生和女友江小姐在看到珠海香洲区南屏锦绣四季花园小区广告宣传后,便前往销售中心看房。
2月6日,在确认了确实是一成首付后,劳先生和江小姐在销售人员的陪同下签了房屋认购书,并付定金10万元。开发商同时准备了借款协议要求他们签署。这份借款协议中的出借人为丁某,借款金额为50万元。协议约定,借款用于偿还购房首期款。
根据协议,50万元借款免息分两次归还,一次是两个多月后,一次是10个多月后,每次还款额度为25万元。
丁某与江小姐(购房者)的50万元借款协议
2021年2月28日,劳先生和江小姐按“一成首付”金额,支付了剩余17万余元购房款给开发商。
购买人支付购房款
2021年4月26日,双方正式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及补充协议,江小姐于当天将银行卡交给开发商操作,其间卡内收到出借人丁某的50万元借款,联同自身的定金10万元和购房款17余万元一并用于缴纳购房首付。
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不过,由于贷款进度和两人自身原因,直至2021年8月,江小姐和劳先生才向开发商指定的丁某的银行账户支付90000元,用于偿还部分垫付房款。
银行:首付来源存疑拒绝贷款
购房意外很快来临。2021年9月,贷款银行经办人联系张小姐,要求提供银行流水以及个人征信等资料,并告知需要证明首付来源。
2022年1月10日,贷款银行经办人明确告知张小姐,由于查到开发商为其垫付了购房首付款,违反了银监部门的规章制度,不符合银行按揭贷款的规定,因此银行将贷款作退回处理。
银行工作人员给江小姐的短信
银行拒贷,房子自然是买不成了,在与银行沟通期间,劳先生和江小姐也多次收到开发商催款函,要求归还垫付的首付欠款。而在告知银行拒贷需要退房后,开发商对两人提起了诉讼。
开发商:除还清借款外索赔35万余元
银行拒贷,房子买不了,劳先生表示,自己也无心再还款,因此提出通过退房来处理所欠垫付首付问题。
记者获悉,对于劳先生的诉求,开发商并不同意,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遵照合同内容赔偿违约金35万元。
开发商对购房人张小姐进行民事起诉
开发商珠海市广兴昌房地产公司表示,2021年5月8日,已经为江女士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由于江女士怠于向银行提供贷款资料,导致银行未放款,2022年1月,开发商已经向其发函要求其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但对方置之不理。
开发商认为,鉴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及补充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认真履行。江女士一方应依约在合同签订后的60日(2021年6月25日)内办妥按揭贷款手续和通过银行支付房屋余款,已经构成违约。开发商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江女士一方应按累计应付款即1770000元的20%支付违约金35.4万元。
购房者:责任在开发商违规垫首付
对于开发商的赔偿要求,劳先生则不能认同,“我方并不存在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原因是开发商违规为购买人垫付购房首期款。因此开发应当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款项。”
劳先生一方认为,珠海市广兴昌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垫首付”作为一种营销手段,通过“垫首付”降低首付比例的方式,吸引更多的购房者购房,增加自身房屋成交量。劳先生和江小姐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并不知道开发商“垫首付”违反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因购房心切才会轻信开发商的宣传。”
“首付一成”出现在该楼盘宣传中
劳先生还对记者提到,截至目前,自己和女友江小姐已经支付购房首期款一共30多万元,自有资金被占用了超过一年。二人在购房程序中浪费了大量时间、金钱、精力不说,还因为本次买卖不成功而被占用了购房、贷款名额等,导致无法继续置业,损失巨大。所以他们认为开发商全额返还购房款是理所应当的。
记者调查:借款人为开发商公司高层
记者了解到,该案件已经在2022年5月6日进行第一次开庭。
法庭上,开发商拒不承认自己有违规垫付首付款行为,称江小姐的首付款是个人名义向丁某的借款,与公司无关。
不过,劳先生告诉记者,江小姐与出借人丁某素未谋面,根本不认识。借款人是公司负责人之一,因此开发商说是个人借款,实属无稽之谈。
记者也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借款人丁某确实是该开发商公司的总经理。而开发商广兴昌房地产公司系珠海市广兴股份合作公司100%控股公司。记者发现,该开发商股权穿透后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广昌村委会。
此外,记者也从银监部门确认,按照规定,江小姐购房期间,首套住房最低首付为3成。“任何一成首付行为均是违规的”。
企业信息查询中显示出借人丁某为该开发商的总经理
据悉,法庭上,双方就丁某的出借款究竟出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司指示而争执不下,法官认为丁某作为本案关键人物,需要出席作证,因此终止了庭审。
记者获悉,截至发稿,双方已经就该案达成民事调解,江女士一方向开发商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房屋登记变更等费用,双方解除购房合同。
律师:开发商、购房者均有过错
那么,在此事中,开发商主张的35万余元赔偿是否合理?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钦宇认为,首先,一成首付、开发商垫首付等行为是违反国家购房法律法规的,银行因此拒贷也理所当然。本案中的开发商是处于优势地位的房地产经营者,应该清楚政策法规,“一成首付”售楼模式不仅违规,还涉嫌欺骗银行贷款。
其次,购房者也存在一定过错,在银行提醒中,消费者已经明知1成首付、开发商垫资首付违反购房信贷政策,仍然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房,因此被银行拒贷,导致无法购房,亦涉嫌违约。本案中,双方都有过错。但双方过错比例则并不一样。
开发商通过“一成首付”诱使劳先生违规购房,过错应当在一半甚至以上。具体比例有待法院最终认定。
此外,律师提醒,“一成首付”购房不可取。当下像劳先生一样对“一成首付”买房而心动的人还很多,一不小心就会房子没买成,面临巨大损失。此外,还可能存在被开发商起诉,和以后贷款超出偿还能力的风险。
采写:记者朱鹏景实习生赵姝婵
贷款买房什么情况下会被拒?贷款贷不下来可以退首付吗?
