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需要资金周转?”“这里可提供贷款,利息很低”女子遭遇电信诈骗 借款没成反被骗走4万元
刘女士说,自己到现在都还是懵的。
陌生人说可低利息贷款她信了
刘女士今年48岁,在西安城北靠卖水果为生,10月30日,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一男子在电话里自称是京东金融的,询问她是否需要资金周转?考虑到自己借过朋友钱,一时还不上,刘女士就说需要,对方马上提出可提供贷款,利息很低。
双方加上微信后,对方把她拉入一个群。对方给刘女士发过来一个二维码,让她扫码进去后填写自己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婚否、月收入、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等,要先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后,对方又说合作的银行可以发放10万元贷款,让刘女士先给自己的银行卡上充钱,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我就借了2万元充到自己账上,没过几分钟,他就说给我放款了,给了我一个页面,让我在上面查看。我点开看到上面的确显示我借款10万元,提现正在处理中。”
“提现”没成对方让她转账认证
提现一直没有成功,刘女士就通过微信问对方,对方显得很着急,说是去查询,还说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随后说刘女士登记的银行卡号和身份证信息不符合,导致放款失败款项滞留。现需要对贷款人进行认证协议处理,刘女士必须做一个认证保证协议,先提交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即50000元。
对方还给刘女士提供了一个“关于银行卡号错误及卡号变更业务”的说明,上有“中国银监会”抬头,内容是让她先提交50000元,他们处理完毕后会连同审批的100000元贷款一并到账。若借款人无法认证,将通知法务部介入调查,必要时将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上门取证调查,还将把借款人的征信列入央行终身黑名单。
刘女士有点害怕,就相信了。但提出来没有这么多钱,对方提供了一个银行账户,说先转两万。她转过去之后,对方说不行,还需要5万,“我又借了2万,转过去,对方说我的资料还存在问题,得补齐3万元才能处理,这时我就不相信他们了。”
典型的电信诈骗警方已立案
11月6日,刘女士说,这两天,对方当初转给她的页面打不开了。刘女士和对方的聊天记录显示,当她对认证打款提出质疑后,对方说:“希望您重视一下这个订单的问题,希望您去想办法周转认证资金,这个钱,处理好之后就可全部提现。”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微信聊天中两次提示“对方的安全性未知,请仔细核实真实身份,涉及金钱交易务必电话确认”,但这并未引起刘女士的重视,她还是按照对方的引导多次共转了4万元给对方,“对方提供的是不同人的银行账号。”
事发后,刘女士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西安未央警方了解到,这是典型的电信诈骗。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华商报记者李小博卿荣波
“套路贷”里套路深,警惕非法放贷
“无需抵押,快速放款”、“借钱快人一步,就上XXXAPP”,现实生活中总能看到这些宣传快速贷款的广告语。那么今天胡律师就来分享本人经办过的一起“套路贷”案件。
【案情简介】
庞某与王某某在2018年8月成立瑞丰公司对外宣称无抵押贷款,快速放贷,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不了解“套路贷”的真实情形而实施诈骗罪。
瑞丰公司内部有自己一套成熟的运作程序,其中庞某负责公司的管理及风控,宋某等人负责财务,还有其他的人员专门负责业务、财务、催债等。业务人员把客户拉到公司贷款,录入被害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资料。风控部向受害人讲述合同要求,询问受害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社会背景等。做好一系列的背景调查后,决定放款金额后与受害人签订合同,并且让受害人将家庭照片、地址等信息发送到公司指定的手机上,以此来确定受害人的住处、物业情况,方便该公司在无法收到被害人还款时进行“有效”地催收活动。公司在审核无误后再放款。
然而“套路贷”里头的确暗藏深深的套路,合同上的借款金额是实际借款金额的两倍或接近两倍,扣除中介费、保证金等项目费用后,实际到手的实际金额是借款金额的7成。
若被害人无法及时还款,业务员会通过电话及信息催收;确定无还款能力时,会转交催收员进行催收。催收员会采取言语威胁、纠缠、辱骂、跟踪被害人、甚至通过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手段来进行追债,并以收取上门费、逾期费为由向被害人及其家属强行勒索钱财。又或者被告人会诱导其再去其他公司借款来偿还债务。通过让被害人不断向其他公司借款的方式,将被害人借款金额放大以达到诈骗目的。按照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证据来看,涉案金额近百万,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案件结果】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
