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看过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来了,需要注意的都在这里~
2017年房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公告
一、申贷条件
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3、经村委会(居委会)认定,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
4.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应优先支持:
(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受理贷款申请: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在录入贷款学生回执阶段,将进一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家庭经情况较好、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申请贷款,将停止贷款审批,同时高校还将对学生骗贷行为按照有关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三、现场办理时间
1.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5日-8月11日(双休除外)
2.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4日-9月4日(双休除外)
提醒:为避免秩序混乱、长时间排队拥挤,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分别按规定时间申请贷款;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贷的学生,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可在8月25-9月4日期间补办。
四、申贷流程
1.在校生续贷(2017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待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现场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2、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
(2)材料准备:
《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贫困证明【精准扶贫对象、残疾家庭、低保家庭、孤儿等凭扶贫手册(首页必须加盖公章)、残疾证、低保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
(3)常识考核:对新贷申请学生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核内容以简单金融知识、诚信知识为主。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办理,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五、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和欠费金额、《受理证明》“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所签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回执录入阶段,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
六、贷款发放
学生在签订合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同意贷款申请后,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7年)》请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及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七、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2017年)
(一)如何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问题?
1、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
2、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或“国家开发银行”网站
3、登录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网站、QQ群或拨打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电话(合同上有,也可以查询“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4、拨打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电话027-87312475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多少材料?需要加盖多少个公章?
学生需要准备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申请表等材料。从2013年开始,所有新贷学生申请表上只需要加盖村委会或社区一个公章即可;以前申请过贷款的学生继续申请贷款,申请表上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
(三)如何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通过率、减少准备材料往返次数?为提高贷款审批通过率、减少准备材料往返,建议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贷款政策和流程。首次贷款前侧重考察贷款人诚信知识、还款知识,准备贷款的学生要提前认真学习;所有贷款都实行网上申请,也需要贷款学生熟悉网上操作流程。
2、按照贷款流程和要求准备齐全材料。我省贷款流程和要求都在网上进行了发布,各地资助中心现场也可以查询,贷款学生要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3、到贷款现场办理时多问、多看、多学。有些贷款学生经过认真学习后,如对流程或程序还不清楚,可以到贷款现场去向成功办理贷款的学生、经办老师咨询,一次问清楚,减少往返次数。
(四)为什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要录入“联系人信息”,如何录入“联系人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入“联系人信息”是共同借款人以外的其他家人、亲戚、朋友信息,主要用于在无法直接联系到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联系人来联系学生信息,联系人没有身份限制,不承担担保责任,只作贷款见证人协助贷款管理,联系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各地教育局资助中心是如何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
教育局资助中心根据当地政府安排和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学费等,教育局资助中心在贷款办理过程中不收取学生和家长任何费用。每年各地教育局都克服人手少、办理量大等困难,全心全力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资助中心老师辛勤工作需要学生和家长理解和支持。对他们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电话027-87312475反映。
(六)为什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必须归还?如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有些什么后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借款的资助,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需要归还。虽然不是无偿资助,但财政对学生在校贷款期间的利息给予全额补贴。毕业后如果不按时归还贷款会有以下后果:
1、经济后果: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2、信用后果:只要毕业后的第一年12月20日没有还款,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导致贷款人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等(如,信用卡、车贷、房贷),还会留下信用污点和人格污点(湖北省已出台政策,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学生将不能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
3、法律后果: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曝光违约学生信息,并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贷款。
4、政策影响:如果贷款毕业学生不还款、违约率过高,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学校声誉,还将导致政策无法继续,以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贷款。同时,也会增加教育局资助中心催还贷款工作的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年利息,毕业后3年的12月20日偿还本金。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毕业后可以办理提前还款。(2015年更新)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是怎么样的?为什么不能直接将现金还到国家开发银行?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支付宝”的方式还款,贷款毕业学生必须在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或支付宝网站查询应还金额,并将所查到的应还金额存入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将自动扣划。
因,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从事大额、长期、批发的金融业务,没有现金存取款业务,直接带现金到开行无法办理还款。
(九)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做好日常管理?
1、要妥善保管、牢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支付宝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如果遗失,将给续贷和还款带来麻烦,甚至无法续贷。
2、如出现退学、休学、转学等中途离开学校情况,要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
3、要养成经常登录贷款系统、经常查看贷款合同的习惯,熟知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在贷款系统中更新,并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
(十)对恶意骗贷的学生有什么惩罚措施?
