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再抛投资计划,拟5.1亿元投建行唐智能环保包装项目
近期,包装龙头合兴包装(002228)不断在京津冀地区加大投资布局。继去年11月宣布3.6亿元投建隆尧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后,公司又抛出了拟在河北省行唐县投资5.1亿元环保包装项目的计划。
有业内人士指出,包装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新版限塑令的发布,塑料包装行业势必受到一定冲击。另一方面,产能充分,价格相对便宜的纸包装或许将成为塑料包装的最优替代选择,市场规模或将扩大。
再抛投资计划
3月10日晚间,合兴包装发布一纸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称,公司拟在河北省行唐县投资约5.1亿元用于建设行唐智能环保包装项目,并以下属企业石家庄融达包装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暨与行唐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书》。
具体来看,该项目总投资额约5.1亿元,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约2.5亿平方米纸品包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0亩(具体以政府规划指标为准),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自进场施工之日起12个月。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包装行业的发展,包装行业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通过对京津冀地区市场的充分考察,合兴包装了解到项目建设地点行唐经济开发区拥有良好的产业环境、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区位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
行唐是生态大县,被评为“中国优质大枣产业基地”、“全国牛奶生产强县”、“河北省乳业名县”,聚集了君乐宝、明旺乳业等一批知名企业,包装需求旺盛。
也正是在这样背景下,合兴包装选择投资该项目。公司方面表示,项目投产后将立足技术创新,从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入手,为京津冀地区中高端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包装配套服务,以此提升公司销售规模,提高在京津冀地区市场占有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不过,公司亦提示风险称,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且项目投资总额较大,后续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等。
业绩较为稳健
值得注意的是,数月前,合兴包装在河北省隆尧县抛出了大额投资计划。去年11月27日,公司公告称,拟投资约3.6亿元人民币在河北省隆尧县东方食品城园区建设隆尧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向客户提供中高端瓦楞纸箱等环保包装产品,年设计产能1.2亿平方米中高端纸制品。
对此,合兴包装称,该项目新建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符合“两型”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要求,为京津冀地区中高端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包装配套服务,以此提升公司销售规模,提高在京津冀地区市场占有率。
发布投资计划后,合兴包装也引来了机构投资者的关注。机构重点问及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对公司影响、发展包装产业链云平台(PSCP)的意义以及如何提高市场份额等。
合兴包装表示,PSCP平台集中采购有价格优势,比单独采购成本低;平能有效整合订单、促进交易;平台能够提供研发、设计无形服务支持,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总体来看,PSCP务能够整合行业产生规模效益,有力带动包装行业的内增长。公司也能够受益于此,分享行业增长带来的利润值。
与此同时,与国外包装行业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包装行业的中度较低,未来行业上下游的集中、整合空间大,公司场份额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公司将通过实施战略升级抓住行业整合的趋势和机会,通过创新业务模式的发展提高市场份额,创造新的增量。”合兴包装称。
合兴包装在2008年5月在深交所上市,其主要从事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缓冲包装材料的研发与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主要客户包括家电领域的美的、格力和海尔等,饮料行业的青岛、百威英博、伊利等,物流领域的菜鸟,还有快消的联合利华、宝洁等。
2020年10月30日,合兴包装发布2020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020年1-9月实现营收80.7亿元,同比下滑2.18%;净利润2.18亿元,同比增长11.99%。其中第三季度盈利79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1%。
