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为了使今年计划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能知晓、掌握国家开发银行相关政策新变化,提高办理工作效率,甘小教整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请认真阅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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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NO.1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O.2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NO.1
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NO.2
在哪儿可以申请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发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远程续贷。
NO.3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预约具体时间后,携带共同借款人及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②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③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请提前填写好信息);
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提前填写好信息,没有相关证件的勾选“否”,没有的情况可填“无”,“个人承诺”请按要求抄写完整)。
5.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远程续贷申请基本流程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1.登录个人在线系统,点击首页的申请贷款按钮和我的贷款的申请贷款卡片申请贷款。点击申请会出现手机认证短信验证界面,通过验证后会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2.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选择共同借款人,系统会自动载入您的历史共同借款人,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3.确认填写信息正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4.同意远程受理协议,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授权。
5.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实名认证,身份认证成功,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
6.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卡片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无需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更方便快捷。申请续贷后,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会显示该贷款申请的进度。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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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NO.2
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NO.3
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电话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NO.4
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资金发放后,您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您名下的任何一张I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联系您的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结算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获取。相关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温馨提示
如果您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
高标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
叮咚~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攻略请签收!附各县区办理地点、电话
菏泽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2日,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要去户籍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
一、贷款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额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三、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四、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持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再次贷款学生(续贷)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系统。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后,可以进行贷款签订模式选择,续贷的学生可以进行远程网上签订贷款合同。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模式,学生本人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提交申请后由县区资助中心进行复核,复核后会给学生发一条带有回执码的信息,贷款办理完成。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建议贷款学生选择网上续贷。
3.选择现场签订合同的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温馨提醒:办理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纪律,办理贷款时请佩戴口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注意保持间距。同时,提醒广大学子一定要加强金融风险意识,提高警觉性和“免疫力”,防范各种电信、网络诈骗,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附: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县区办理地点、电话一览表
关于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告
关于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肃州区;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肃州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不低于6年。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基点执行(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贷款利息: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自毕业第六年(毕业当年为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三、贷款程序
(一)首次申请贷款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贷款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在5月前向就读学校提出贷款预申请。
2.网上自助申请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现场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贷款申请材料一起前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资助中心检查、核对学生的申贷材料,审查通过后,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为借款学生彩色打印《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各1份。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签订合同,严禁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签《借款合同》。
4.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5.新生、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申贷材料
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②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申贷流程
续贷实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方式,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或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请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然后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或者“网上签订合同”。办理续贷远程受理的学生,无需现场签订合同,在线就可提交远程贷款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就可以审批受理,完成合同办理。
选择现场办理,需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资助中心为其彩色打印《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各1份。
2.续贷材料
①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②办理人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3.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贷款发放
10月1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将贷款申请及合同资料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审批,审核通过后合同生效。11月中下旬,国家开发银行将助学贷款拨付至借款学生合同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账户,用于支付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留存在学生合同支付宝账户上,学生可以提现用于支付生活、学习费用。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5日--9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双休日正常休息)。
办理地点: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验小学校门东侧二楼)
咨询电话:
0937-2611539
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0日
来源:肃州区教育局肃州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