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卷走货款跑路,微商代理中间商被判赔偿损失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李函潞赵地记者王晓宇)你的朋友圈是不是也有很多微商?你是否也想动动手指,发发朋友圈就有兼职收入?但你肯定想不到,做微商代理也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三名原告的诉求给予支持。
刘某甲是微商代理的中间商,对外销售某健康有限公司名下的膏药产品。刘某甲的同事张某以5.5万元的价格通过其购买1000盒膏药产品,从而成为品牌代理商。
事后,刘某甲经过张某的介绍,与刘某乙、何某相识。刘某乙与何某对刘某甲从事的微商项目很感兴趣,分别向刘某甲支付了5.5万元和4.4万元购买膏药产品1000盒、800盒,成为该膏药的微商代理。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所代理膏药产品的交货时间,都认可代理商张某、刘某乙、何某可以在中间商刘某甲指定的产品体验店以随到随取的方式拿货。此后,张某从刘某甲处取走200盒膏药产品进行销售,刘某乙和何某分别从刘某甲处取走100盒膏药产品。
一年后,刘某甲联系张某、刘某乙和何某,称自己已经将他们的货款交给上家代理商白某,白某却没有将货款交给公司,而是卷款跑路,导致已付款的代理商无法再领取剩余膏药。但可以将他们未交货的剩余膏药调换成自己销售的其他健康产品。张某、刘某乙、何某以货品种类、数量与原约定不同为由,拒绝了刘某甲的提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刘某乙、何某至连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刘某甲返还剩余货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刘某乙、何某与被告刘某甲虽未订立书面买卖合同,但原告提供的转账记录、电话录音、庭审笔录等证据已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现被告刘某甲收款后虽经催要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按约提供产品,且明确表示已无法继续提供指定产品,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由被告向其返还剩余货款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约定,应予以支持。
被告刘某甲辩称,与原告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的是案外人白某,其不是卖家,原告三人与其是平级关系,但未提交其已向原告披露交易对象是白某等相关证据,应由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被告称其也是受害者,货款均被白某卷走的情况,则是另一法律关系,其可依法另行主张权利。
综合本案相关案情,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原告张某、刘某乙、何某与被告刘某甲之间的买卖合同,判决刘某甲于七日内返还原告剩余货款及利息。
受入行门槛低、利润可观等因素影响,微商代理日益成为创业者的一个选择。然而,这种销售方式监管难,不仅消费者不便于维权,对于微商代理者而言,也存在着代理的商品质量是否有保证、价格是否真实、售后服务是否有保证等一系列法律风险。本案中,即便被告刘某甲称其已经将所收的货款全额交付给上级代理商,在其没有证据证实是上级代理商与张某、刘某乙、何某直接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应认定其本人就是销售者,由其本人承担按时发货等合同义务。
法官提醒,初次试水微商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提前做足功课,做好考察工作。同时,也要注意保管好交易及代理协商时的聊天记录,以便于后期维权。
套路多“坑”你没商量 远离贷款黑中介的那些“坑”
远离贷款黑中介的那些“坑”
□本报记者黄辉
□本报通讯员陶然
“无抵押、无担保,正规公司、当天放款”“内部有人、特殊渠道、低息贷款”“洗白征信、免费办理、无条件放款”……曾几何时,贷款黑中介的各种花式招揽广告不知不觉通过电话、广告、网上传播等方式,不断充斥在人们的生活中。
这些招揽广告利用人们希望利息低、急需贷款的心态,打着吸睛幌子,散布诱人的承诺,设置各种贷款骗局,精心准备了一个又一个“坑”,如果不注意辨别就很容易掉入“坑”中、上当受骗。贷款黑中介不仅扰乱了信贷秩序,阻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也增加了融资成本,侵害了借款人合法权益,亟待引起重视。
中介“坑”你没商量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六旬老人何某向银行贷款4.48万元,因听信招揽广告获得贷款后前后花费中介费11620元,法院依法判令何某自行全额返还贷款本金4.48万元及利息等费用。
2019年7月,何某接到中介公司的来电,得知支付一定比例的贷款中介费后可以帮忙办理银行贷款,并称贷款可走“绿色通道”,保证百分百成功贷款。因何某打麻将缺少资金,且年龄较大、风险意识不强,遂同意中介帮助其办理贷款手续。
之后,在中介的指示下,何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在线消费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4.48万元,贷款用途为家用电器,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1.68%,按月付息到期利随本清。