观察|信贷审批背后的权钱交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张琰
近日,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清良受贿超千万细节曝光。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显示,顾清良犯受贿罪,累计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1242万多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随着金融反腐持续发力,银行系统腐败不断浮出水面。中国进出口银行专职评审委员李泊言,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马骁,工行金融业务部原副总经理王英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等,都在近期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对顾清良的受贿指控,有6项是为银行客户单位提供贷款便利、信托通道业务渠道。这并非个例。近年查处的不少银行系统领导干部身上,都有一个突出问题:与贷款客户发生权钱交易。
2020年8月10日,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于成信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通报显示,他存在“违规收受贷款客户礼金”的问题。和于成信类似,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蒋斌,“违规接受贷款客户安排的旅游、宴请”;国家开发银行原行务委员郭林,“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将自有房屋出售给分行贷款客户”……
这些与贷款客户吃吃喝喝、私相授受的行为背后,掩藏着深层的腐败问题——信贷审批里的权钱交易。
被贷款客户“围猎”,也主动索取
“袁某通过多年的感情投资来拉拢与我的关系,一步步把我拉上了他的贼船,我逐渐习以为常,甘于被围猎,犹如温水中的青蛙,浑然不觉其潜在的风险。”
这段话,来自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蒋斌的忏悔。从2007年到2019年,他先后任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11月落马。
蒋斌在忏悔录里提到的袁某,是重庆某融资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某认识蒋斌后,在生活上对蒋斌“关怀”备至:经常带着蒋斌吃吃喝喝、赌博嫖娼;为蒋斌租房、专门从藏区收购高档虫草送给蒋斌;认蒋斌的女儿为干女儿、负责蒋斌全家去海南旅游……袁某慢慢布局,长线投资,再收取“回报”。
袁某在四川的一个酒店项目建设过程中陷入资金困难时,请时任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的蒋斌帮忙批贷款,蒋斌安排下属付强把该项目包装成国际旅游文化贷款产品,满足了台面上的信贷要求。同时袁某和蒋斌商量,想拿多余的贷款资金和他合伙搞融资租赁公司,蒋斌明知贷款资金可能会被挪用,仍然把2个亿的贷款违规发放出去,并收受袁某100万元。
有些落马干部既被“围猎“,也主动出击,对企业予取予求。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兼风险总监陈鹰从贷款客户身上谋利的手段名目繁多,花样百出。福建某企业申请贷款,陈鹰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企业负责人送上100万元,贷款很快获批。厦门某公司负责人为了获得贷款,多次拜访陈鹰未果,后经人引荐送上金条10根,贷款审批便“一路畅通”。陈鹰还以低价购买房产再高价出售给客户,以他人名义向客户“借款”,要求客户到自己岳父开办的商店高价购买工艺品。
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于成信从企业身上捞钱的手段则更加“迂回”,办案人员总结了他的四种“手法”——居间斡旋型、拉长战线型、假托交易型、提供服务型。比如,于成信为某私企老板办理大额贷款后,要求该老板以高价购买其名下一套房产,与该房产评估价相差近200万元。为了掩饰权钱交易本质,他在哈尔滨工作期间帮人办事,大多并未当即收钱,而是到深圳审计中心工作后再行“追缴”,其收受的贿赂款中,有近七成是到深圳之后收取的。
厦门集美大学财经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陈蕾认为,贷款资金属于稀缺资源,信贷权天然就是被“围猎”的对象。高风险客户给违纪违法分子带来高额收益,却给银行带来巨大风险。
制度执行不力,授信权成了被交易的“商品”
在与贷款客户的“你来我往”之间,银行的核心权力——授信审批,成了一些人交易的“商品”。
在陈鹰涉嫌受贿数额中,有97.8%都是利用授信审批权“换取”的。他肆无忌惮地将手中权力“商品化”,一手“卖出”授信审批权,一手“买入”巨大风险。厦门某集团负责人曾以空壳公司名义贷款,送给陈鹰100万港元和15万美元,陈鹰无视巨大风险,指使相关审批人员违规放行,并亲自催促放款,最终导致大额不良贷款。
银行信贷审批有严格制度,包括授信调查、授信审查、贷后管理等多个环节,为何却被有些人玩成了“交易”?问题往往出在制度执行上。
陈鹰作为风险总监,首要职责是执行制度、管控风险。但制度的刚性在他的操控下荡然无存,他肆意践踏授信审批制度,随意简化审查流程、加速审批进度,强行审批通过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审批厦门某两个集团企业贷款期间,陈鹰明知各企业间的关联关系,却刻意隐瞒、拆分授信、越权审批,要求审查部门出具失实的审查报告,并主导信审会审议通过。
