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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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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支持力度!淄博商铺租金纾困贷款2.0版本来了

6月10日,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引发《关于对承租非国有房产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加大租金纾困贷款支持的通知》,被称为淄博市商铺租金纾困贷款2.0版本。

《通知》全文如下:

为加大对实体商铺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展租金纾困贷款政策惠及面,现将承租非国有房产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租金纾困贷款政策调整补充如下:

【扶持范围】

扶持范围继续按照《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对承租非国有房产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提供租金纾困贷款的通知》规定执行,是指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截至贷款日仍在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租金纾困贷款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租用非国有房产,严格落实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符合银行授信基本准入条件。

【扶持方式】

(一)落实分级贴息纾困贷款措施

1.提供纾困贷款。由齐商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商铺经营主体,每户提供5万元以内1年期的商铺租金纾困贷款。银行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规加强贷款管理,做好对贷款的尽职调查、风险审核、跟踪监管、贷款回收等工作。

2.实行政策性担保。由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实体商铺经营主体给予担保,担保方式参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模式”,免收担保费,担保费市财政给予担保费补贴。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流程对齐商银行履行代偿责任之后的损失部分,在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时,由市财政局对齐商银行进行风险补偿;在不良贷款率超过3%时,超过部分由齐商银行自行承担损失部分。

3.予以财政贴息。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其中1万元(含)以内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贴息;1-3万元(含)部分,市财政按80%比例贴息;3-5万元(含)部分,市财政按50%比例贴息。

(二)提供个人经营系列贷款在办理商铺租金纾困贷款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有其他复工复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根据其资产负债、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齐商银行可另行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经营系列贷款”,采取信用或齐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0个基点,具体由商户根据自身情况与齐商银行协商确定。

【兑现形式】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由齐商银行直接办理。原则上,纾困贷款采取绿色通道方式直接办理并自本政策发布后一个月内兑现到位。纾困贷款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7月31日。

贷款到期后,实体商铺经营主体应遵循诚信原则按时还款,还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或缓还;对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在法院判决还款后仍拒不执行的,申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依规进行联合惩戒。

@有房族 在这6大银行办理淄博市内商业性住房贷款有变化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1日讯12月31日,淄博市公积金官网发布《关于部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信息共享查询的公告》。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方便职工群众办理业务,目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了与淄博市部分商业银行淄博市内住房贷款信息共享。现就使用信息共享简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材料、优化业务流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对于在淄博市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办理的淄博市内商业性住房贷款,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业务时,不再提供商业住房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或者借款人银行卡(存折)还款明细,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先与商业贷款银行确认商业住房贷款账号。特别提醒:按照齐商银行业务规定,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齐商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信息,需职工通过齐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授权后方可查询,职工一次授权即可。

记者了解到,对于以上6家商业银行的淄博市外商业性住房贷款以及其他未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信息共享的商业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职工办理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原规定办理。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请拨打1232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或者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闪电新闻记者张润泽淄博报道

淄博大幅提升商铺租金纾困贷款额度,财政贴息

6月10日,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对承租非国有房产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加大租金纾困贷款支持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实体商铺扶持力度,拓展租金纾困贷款政策惠及面,将商铺租金纾困贷款额度提高到5万元,由市财政分级贴息。

商铺租金纾困贷款的扶持范围,继续按照《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对承租非国有房产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提供租金纾困贷款的通知》规定执行,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截至贷款日仍在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商铺租金纾困贷款。申请租金纾困贷款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租用非国有房产,严格落实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符合银行授信基本准入条件。

在扶持方式上,淄博市制定了分级贴息纾困贷款措施。

提供纾困贷款:由齐商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商铺经营主体,每户提供5万元以内1年期的商铺租金纾困贷款。银行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规加强贷款管理,做好对贷款的尽职调查、风险审核、跟踪监管、贷款回收等工作。

实行政策性担保:由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实体商铺经营主体给予担保,担保方式参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模式”,免收担保费,担保费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流程对齐商银行履行代偿责任之后的损失部分,在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时,由市财政局对齐商银行进行风险补偿;在不良贷款率超过3%时,超过部分由齐商银行自行承担损失部分。

予以财政贴息: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其中1万元(含)以内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贴息;1-3万元(含)部分,市财政按80%比例贴息;3-5万元(含)部分,市财政按50%比例贴息。

同时,在办理商铺租金纾困贷款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有其他复工复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根据其资产负债、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齐商银行可另行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经营系列贷款”。“个人经营系列贷款”采取信用或齐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0个基点,具体由商户根据自身情况与齐商银行协商确定。

在兑现形式上,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由齐商银行直接办理。原则上,纾困贷款采取绿色通道方式直接办理并自本政策发布后一个月内兑现到位。纾困贷款申请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贷款到期后,实体商铺经营主体应遵循诚信原则按时还款,还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或缓还;对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在法院判决还款后仍拒不执行的,申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依规进行联合惩戒。(记者刘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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