一、被告人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总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00元。
二、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三、被告人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四、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五、被告人乔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律师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诈骗金额的认定并且这一争议的焦点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处罚。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查处案涉金额达到百万,后本案检察院又进行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胡律师对本案的证据进行阅卷分析,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案时就涉案的犯罪数额、从犯、初犯、认罪态度等各方面向各方提交了证据,据理力争。
在开庭审理阶段就犯罪数额问题向法院做了充分的论证,最终法院在案涉10万元金额部分,采纳了胡律师关于既遂部分和未遂部分的辩护观点,为被告人就犯罪数额的问题作出了有效的辩护,最后判处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大大降低了被告的刑罚处罚。
根据广东省关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宋某原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有效的辩护,有期徒刑减轻到一年八个。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醒】
胡律师提醒各位朋友,钱财虽好,也要取之有道!同时各位也要警惕各种快速放贷、无需抵押的民间借贷,那些都是披着漂亮外衣的诈骗!
房贷转贷,立省几十万利息,这种事你最好别碰
房贷转贷,轻松省下几十万利息,究竟是天上掉馅饼还是掉陷阱?
文/巴九灵(微信公众号:吴晓波频道)
“姐,你位于XXX处的房子,现在银行可以做到利率3%左右的贷款,100万的贷款,能省下20多万利息,你要不要置换一下?”最近,小巴频频接到来自资金中介业务员的电话。
对方抛出的优惠条件十分具有诱惑性。
五年前小巴买房时办理的按揭利率为5.3%,如今可以转换成3%—4%的经营贷。
以5.5%的房贷利率转换成3.5%的经营贷利率为例,100万房贷,20年还款期限,简单一换算,可省下26万利息。
转贷能带来这巨大的好处,究竟是天上掉馅饼,还是掉陷阱?小巴今天就来说说。
一
资金中介业务员口中所谓的“房贷转贷”,转的是经营贷。
经营贷指的是那些小微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用房产抵押等担保方式,从银行获得贷款,用于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需要。
原本用于经营企业的贷款,如今被用来还房贷,不用想,这就是违规的。
而这事能运转的背后,就是因为存在“商机”。
这两年,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增加,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走低,目前经营贷利率普遍在3%—4%之间。
而过去几年,在楼市火热期“房住不炒”的楼市调控大背景下,房贷利率普遍在5%—6%,夸张的接近7%,这导致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的利率差。
资金中介业务员发朋友圈宣传转贷
资金中介便利用了这份利率差,进行营销,为业主提供所谓的“转贷”服务,赚取服务费。
那怎么把房贷转成经营贷呢?小巴向多位资金中介咨询,他们均表示可以提供一条龙“转贷”服务(以100万贷款为例):
1.先到银行进行预审,审核贷款人的房产资料、征信情况、薪资流水等是否符合贷款要求;
2.资金中介帮助贷款人搞定“营业执照”(费用3000元),将贷款人包装成经营者;
3.借取一笔100万的过桥资金,利息为980元/天,具体垫资几天,看按揭贷款所在的银行注销债权的速度,快则三五天,慢则十天半个月。
到这一步为止,100万转贷所需的费用为:3000元营业执照费+5000元过桥资金利息(以五天计算)+2万中介手续费(按照贷款额度的2%计算)=2.8万元。
4.还清按揭贷款后,将房产抵押给另一家银行,获得一笔经营贷。
经营贷的贷款期限不像房贷那么长,具体能办到多少的利率,也要看贷款人的资产、负债、征信等情况,总体位于3%—4%之间。一般来说,利率越低,授信时间越短。