与陈鹰在授信方面有明确职责不同,蒋斌、于成信作为行长,不参与“前台”的具体工作,他们在信审方面的权力,主要是在最终环节行使一票否决权。但他们想出各种办法绕过制度,在贷前调查阶段就充分发挥自己的影响力。蒋斌主要是通过控制两名“前台”下属,来实现自己的意图。于成信干预授信的手段,则是“独创”对公授信准入制度,把行长在信贷审批环节的最终决定权前置。他擅自规定1000万元以上授信项目未经其本人同意,不得进入审查审批环节。甚至在信审会讨论授信项目时,于成信经常推门而入,在信审会上发表影响委员独立判断的倾向性言论。
“没有于成信,分行不会沦落至此。”有哈尔滨分行员工这样表示。于成信干预授信项目,产生大量不良贷款,更带坏队伍,污染生态。一把手腐化堕落、带头破坏制度,给分行风气造成极大损害。
严查不良贷款背后的权力滥用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严查金融领域腐败问题。
违法发放给袁某两个多亿贷款并形成不良贷款,直接导致蒋斌违纪违法问题暴露。该笔贷款从信贷资料上看没有问题,形式审查是过关的。但钱的使用去向实在蹊跷,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后,由此入手,深挖细查,发现了蒋斌违法发放贷款及与袁某等不法商人的权钱交易。
在于成信案中,违法放贷也是专案组的攻克重点。于成信作为行长,在授信方面发挥的作用比较隐蔽,违法放贷的证据掩盖在水面之下,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综合全案情况认为,如此大额不良贷款,很大可能存在违贷行为。经过深入核查,终于通过内审外查查实了于成信、陈鹰接受请托,干预授信项目,违法发放贷款25亿余元、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研判这些典型案件,埋下大额不良贷款的风险隐患,往往有贷前调查走形式、贷后监管不到位的因素,而这背后,又时常存在信贷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违法放贷、利益输送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表示,授信项目发生重大风险,要首先从政治上,重点从廉洁上找原因,如执行信贷政策与中央要求是否存在偏差,信贷人员与客户是否有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出现数额大、可疑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贷款项目,要区分到底是市场因素还是人为干预。”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表示,发现不良贷款审批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要一查到底。
权力滥用背后,是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力。案发银行往往存在圈子文化盛行、一言堂、重业务轻党建、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强化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问题。在陈鹰落马后,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整改措施包括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经营方向符合党中央要求,端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关键岗位人员交流,加大纪检和其他履行监督职责机构部门队伍建设等。
金融系统反腐正在持续发力。这其中,中管金融企业派驻改革不断释放治理效能。蒋斌涉嫌受贿的问题线索就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在核查中发现并与重庆市纪委监委联合查办;于成信案件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联合黑龙江省监委查办的第一起分行行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一个典型案件,堵塞一批制度漏洞。一些案件暴露出总行授权过大、某些岗位权力集中、分行重业务发展轻贷后管理等共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此提出了针对性监察建议,要求健全完善授信分权制约机制,加强对分行行长、风险总监和授信条线部门负责人等高风险岗位的监督等。
今年以来,银行系统普遍强化教育警示,培养干部员工的廉洁意识、合规意识。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学习银保监会系统重大腐败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片《穿透》。交通银行党委班子成员对照胡怀邦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刻反思。中信集团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孙德顺、于成信、陈鹰、刘小平等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研究提高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重点防范个别“关键少数”不讲政治纪律规矩、不懂党纪法律、不守操守底线问题。
河北晋州恒升村镇银行涉嫌非法放贷26亿元调查
河北省晋州市鼓城村村民张炼军,去世后竟然从银行“贷了款”。
张的妻子找出他的《火化证》,上面记录的火化时间为2018年5月2日。她说丈夫生前从没说过有贷款,“去世后,我一直攥着他的身份证没借给任何人,怎么就背了贷款了?”
