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来安县开展巡视 反映问题渠道公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据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2022年3月1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发布公告,于2022年3月11日至5月20日对来安县开展巡视,公布巡视监督重点和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聚焦县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来安县体育馆北门西侧;(二)邮政信箱:安徽省滁州市A006号邮政信箱;(三)联系信箱:分别设置在来安县金瑞酒店大门南侧、县委县政府大门西侧、县政务中心北门西侧、县人民法院大门东侧、县信访局大门西侧;(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hjjj.v.)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八巡视组信箱;(五)联系电话:座机0550-5610515;手机19556521508(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日期截止到2022年5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级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编辑许大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证券简称:金禾实业公告编号:2019-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if..)上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近日,上述合作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已取得了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悦禾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2TPUGY5N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安大道143号金瑞大厦18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悦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詹谦)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5日
合伙期限:2019年0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超范围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9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乐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家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杨乐(主任委员)、王从春、胡国华;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胡国华(主任委员)、夏家信、杨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杨辉(主任委员)、刘瑞元、王玉春;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王玉春(主任委员)、夏家信、杨辉。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乐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家信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if..)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从春先生、陶长文先生、孙彩军先生、李恩平先生、李俊伟先生、贺玉先生、孙庆元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袁金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姜维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乐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刘洋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550-5612755传真:0550-5602597
邮箱:i@jhh.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仇国庆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王物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物强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5682597传真:0550-5602597
邮箱:wwi@jhh.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家信先生,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厂长助理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夏家信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2,468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9,733股;夏家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从春先生,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王从春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2,582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8,183股;王从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长文先生,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合成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陶长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2,468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9,733股;陶长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庆元先生,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质检科科长、水泥分厂厂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精细化工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庆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000股;孙庆元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恩平先生,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滁州市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恩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7,584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8,183股;李恩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俊伟先生,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5月至2010年5月在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俊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2,800股;李俊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彩军先生,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至今在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1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公司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孙彩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4,000股;孙彩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玉先生,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滁州市化肥厂车间主任、设备副科长、厂长助理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玉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8,112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4,872股;贺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金林先生,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公司审计部长、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袁金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6,591股;袁金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洋先生,男,汉族,1988年4月出生,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主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洋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姜维强先生,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研发总监、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姜维强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93,676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5,747股;姜维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仇国庆先生,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行政部科员,2003年5月至2005年5月在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在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财务主管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审计部主管。
仇国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1,200股;仇国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物强先生,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科员、财务部科员、证券部主任科员、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物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物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