比如,其中一位资金中介告诉小巴,办理经营贷做十年授信,利率为3.85%,而做三年授信,利率则为3.6%。还款方式则为先息后本,以十年授信为例,10年内每个月还利息即可,十年到期后再还本金。如果到时候还不上所有本金,则再重新走一遍上述办理经营贷的流程。
二
将房贷转成经营贷,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无法下一个绝对的定论,但已经有人做出了选择。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小巴,就他所知道的办理这种转贷业务的人就有很多,但他指出,严格意义上这不能叫“转贷”,就是违规办理经营贷。
早在2021年3月,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已经被严打过一波,只是当时是以首付款的方式流入楼市。
同样是因为巨大的利率差带来的有机可乘,只是当时一二线热点城市的楼市还比较火爆,因此不少投机者用这种方式来炒房。
而如今楼市行情冰冷,人们想着如何省钱,又被资金中介钻了空子。
资金中介想赚钱,买房者想省钱,那银行呢?银行是真的是守不住,还是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21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英律师分析,银行将经营贷贷给被包装过的经营者即买房者,在更低的利率之下,这部分人群的还款意愿更强,违约概率更低。
“这种做法是不合规的,但银行面对利益端和合规端的选择,在当前疫情下,银行或许更愿意选择前者。”张晓英律师说道。
此外,她还表示,这件事不能一概而论,各银行内部的尺度不一样,如果房贷转贷这件事被大面积报道,甚至引起监管层的关注,那么相应做这块业务的银行将被推至风口浪尖。
张大伟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他表示:“实际上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而最大的问题在于银行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三
在资金中介的协助下,付一笔额外的费用,省下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利息,这事你干吗?
小巴专门咨询了几位律师,总结出了几大可能的风险点,供大家参考:
1.用过桥资金还清旧贷款,新贷款未能审批通过怎么办?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甫律师介绍:转贷置换最大风险,在于转贷中新贷款的批准问题:由于要归还旧的按揭贷款,重新申请新的经营贷款,那么此时新贷款的申请就需要银行重新审批,审批的尺度、规则以及贷款人的征信资质等都会对新贷款的批准有影响。如果新贷款不能获批,那么买房者会与垫资方发生纠纷。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秀芬律师告诉小巴,她曾遇到过一个客户的电话咨询,中介公司过桥资金将房贷还清后,去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因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贷款申请不下来,导致其非常被动。
2.伪造的营业执照所带来的风险。
刘甫律师提醒:经营贷款一般需要有公司资质,买房人往往名下无公司,此时可能会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持有一家公司股权。虽然只是名义上的持股,但仍然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违规办理经营贷,或涉嫌骗取贷款罪。
王秀芬律师介绍:买房人自己或通过中介,注册空壳公司制造虚假流水、制作虚假证照来申请经营贷,这种通过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如被发现,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时,贷款人还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
4.后续经营贷利率上涨的风险。
王秀芬律师分析,经营性贷款相比于房贷周期较短,通常为3—10年,贷款期限还需根据业主自身情况综合评估,到期后可能需要承担利率大幅上涨风险,反而增加了贷款成本。
5.面临银行抽贷、影响个人征信的风险。
王秀芬律师介绍,国家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经营贷、消费贷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若被监管部门抽查到“转贷置换”,银行一般会要求贷款人立即还清贷款,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若无法及时还贷,被抵押的房产会被银行通过司法程序处置。
“我代理银行诉讼案件中,曾遇到过客户转贷行为被银行查出流入房地产市场从而单方解除合同,有的解除合同后无法及时偿还借款,面临被起诉、房子被拍卖等问题。”她补充道。
综合以上,各个环节的坑和雷,小巴都梳理得比较清楚了。
最后,小巴温馨提示:不合规的事,咱还是别碰。
本篇作者李梦清当值编辑麻酱
责任编辑何梦飞主编郑媛眉图源V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