张炼军贷款的银行,叫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升银行”),下辖共6家支行。“天眼查”显示,2014年3月,恒升银行由浙江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瓯海银行”)等法人、自然人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瓯海银行占股40%。
死人“贷款”之事东窗事发,源于2018年6月至8月瓯海银行对恒升银行的合规检查。检查出具的《事实认定书》载明,张炼军、周志斌系死后被贷款。瓯海银行认为此事涉嫌骗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炼军的火化证明。新京报记者李英强摄
一名接近警方的人士出具的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此案涉及恒升银行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34人、银行外部团伙14人,其中15人因为贷款已收回未予追究刑责。截至2019年3月15日,除4人在逃外,29人被依法刑拘。9月10日,晋州市检察院对本案中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张炼军的贷款只是冰山一角。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警方查明,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恒升银行股东赵良“指使和言语胁迫银行人员,对银行外部提供贷款资料不进行任何审查、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制作贷款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涉嫌骗贷17114笔,共计26亿元。
截至发稿,恒升银行总部及6家支行均正常营业,但上述贷款涉及的四户联保业务已经停办。
死人“贷款”
晋州市前赵七子村村民李志民,也不知道自己从恒升银行贷了款。
他记得2018年7月的一天,村里的大喇叭广播让他去一趟村委会办公室,两名陌生人正在村支书的陪同下等他。“那两个人问我有没有从恒升银行贷款?我说没有,他们还让签字确认。”
李志民说,那是他第一次听说自己从恒升银行贷款的事,此前毫不知情。
陌生人来自瓯海银行。2018年6月至8月,该行作为大股东对恒升银行小樵支行等进行了合规检查,李志民的贷款是检查、审核对象之一。在恒升银行的记录中,李志民贷款20万元,属于“四户联保”型贷款。
四户联保是恒升银行于2015年推出的一种针对农户生产经营、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以家庭为单位,四户互保,无需抵押。依据一名恒升银行员工于2014年5月22日记录的“学习《恒升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笔记,20万元以下的四户联保型贷款,无需银行风控委员会授信审批,审核的最高级别为实际放贷的支行行长、恒升银行主管信贷的副行长。
恒升银行小樵支行。新京报记者李英强摄
那次合规检查后,瓯海银行于2018年8月出具了一份《事实认定书》。新京报记者获得了这份《事实认定书》,2019年8月5日,恒升银行办公室主任刘浩看过后表示“应该是真的”。
《事实认定书》写道,检查组对抽查的51户联保贷款上门走访、实地调查,发现49户借款人否认贷款、2户借款人贷款前早已死亡,“确认均为冒名贷款”;每户贷款金额均在16万元-20万元之间,51户共计985万元。
此外,检查人员调阅贷款人档案、借款借据、借款合同等资料后发现,上述贷款均存在借款人签名笔迹雷同的问题,有伪造借款人笔迹的嫌疑。
发现问题后,瓯海银行于2018年8月23日向晋州市公安局报案,称恒升银行遭遇骗贷。
文章开头处提到的张炼军,便是两名早已过世的借款人之一。《事实认定书》显示,张炼军贷款19万元,村民确认已去世,且去世时间在贷款前。另一已过世的借款人为晋州市杨家庄村村民周志斌,贷款19万元,亲属及村民确认几年前已去世。2019年8月5日,周志斌的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儿子是在2016年1月18日去世的,生前从未听过在恒升银行有贷款。
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上述51户借款人分布在晋州多个村庄,均为农户。2019年8月15日,前赵七子村村支书李福全告诉新京报记者,村里像李志民一样被贷款的至少有十来户,去年均配合银行、公安机关说明了情况。
真假混杂的借款人身份证明
晋州市公安局侦办此案的过程中,一个叫赵良的人逐渐浮出水面。“天眼查”显示,赵良为恒升银行董事、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5%。
赵良曾向公安机关交代,非法放贷发生前的2015年8月,恒升银行的四户联保业务已出现大量不良贷款,雇人催缴后还款效果依然不佳。为此,他找到主管信贷的副行长余俊,表示贷款好放难收,与其贷给外人,还不如贷给自己投资,“余俊觉得我说得挺有道理,同意了我的想法”。
恒升银行一名涉案支行行长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依据其妻子学习《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的笔记,四户联保业务的借款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
