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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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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对接贷款超11亿元!汕头数字金融精准发力服务中小微企业

近日,记者从汕头市金融工作局了解到,截至6月底,“汕金惠企通”小程序已落地贷款金额11.31亿元。利用数字化工具打破数据“孤岛”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乘着数字经济发展的东风,汕头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强化数字手段,通过平台搭建、政策引领、部门联动等举措,有效提高企业融资对接质效、推动企业上市发展、创新金融发展、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按照“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汕头市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促进科技、产业和金融良性循环,实现汕头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汕头市在华侨试验区设立两家供应链金融企业,取得全省首批9个供应链金融公司试点名额中的两个。南方+杨立轩拍摄

数字金融提升企业融资质效

2021年,汕头市金融局、汕头银保监分局联合打造的“汕金惠企通”银企融资对接服务平台,依托微信小程序技术,实现企业贷款、投保需求即时直达银行、保险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搭建起银企对接平台,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为继续推广信用信息融资平台,实现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汕头深挖大数据价值,依托央行征信系统、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和“粤信融”“中小融”等平台,完善辖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覆盖区域的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使用机制,发挥信用管理体系在便利企业融资、防范信贷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截至2022年6月底,粤信融汕头平台已累计采集和更新公共信用数据约38.02万条,涉及相关单位18个,辖内金融机构网点已开通融资对接用户124个,平台发布银行信贷产品77个“中小融”共有18家金融机构入驻,注册企业1819家。

上市公司是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强化上市服务合作,有利于助推科技型企业做强做优。今年2月,汕头市金融局与上交所签订协议,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粤东基地”,进一步为汕头市及粤东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全方位、高效率服务,助力企业上市进程4月份,市政府与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至此,汕头实现了与国内三大证券交易所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落地。市金融局强化服务意识,会同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及其他地市金融局联合举办线上资本市场培训活动,针对辖内拟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开展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IPO情况及制度规则讲解。2021年以来,汕头新增5家A股上市公司,4家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目前,汕头34家A股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共26家,科技数字型企业1家。

强化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汕头在全市推进“乡村振兴之普惠金融户户通”项目以来,与广东省农村联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依托省联社的大系统支持,打造“政务+金融”服务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录入、更新、筛选,实现大数据匹配,由数字化向智慧化提升,由数据资源管理向金融服务数字化提升,全力满足农户、商户的金融需求,推动金融服务与政务服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地方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截至目前,各农商行共向各行政村(居)派驻634名“乡村金融特派员”,投放“粤智助”政务服务一体机1090台,人、机均基本实现全市行政村(居)投放全覆盖。4家农商银行已完成个人建档28.63万户、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建档8.97万户,建立信用村331个,整村预授信累计金额21亿元,用信余额超3.5亿元。同时,创新推出“一区一策”普惠金融乡村振兴信贷产品,各农商行涉及普惠金融的特色信贷产品贷款余额共25.81亿元。

与此同时,为丰富移动支付应用,汕头推动移动支付向县域及县域以下地区下沉,进入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公共事业缴费等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嵌入农村电商等新业态。

围绕文化旅游、红色教育、老区建设、美丽乡村等乡镇地域特色,丰富移动支付便民场景应用,深化移动支付在服务“三农”等重要领域的应用,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支付需求组织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有针对性地提升老年人、农民等弱势群体的支付便利度。截至5月末,全市已建成6个移动支付示范镇,移动支付“一码通用”平均改造率为95%辖区共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72个,实现农村地区金融支付服务的全覆盖,1—5月累计发生取款交易金额2655.31万元。

助推数字金融创新项目落地

汕头支持跨境支付结算平台建设,推动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搭建汕头综试区跨境电商综合支付结算平台,为辖内电子商务(零售业)小微企业提供更安全、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综合服务,并定期督促跟进平台推广使用进展情况。截至6月底,平台交易量达2128笔,交易金额1169.17万元。

同时,落实金融创新试点改革,积极争取上级行(局)的指导支持,借助汕头华侨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努力推动金融创新产品的落地试行。2021年,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成功办理粤东地区首笔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截至目前,汕头市共有2家银行办理人民币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业务规模累计达13.4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省地方金融局支持下,汕头市作为首批供应链金融试点城市,在华侨试验区设立的新希望供应链金融(广东)有限公司和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两家供应链金融企业,成功取得全省首批9个供应链金融公司试点名额中的两个,以“监管沙盒”形式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已促成融资规模3156万元,新希望供应链金融公司已促成融资规模约9800万元。同时,积极推荐企业向省申报第二批供应链金融试点名额。

据了解,对于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汕头将运用数字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工作,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汕头市金融局依托省局广东省地方金融机构非现场智能监管系统,利用数字监控手段,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租赁机构、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全面监管,严格把控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有效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借助大数据平台加强风险监测。借助“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大数据平台,对涉嫌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风险进行监测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研判、分类处置,做好风险问题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记者】吴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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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利婷;杨立轩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汕头创业者,这份新修订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为您助力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2015年12月印发的《汕头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为抓手,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有效就业。

修订完成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将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两种类型。提出:在我市范围内创办初创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向登记注册管理所在地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持有我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自主创业和联合起来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营期限不受此经营期限限制);2、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一定的还贷能力;3、借款人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由第三方信用反担保的,反担保人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够提供经办金融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认可的借款保证(如我市财政供养的在职人员的信用担保其他有固定收入来源人员的信用担保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5、有效带动就业1人以上;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经人社部门确认,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办法明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捆绑性”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经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由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50%的水平给予贴息。担保基金不提供担保形式的支持。

据悉,新修订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还简化人社部门审核手续,增加经办金融机构自主权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经办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比如,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我市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作为贷款担保的,直接向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金融机构核定其担保企业(组织)其资产经营情况、担保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向与其签订合作协议的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推荐。

(来源:汕头+)

贫困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在这~

高校招生录取已结束,为及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大礼包送至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市教育局于8月20日上午在各区县同时举办助学贷款宣传活动。

关于活动

本次活动,全市共设立18个助学贷款政策宣讲点。其中,金平区共在汕头二中、鮀浦中学、岐山中学设立3个助学贷款政策宣讲点。昨天上午,金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学校资助负责人员、志愿者在现场为广大家长、学生现场解读助学贷款政策,演示申贷流程,分发申贷、还贷宣传手册,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勇于担当品质,宣传缓解家庭负担的政策红利。

从活动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区县政府、教育局已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完成了办理中心现场建设、人员培训等工作。7月至8月期间,正式受理我市户籍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贷款申请。

据了解,我省实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设置的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申请流程

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请戳阅读原文即可访问),在系统内录入本人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无需办理家庭贫困认定等手续,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就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建档立卡贫困户证,直接到区县教育局设立的办理中心申贷。

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申请贷款须由申贷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部门或者所在高中的任意一单位资格审查后,与共同借款人到区县办理中心办理。

申贷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持办理回执到就读高校报名入读,由高校录入系统即可。更多相关政策及咨询电话可查阅汕头教育信息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专栏,或到各区县教育局助学贷款办理中心咨询。

同时,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校园贷”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通过“补、助、奖、贷”等学生资助政策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用。

(来源:汕头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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