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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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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利率4.1%、二套房首付4成,建行、招行确认杭州调整认房又认贷政策

记者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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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11”购物节这天,杭州调整了认房又认贷的楼市信贷政策。

11月11日早间,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一位负责房贷业务的经理告诉界面新闻,自今日起,杭州首套房贷利率可按最低4.1%执行,二套房贷利率4.9%,同时二套房首付最低可降至四成。

“今天及之后网签的客户都可按新政办理。目前我们也只是发布了首套房最低可按4.1%执行,不过每个楼盘情况不一样,还需要根据现场咨询为准。”

在此之前,杭州首套房贷利率一直维持在自今年6月以来的4.25%左右,二套平均在4.95%左右。

上述银行经理表示,除利率之外,杭州也调整了之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在杭州无房,但在其他地方有贷款记录的购房者,只要贷款已经结清,均可按首套购房贷款政策执行。

同时,在杭州限购区,二套购房的首付比例也已降至4成;首套首付比例仍按3成执行。

上述银行经理告诉界面新闻,杭州的新政策是11月10日晚间收到的临时通知,由银行业自律协会发布。

建设银行杭州分行一位负责房贷业务的经理也向界面新闻确认了上述政策调整,虽还未官宣,但市场目前已经在按照新政执行。

在杭州一名房产销售人士看来,该政策调整接下来作用会很明显,可以多成交一批住房,“银行都在执行了。”

今年以来,已有近50个城市调整了认房又认贷政策,即结清首套房贷便可执行首套贷款政策。但热点城市杭州并未及时跟进,只要有过贷款记录,在杭州购房仍是6成首付。如今新政落地,对改善性购房者将是利好。

杭州此前已出台过多项楼市支持政策,但都不在传统主城区域内。比如前不久临安发布的购房补贴、不限购和人才补贴政策,富阳全区调整限购,推出契税补贴和企业购房优惠等。

此外,杭州的余杭区和萧山区部分街道也调整了限购政策,同时推出契税补贴;钱塘区部分街道放宽限购等。

但目前来看,这些非主城区域的政策效果不够明显,楼市回暖乏力。自下半年以来,杭州新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双双遇冷,去化困难。

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自6月份达到成交量高位后,杭州二手房成交已是“四连跌”,接近最近几年同期最低点。

新房市场热度也在走低。根据克而瑞数据,杭州9月的项目开盘去化率去化率为70%,到10月份已降为58%。此外,新房价格涨幅也开始收窄。

如今,杭州主城区的购房信贷政策终于迎来利好,成为继富阳、钱塘、临平、萧山等放松部分区域限购政策和二套政策后,杭州楼市今年内力度最大的支持政策,接下来楼市热度有望提升。

无房职工家庭注意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叶怡霖编辑王佳

图自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6月10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加大对无房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差异化信贷政策,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浙建金监发〔2022〕61号)精神,经杭州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杭州市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其中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根据当地最高贷款限额标准调整。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与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图自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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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解答

1.无房职工家庭享受贷款额度提高政策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中,职工家庭名下无房和首次购买的认定标准为家庭名下无住房持有记录,且无住房转移记录,以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查档记录为准;无住房贷款记录是指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查询结果为准;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如何确定?

答: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的具体额度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为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具体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根据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规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超过上述额度标准。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3.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额度上浮政策实施时间?

答:自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其中,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综合自杭州公积金发布微信号)

首付不低于4成,杭州二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今天,杭州市政府网站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说,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一、关于首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关于二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关于多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关于实施范围

调整实施范围为购买所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五、关于施行时间

1.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

2.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11月1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3.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2022年11月1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政策执行。

转自:杭州市政府网站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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