为了拿到这些证明,赵良安排其表兄金波寻找借款人,还交代金波,要给每户借款人五六百元的好处费。贷款下来后,钱归赵良使用,赵良也会负责偿还本金和利息。
瓯海银行对恒升银行小樵支行进行合规检查后出具的《事实认定书》。新京报记者李英强摄
金波原为晋州市昌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该合作社由赵良于2010年创办,赵良为实际控制人。为了寻找借款人,金波在合作社内成立了一支十余人的业务团队,做着与合作社无关的工作。2016年后,这支团队离开合作社,在晋州市时代商城附近租了一个两层的办公室,继续帮赵良跑贷款。
修中卫是这支贷款团队的成员之一,见证了寻找借款人的全过程。他向警方供述,2015年8月,他在金波及团伙另一成员方化的安排下,带着复印机到晋州市农村为百余名贷款客户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这些人都是方化安排好的。方化让我照着贷款客户姓名签字,每个贷款户名字需在三四张纸上签字,其中有一份是客户与银行的借款合同。”
复印、处理好各种资料后,修中卫会把它们送到银行,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修中卫称,手续送给谁是方化联系好的,接收人一句话都不问就把资料收下了。
据修中卫供述,刚开始跑贷款时,有一小部分客户资料是真实的,真假资料掺杂使用。后来他们转换思路,借款人资料全部为虚假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另一团伙成员王桂旺也见证了伪造身份证件的过程。
他向警方供述,在租住的办公场所,他见过一箱一箱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全都签过字、按过手印。他询问这么多身份证复印件都是哪来的,方化说是买来的。
放贷审核全面失守
正常情况下,虚假的借款人证明不可能通过贷款审核。
依据原银监会于2010年2月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应调查核实借款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据河北省某银行监事长介绍,类似贷款的审查一般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放贷前,客户经理要入户调查,核实借款人资料并撰写贷款调查报告;放贷时,要经过支行行长、总行授信部、总行主管信贷副行长三级审批;放贷后,银行客户经理还要电话和实地回访,审查贷款的真实用途。
此外,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恒升银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借款人贷款审查实行面谈制,要入户调查,要见到借款人本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恒升银行并未遵循相关规范。在赵良、余俊等人的授意下,贷款审核的各个环节全面失守。
“天眼查”显示,恒升银行共有10个法人、自然人股东,除瓯海银行外,其余9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总和为60%。赵良曾向警方供述,自己是这9个股东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其他法人、自然人股东,均为代其持股,“(所以)我在银行说话是有一定分量的。”
“(在恒升银行)赵良常公开说10个股东9个他说了算,都是他出资入股。”2019年8月7日,杨庆州告诉新京报记者。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杨庆州曾担任恒升银行行长。他说赵良让谁走,谁就得走,“我当年就是被他辞掉的。”
据一名涉案人的辩护律师介绍,他的当事人知道这是非法放贷,但慑于赵良在银行的话语权,所以做事时“睁只眼闭只眼”,只管在假资料上签字。“赵良常对客户经理训话,能干就干,不能干走人。”这名律师说。
据赵良供述,由于其基本不参与银行日常业务管理,真正负责协调银行内部及6家支行审批贷款的是主管信贷的副行长余俊;哪天哪个支行有放款额度,余俊会直接通知赵良表兄金波;金波安排手下将资料送到这家支行后,从客户经理、支行行长到总行授信部经理、再到余俊,谁都没有履行正常的贷款审查程序,只管批准签字。
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余俊目前为在逃状态。
晋州本地人任占良,曾于2015年至2018年担任恒升银行马于支行保安。马于支行的营业厅大约60平米,客户经理的工位在营业厅北侧,开放式办公。任占良上班时,可以看到客户经理的工作状态。
2019年8月5日,任占良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亲眼见过客户经理致电借款人核实贷款情况,“就翻着借款人资料上的电话挨个打,核对下对方的名字就把电话挂了。”
对于这个细节,贷款团伙成员王桂旺对警方的供述中也有提及。他说资料上留的借款人电话都是他们团伙内部的,由另一成员方化接听,应付银行核查。而方化接听电话后,经常应答一声“是”就挂掉,有时连续、频繁地接听电话后还会发牢骚,“明知是假贷款,还打什么电话核查?”