贷款发放后,中介帮何某领取了银行卡,并刷卡消费9828元,告知何某该款项为银行一次性收取的利息。急着贷款打麻将的何某并未在意,并按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4%的比例,通过微信另行支付1792元的贷款中介费。至此,何某贷款4.48万元,花费中介费达11620元,实得33180元。后何某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诉至法院,要求何某支付全部贷款本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某银行与何某签订的《个人在线消费贷款借款合同》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真实有效,予以确认。某银行按约向何某发放贷款,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何某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何某提出实得33180元的辩解,其一,因何某自愿将银行卡交由中介消费9828元和微信支付1792元,某银行对此并无过错;其二,根据合同相对性,何某与贷款中介之间形成的居间合同法律关系,与本案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故该贷款中介费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但何某可收集证据另行向中介主张。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判决后,何某后悔不迭,连称不该为了打麻将随意向银行贷款,更不应该听信中介忽悠,并表示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介退款。
贷款中介套路多
“贷款过程中确实会产生些费用,比如保险费、代办费、办证费、招待费等等,所以有些贷款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也是合法的。”经办法官介绍,但贷款市场上不乏各种“黑中介”“非法中介”,他们往往套路满满,四处挖“坑”,不再满足于收取高昂的中介费,而是打着吸睛幌子诱骗借款人,游走于灰色地带,甚至有的贷款中介发展为严重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黑中介”的套路主要有四种。
银行内部有关系。“黑中介”往往宣称自己在金融机构内部有熟人,可以走“绿色通道”,向其缴纳一定的中介服务费即可轻松放贷。事实上,正规的金融机构,都有严格的贷款审核流程,并不是内部人员就能左右的,借款人不辨真假、信以为真,只会白白被骗高额的服务费。
可以洗白征信。“黑中介”谎称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可以洗白征信,看似为一些不良征信的借款人开辟了另一扇“窗”,殊不知这只是黑中介编织的美丽谎言。事实上,个人征信污点除了在问题解决的5年后通过系统自动更新消除外,人力无法干预。用户发现征信有不良记录时,要积极处理,并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才是正确之道。
造假“包装”贷款。“黑中介”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将客户本身信用度进行所谓的包装和提升,以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从中赚取差价。客户最终拿到手只是部分款项,却欠了银行巨额贷款。即便少数人通过包装贷款成功,也改变不了骗贷的本质。一经查出,不仅会被列入银行黑名单、收回贷款,还有可能与贷款中介一起触犯刑法。
虚假承诺。有的承诺事先收取中介费、包装费,收钱之后直接拉黑跑路。有的“黑中介”承诺向正规银行贷款,实际是高息网贷,受害人付给中介手续费外,还要承担高额利息。事实上,正规的金融机构在放款前不会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
保持警惕擦亮眼
“借款人法律意识淡薄,往往无法自行提供抵押物、担保人或者本身资信存在问题无法正常贷款,加之风险防范意识较差,且信用观念相对淡薄,容易轻信贷款中介许诺的空头支票。”经办法官告诉记者,近3年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平均每年有十余起案件当事人被“黑中介”以各种名义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让当事人蒙受不小的经济损失。
“贷款中介‘套路’满满、鱼龙混杂,该行业因‘黑中介’乱象丛生、客户对行业价值的不理解、不信任而被广为诟病。”经办法官表示,为了让融资者少走弯路,解决申请难、获批难、用款难、还款难、再借难的问题,贷款中介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规模化经营是大势所趋,同时清除贷款中介行业的害群之马也势在必行。
一方面,贷款中介行业应摒弃过去遗留的弊病,打造专业化、品牌化、正规化的贷款经纪服务机构,以品质服务意识和优质业务能力扭转贷款中介在大众心中的刻板印象。
另一方面,要让贷款中介“靠谱”起来,既需要监管之手,更需要法律之剑。对贷款中介涉嫌违规的,应当坚持监管和法律规范并行,对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必须严厉打击、依法制裁,铲除不法贷款中介滋生的土壤。
同时,应加强普法宣传和拓宽司法救济渠道。引导借款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擦亮双眼保持警惕,远离贷款“黑中介”的那些“坑”,准确判断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到正规银行依法依规办理贷款手续,量力为出、理性借贷。一旦陷入“黑中介”贷款陷阱,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起诉等途径,运用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来源:法治日报
知名电商平台疑似“跑路”?门店人去楼空,还被曝拖欠工资…
中国奢侈品电商第一股的寺库
突然“凉了”?
