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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企吗

1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企吗

是国庆。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PPP基金)为全国26家中央金融企业之一,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企,由财政部与社保基金、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集团、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集团、中国人寿等国内10家大型金融、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司制基金。

2中国国际金融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中国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是大企业,但你问的是中国国际金融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很可能是假的。中金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由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和公司基于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注册资本为1.25亿美元。中金公司的股东包括: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金大事记 1995年 中金公司正式成立 1996年 中金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1997年 完成中国电信香港(现中国移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融资42.2亿美元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成立 1998年 完成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国内A股首次公开发行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正式运营 1999年 完成中国电信香港(现中国移动)全球后续发行完成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对四家合资公司重组 你问的是中国国际金融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未听过这公司,好景中心是卖盗板的热点,地址也是假的MNH2586 不存在,查了电话公司也找不到有登记,还有谁都可交几千块在香港就可以注册一家公司,比方我说我是英国柏金信公司也可以。就是香港有公司也不代表什么,全世界到处都有骗子.

3谁知道本科生在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的待遇如何阿

中投在内地不招应届毕业本科生 听说港大的有进去的 但不知是不是本科 如果是北清的话可能有机会进去实习
汇金具体多少不是很清楚 中金本科20w 汇金要低点 但不会低很多~

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是国家开发银行的股东?

建设银行(601939):汇金增持建行1613.92万股a股。
以资产计中国第二大银行建设银行10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10月8日,汇金公司累计增持建行a股1613.92万股,约占建行发行总股份的0.01%.至此,汇金公司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后,汇金公持有建设银行1334.07亿股,其中a股1.45亿股,h股1332.62亿股,持股共计57.09%.2009年10月,汇金增持建行1613.92万a股,并承诺在未来12月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建行股份.而昨日晚间,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双双发布公告称,汇金分别增持工行3007万股a股,增持中行521.6万股a股.至此,继一年前的增持之后,汇金已经完成对工,中,建三大行的再次增持.本次增增持后,汇金分别持有工,中,建三家银行的股份为35.42%,67.5279%,57.09%.作为三大行的大股东,汇金曾两次通过二级市买入工行,建行和中行的股票.第一次是2008年9月23日汇金公司通过上交所系统增持3家银行股票各200万股,并表示拟在首次增持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三大行股票.第二次增持则是2009年10月9日,三家银行同时发布增持公告称,汇金公司共买入工行3007.36万股a股,1613.92万股建行a股和中行512.60万股a股.计划在未来12个月继续以自身名义在二级市场增持上述三大银行股.今年8月20日,中央汇金公布,将发行总规模1875亿元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为两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注资和参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再融资.根据此前三大行的配股计划,工行,建行,中行等三大国有银行拟通过a+h配股融资的方式分别融资不超过450亿元,750亿元和600亿元.
建设银行a股今日报收4.75元,跌0.21%;h报6.99港元,涨0.14%。
可见,汇金公司持有的庞大股份是h股,10月增持后持有1.45亿a股,占90亿a股流通盘的1.61%。

5什么是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法律依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5年1号令)等。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的规定。国家鼓励设立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可申请通过改制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1、发起设立的条件

(1)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

(3)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4)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目前应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2、发起设立的程序

(1)申请设立。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上述文件,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级商务部门。

(2)签定协议、章程。经省级商务部门批准后,发起人正式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

(3)报请商务部批准。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级商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商务部,商务部应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4)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发起人应在30日内凭商务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到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之日起90日内一次缴足其认缴的公司股份。认足股款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6)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7)由董事会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接到全部登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并颁发营业执照。

(三)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1、募集设立的条件

(1)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三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

(4)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5)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目前应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2、募集设立的程序

(1)申请设立。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上述文件,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级商务部门。

(2)签定协议、章程。经省级商务部门批准后,发起人正式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

(3)报请商务部批准。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级商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商务部,商务部应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4)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发起人应在30日内凭商务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到银行开立专用帐户。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之日起90日内一次缴足其认购的股份。

(5)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6)申请批准募股。向国家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批准之后再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

(7)公告。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8)发行股票。制作认股书,由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本。代收款银行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证明。

(9)验资。发行股份的股数缴足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10)召开创立大会。验资后30日内,发起人应当主持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1) 注册登记、备案。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全部登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并颁发营业执照。公司经登记成立后,还应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12) 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13)公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后,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四)现有企业改制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1、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

条件:

(1)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至少正式营业5年并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纪录;

(2)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申报文件:

(1)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2)原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改组的决议;

(3)原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关于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决议;

(4)原外资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5)发起人(包括但不限于原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协议;

(6)公司章程;

(7)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最近连续三年的财务报告;

(8)设立公司的申请书;

(9)发起人的资信证明;

(10)可行性研究报告。

程序:

由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或与其他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部门初审同意后转报对商务部审批。

经商务部批准后,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并缴足其认购的股本金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批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后,为增加资本,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参照募集方式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办理。

2、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

条件:

(1)该企业至少营业五年并有最近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

(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企业的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企业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申报文件:

(1)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2)设立公司的申请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发起人协议;

(5)公司章程;

(6)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最近连续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7)发起人的资信证明;

(8)其他必要的文件。

程序:

中外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部门初审同意后转报商务部审批。

经商务部批准后,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并缴足其认购的股本金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条件:

(1)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

(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三种方式实现转变:

(1)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

报批文件:

①股东大会对转变为公司的决议;

②原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③申请转变为公司的报告;

④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⑤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的文件;

⑥其他必要的文件。

(2)通过增资扩股或转股发行外国股东持有的股份。

报批文件:

①股东大会对转变为公司的决议;

②原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③申请转变为公司的报告;

④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⑤股份有限公司与定向购股人的购股协议;

⑥其他必要的文件。

(3)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包括但不限于H股和N股)并在境外上市。

报批文件:

①股东大会对转变为公司的决议;

②原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③申请转变为公司的报告;

④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⑤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境外上市的文件;

⑥境外证券机构批准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文件;

⑦境外上市的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情况;

⑧其他必要的文件。

程序:

上述申请经商务部批准后,原股份有限公司应持批准证书和公司的募股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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