拿着编织袋到柜台取钱
贷款审批一旦通过,金波的手下修中卫、杨军等人便会到相应的支行取款。
上述河北某银行监事长介绍,银行放款必须由借款人本人支取,柜台职员还要核查借款人身份证与审批手续是否一致。
9月25日,晋州市内的恒升银行总部仍在营业。新京报记者李英强摄
据修中卫交代,2016年春节前,恒升银行确实要求借款人本人到柜台取款并核查身份,因此,他会让借款人取款后再交给自己。
但2016年春节后,恒升银行的取款手续简化了,杨军可以直接安排手下到银行找客户经理拿审批手续、开户存折,再到柜台取钱,只要输入开户存折的初始密码就行。修中卫说,自那以后,他从未在取款过程中见过借款人,取钱的都是团伙成员。
在任占良的印象里,每周5个工作日,他至少能在马于支行大厅见到两次大额取款人。这些人总是那几张熟悉的面孔,他们从客户经理处拿到借款借据后交给柜台职员,不出示任何证件。柜台职员什么都不问,就把成捆的百元现钞递到取款人手中。
瓯海银行于2018年8月出具的针对恒升银行小樵支行的《事实认定书》显示,检查组调阅监控后发现,非借款人本人将贷款资料批量交给客户经理,拿到放贷资料后又交给柜台办理放款,自始至终未出示身份证件,“银行柜员明知客户不是借款人本人仍放款”。
据修中卫供述,截至案发,恒升银行旗下的小樵、马于、总十庄等6家支行他们都去过,每次至少领取4-8人的贷款,少则几十万、多则一百余万,用编织袋装走。为了保证钱款安全,杨军会让四个人、开两辆车同时到银行取钱,前一辆车载有大量现金,后一辆车殿后押钞。
由于持续利用虚假的借款人资料贷款,后期的许多贷款被用来偿还旧贷。
据王桂旺供述,团伙成员经常是上午从一家支行取出新贷款,下午就拿着取出的现金和一堆存折到另一家支行还旧贷。到银行后,他们直接把钱和还款人名单交给柜台,柜员每操作完成一笔还款,他们就依照还款单上名字签字确认。
据上述河北某银行监事长分析,团伙成员之所以没有通过银行内部转账的方式“以新还旧”,而是选择了如此繁复的操作,可能是担心银行业监管机构、央行的网络监管系统监测到相关情况后自动预警。如此一来,恒升银行的违规操作就会被发现。
涉嫌非法放贷17114笔、26亿元
晋州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显示,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赵良等人多次利用虚假借款人资料从恒升银行贷款,仅银行内便有34名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参与,前后时长3年。
“天眼查”显示,在此期间,瓯海银行派出的恒升银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周良英、黄朝辉,前者的任职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2017年6月22日,后者继任至今。
2019年8月4日、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通过电话、短信等多次向周良英核实非法放贷及其是否知情。截至发稿时,周未予回应。
2019年11月13日,黄朝辉在恒升银行办公室告诉新京报记者,“我现在的处境很为难,没有瓯海银行的授权啥也不能说。”
据恒升银行工作人员透露,案发前,大股东瓯海银行每个季度都会派人到恒升银行进行合规检查。而在恒升银行内部,骗贷早已不是秘密。
11月15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瓯海银行客服热线,希望了解案发前该行是否发现了恒升银行非法放贷。1001号客服人员表示,将报告领导后再作答复,但截至发稿未予反馈。
在恒升银行多名涉案人员家属看来,瓯海银行之所以会在2018年6月至8月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许与该行更换领导有关。“天眼查”显示,2018年6月28日,瓯海银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潘志坚变更为黄定表。但截至发稿时,新京报记者未发现其他证据佐证家属们的说法。
2019年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又为此致电发现问题的检查组负责人李士青。李士青表示,因为涉及金融安全问题,细节不便公布。