财报表现不佳
用户体验和口碑也在走下坡路
有媒体报道称
位于北京三里屯的寺库大厦
已空空如也
仅剩5层还有部分工作人员
疑似跑路
2022年8月17日,北京三里屯寺库大厦一楼已清空。
位于上海市南京西路的门店
也早已清空
此消息一出
就登上热搜
对此
寺库相关人员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
此消息纯属谣言!
谁会给资金链断裂的公司继续投钱啊?
风波不断的寺库
最近又有了新动作
8月19日晚,寺库宣布与HCYKCiMP和TiiCiLii各自签订协议,认购总计400万美元的A类普通股。
根据购股协议:
HCYK将认购寺库3750000股A类普通股,总价为300万美元,TiiCi将认购寺库1250000股A类普通股,总价为100万美元。
受此消息影响
寺库集团(SECO.US)的股价
在周五盘前交易中飙升19.78%
外界对于寺库的质疑不断
从2021年开始
寺库就频繁陷入
裁员、用户投诉、拖欠工资、
拖欠供应商货款等纠纷
此前
该公司已经两次被申请破产重组
线下收缩
8月19日,记者在上海南京西路寺库线下体验中心发现,门店大门紧闭,内部也已经搬空。门店所在的大厦的保安告诉记者,寺库门店已经关了七八个月,不会再开了。
有顾客表示,今年一月的时候,门店张贴了“本店将于2021年12月23日至25日进行盘点,故闭店”的通知,但那时已经基本搬空。因此可以看出,寺库此举与今年上海疫情并无直接关联。
8月17日,据北京商报报道,曾经摆满了奢侈品的寺库大厦1-4层全部搬空,仅有5层还有部分工作人员。
但寺库相关人员表示,“我们一直是正常运营的状态,传言太离谱了。”
负面消息频出
事实上,曾经的
奢侈品电商第一股
从去年开始
就频繁传出负面消息
↓↓
在小红书上搜索“寺库”
大量是退款维权的内容
微博上也有不少网友投诉
除此之外,有多位寺库员工在社交媒体上曝光寺库拖欠员工数月工资、断缴社保、离职不结清工资等消息,员工只有通过仲裁维权。
此外
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
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日学
近日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
风险信息显示
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总金额超2190万元
(图片来源:企查查)
业绩低迷
从大环境来看,近三年中国奢侈品消费市场不降反升。根据贝恩咨询预测,2020年中国奢侈品销售额达到3460亿元,同比增长48%,购买力强劲增长。发展向上的市场却没有分给寺库一杯羹。
5月13日,寺库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报告,财报显示,该公司2021年营收为31.32亿元,同比下滑约47.98%;净亏损达到5.66亿元,同比下跌681.82%,较2020年不乐观的业绩进一步恶化。
此次寺库获得的400万美元无疑是一笔救命钱,寺库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日学表示:“这一重要的注入将为寺库提供资本,以实施我们强劲的增长计划。”
风波之下
400万美元救急
能否帮助寺库走出困境?
在行业人士看来
垂直类奢侈品电商网站
已经很难再有生存空间
新晚报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