我们在购房的时候常常担心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贷款没有成功审批下来,这个时候就非常麻烦了,因为一般我们的首付款是直接交了的,只是后续的贷款没有审批下来,这就非常尴尬了,如果买房的时候出现了贷款没有审批下来,这个时候我们的首付款能全额退还吗?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下面房范儿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解决方案~
房贷被拒的原因
在住房不炒的宏观调控下,楼市的供应端正在收紧,在这其中受到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购房者与开发商,尤其是信贷政策持续收紧的情况下,在一二线城市当中其动作不断,甚至还传出一些个别城市已经暂停处理二手房贷款的相关消息,可以说在当下,普通的房贷会更加的困难,到2020年以后,贷款买房都已经习以为常,房价的不断上涨,使得许多人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才能够实现买房的夙愿,只是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在受制于人。
尤其是信贷收紧政策之下,房贷申请也变得越来越困难,为何有的人会被拒,倘若房贷无法审批下来,又该如何办?在当下购房者想要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被拒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便是征信问题,一个人的信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当下越来越看重信用的情况,如果需要借入大笔资金,倘若个人信用不良的话,最终就会被拒贷,如果逾期次数少并且金额小的话,可能银行会给予通过。
但是这仅仅只是小概率情况,逾期贷款或是为他人担保的话,倘若对方存在着贷款未结清的情况,最终都有可能被银行拒贷。
银行的风险评估
第2个原因便是年龄以及收入不符合要求,年龄是一个人的硬性指标,通常银行规定申请人的年龄在18~65周岁,年龄太小的话,将很难通过,同样年龄太大的话,也会被拒贷,在收入方面也是一个主要指标,借款人每月的月收入需要大于月供收入的两倍左右,倘若不符合最终也会被拒绝贷款,即便是能够获得贷款,最终的贷款额度也不会特别的高。
第3点原因便是提供虚假材料,有些购房者会心存侥幸,为了能够更加顺利的获得住房贷款,会提供一些虚假的证明及材料,最终倘若被银行发现的话,只会弄巧成拙,被银行列入黑名单,而一旦进入银行的黑名单,也就意味着想要让银行批下贷款是一件十分难的事情。
除此以外,还有最后一个原因便是房屋楼龄过大,银行在放贷款之时也会进行风险评估,一些楼龄过大的二手房,放二手房贷款会十分的谨慎,而在当下普遍的一个规定便是,二手房的房龄不能超过20年,有的银行最短年限为15年,有的最长为30年,还有一些银行更为严格,甚至不允许超过10年,因此房子若是不符合银行对于房子的要求的话,最终也会被银行拒贷。
拒贷应该怎么办
若是发生银行拒贷无法将贷款审批下来的时候,购房者应该如何解决?事实上如果是因为以上几点原因,被银行拒绝贷款的话,只需要按照每个原因进行相应的解决便可以,譬如说资料不齐全,按照银行的要求将资料补齐即可,最后再申请便可以,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如果二次申请的话,会需要更长的时间审批,不过如果资料没问题的话,事实上也可以更换另一家银行再次尝试,银行贷款,每家银行与每家银行的要求也存在着差距,且标准也不一样。
更为关键的是,有的银行对于贷款的政策十分严格,有的银行对于房贷的审理则会相对宽松一点,倘若真的到最后,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银行无法房贷的话,同样购房者对于房子又十分需要的话,最终只能走最后一条道路,那边是通过贷款公司进行贷款,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公司贷款虽然门槛较低,并且审核也较为宽松,但是贷款公司的风险也比较大,无论是对于大的公司还是对于个人而言,都存在着双向的风险。
房贷被拒首付能够全额退回
这样的贷款方式也不建议所有人前去实行,毕竟贷款银行拒贷无非也就这几个原因,只要将这几个原因完美的解决,事实上银行贷款也十分较容易通过,毕竟如果过于严格的话,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向贷款公司贷款,这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也是极为不利的,除此以外倘若贷款真的未能够审批下来,而已经交了首付的购房者,首付款是否能够原数退回。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倘若因为银行的原因贷款无法审批下来,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与开发商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无需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而开发商应当无条件的退还购房者的首付,除此以外,还有另一种情况那便是,如果是购房者个人的原因,导致房贷无法审批下来,就需要自行解除购房合同,而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本身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已经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因此应当赔偿开发商一定的违约金,这其中的违约金多少则是由每家开发商自行所决定的。
小结
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之时,也需要对其进行仔细查阅,无论如何,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必然是对这套房子十分的中意,因此在购房之时,要需要提前了解到贷款的诸多流程以及审批条件,尤其是对自己的资质进行核验,在签订合同之前,也要约定好,倘若按揭无法顺利进行的话,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要进行明确的规定,避免在出现诸多问题之时。导致开发商与购房者产生不愉快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