2018年8月,瓯海银行就恒升银行涉嫌骗贷一事报案后,晋州市公安局迅速立案侦查。经查明,截至案发,恒升银行共涉嫌非法放贷17114笔,本金合计26亿元。其中已偿还10902笔,本金14亿余元;未偿还6212笔,本金11亿余元。
2019年8月5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了恒升银行总部及6家支行,发现各行均正常营业,但四户联保业务早已停办。
现任恒升银行行长为凌晓芒,是2018年8月案发后从瓯海银行下属二级支行调任过来的。2019年8月5日,凌晓芒在电话中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之所以发生大规模非法放贷事件,是因为个别人破坏了规章制度,造成放贷环节层层失守。“至于银行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和缺陷,一切以警方侦查结果为准。”凌晓芒说。
部分资金或被用来购置房产
据赵良交代,违法发放的数亿元贷款被杨军存进了两张银行卡,一张卡的开户名为杨军,另一张卡为赵勇,两张卡的实际使用人均为赵良。
晋州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显示,经查明,赵良等人骗取的贷款中,19亿余元用于还本付息和投资经营,7亿元被赵良非法占有。其中,赵良购置房产花费1.8亿元,另有5.2亿元无法查实去向。
10月26日,赵良购置的东胜广场A座7层写字楼已被晋州市公安局查封。新京报记者李英强摄
在投资经营方面,赵良自称十几年前开始涉足房地产生意,并于2006年注册成立了河北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嘉益房产”),不过最初的几个项目都赔了。
2010年,他又用嘉益房产投资开发了“河北省体育局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图纸显示,该项目位于石家庄体育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西侧黄金地段,占地28亩,截至2018年已陆续投入拆迁补偿费用、搬迁安置费用8亿元。
2019年9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河北省体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处证实,该项目确与嘉益房产有关。9月29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项目区居民已全部搬迁,棚户房楼体已被喷上了红色的“拆”字,一楼空房门窗有的已被拆卸下来。
在购置房产方面,赵良自称2016年在石家庄东胜广场A座7层买下了整层写字楼,共2600平米,花费3000万元;事后装修及购买办公家具等,又花费800万元。
2019年10月10日,新京报记者前往东胜广场现场看到,7层的两扇玻璃大门被晋州市公安局贴上了封条。
赵良还称,曾于2017年购买了石家庄中储广场写字楼6层整层,花费4500万元;2017年6月,购买河北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待开发酒店项目,花费2.7亿元。
此外,赵良还向警方交代,曾用骗贷钱款3100万元在石家庄市瑞府小区买下两套三层独栋别墅,登记在其子赵某源名下。2019年10月10日,瑞府小区物业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两套独栋别墅的持有者确实为赵某源。
据了解,晋州市检察院已于2019年9月10日对案件涉及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并不包括赵良。作为本案的最大受益者,赵良将被另案起诉。
(文中赵良、余俊、金波、修中卫、方化、王桂旺、杨军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李英强wh1987@163.
编辑滑璇校对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