学生入校后,高校会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和调查,教育局资助中心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也会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如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隐瞒事实骗贷,一经核实将取消或追回所申请贷款,并按照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八、毕业大学生如何还款
(一)正常(固定)还款流程
自付息起息日:毕业当年9月1日
毕业后,前两年可只还利息,两年后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2016年新贷合同,前三年可只还利息,三年后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
流程如下:
1、贷款到期前60日,学生应主动与资助中心联系或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生贷款个人服务系统查询,确认还款金额。
2、学生在固定还款日10日前,将应还本息存入资助中心指定账户(并将缴款单据交到资助中心)或自己贷款合同上产生的支付宝账户。
3、学生次月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还款信息。
(二)提前还款
还款方式有两种
1.学生自己通过支付宝网上还款:
(1)在网上做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5日(11月份除外)】,按合同还款每年11月1日到12月10日直接查询还款即可,不用提前申请。密码忘记可打95593重置;
(2)将足额钱存入合同上产生的支付宝上;或按【登录任意支付宝→更多应用→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及合同上面的还款支付宝账户(420325*.*@i.)-显示贷款记录-按照提示操作】此种方式不用出手续费,推荐使用;按合同还款每年11月1日到12月10日直接查询还款即可,不用提前申请。
(3)次月1日登陆系统查询还款情况;
2.政务服务中心还款:
(1)学生(或家长)直接带银行卡和贷款学生身份号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直接刷卡还款【只要带银联标志的卡都可(信用卡除外,只能刷一次)家长、朋友的卡均可操作】;
(2)登陆系统查询还款情况。(当月15日前还款,次月1日可查询还款情况;当月15日后还款第三个月1日可查询还款情况;)
联系方式:
电话:07193560169
QQ:2235278530
贷还款问题查询请登陆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最新公告);
若于毕业当年7月10日前(8月份要办理贷款手续原则上不受理提前还款,学生可以自己网上还款),提前还款,则由国家全额贴息,自己只还本金即可。
(三)学生专升本、考上研究生、转专业或休学延期怎么办理手续?
若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月1日前持录取知书和身份证,(转专业或休学需要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四)如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有些什么后果?
1.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2.只要毕业后的第一的年12月20日没有还款,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导致贷款人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车贷、房贷)。
3.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曝光违约学生信息,并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贷款。
4.如果贷款毕业学生不还款、违约率过高,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学校声誉,还将导致以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贷款。
违约案例:
2010年11月,客户刘某向交行某分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50万元。经审查,申请人本身无贷款且收入稳定,具备一定还款能力。但是,通过个人征信系统的查询,发现其未婚夫作为本笔贷款的参贷人(所购房产同属两人名下),2007在开行的一笔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截至2010年11月,已累计逾期20期。该行判定其未婚夫的个人信誉存在问题,提出拒贷意见。后其未婚夫多次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还清全部贷款,并请放开行出据相关证明。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诚恳,且夫妻二人目前工作、收入情况良好,该行才同意受理,批准放款。
房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1日
编辑|伊始
沣东新城教育局关于2018年辖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告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各新城设立受理网点受理学生资助贷款工作。结合沣东新城辖区实际,沣东新城教育局设立了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沣东新城受理网点办理沣东新城辖区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2018年沣东新城辖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办理地点
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沣东新城受理网点,业务受理窗口设在沣东新城政务大厅一层东区教育窗口。
沣东新城政务大厅位于王寺街道西2公里沣东新城城市广场1号楼,可乘坐272路、沣东1号线到沣东新城城市广场下车。(导航地址:沣东城市广场)
三、贷款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家庭、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沣东新城扶贫(脱贫)部门的建档立卡材料原件,经资格认定后,优先给与办理贷款。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区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新城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方可申请贷款。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四)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属西咸新区户籍的自然人。
四、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如下:
(一)学生提出申请
贷款学生登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网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式见原文链接附件1)。
(二)学生提供材料
贷款学生向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沣东新城受理网点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盖村委会(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公章,一式两份);
2.《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文链接附件2)或《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文链接附件3)(在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沣东新城受理网点领取或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搜索“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下载,,盖相关单位公章);
3.个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盖村委会(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两级盖章)
4.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儿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家庭证明)、优抚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优抚家庭证明)、残疾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突发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也要提供所要求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须将户主页与相关人员页复印到同一纸面上);
6.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证件上留有“本人自愿履行见证义务”字样及见证人签名、现住址或单位、联系电话。
7.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新城初审,签订合同
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沣东新城受理网点对贷款学生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贷款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生成电子合同,并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正式签订合同。完成后将合同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学生保管,一份新城受理网点留存。
(四)新区复审
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合格后,在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审查。
(五)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学生入学报到时向高校递交贷款受理证明,高校在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确认后,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发放贷款。
五、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本专科生
本专科生学生每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2.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每生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12000元。
(二)贷款期限及宽限期
贷款期限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期限为学制加13年(详见原文链接附件4)。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三年12月20日为止。宽限期内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只偿还利息,宽限期满后按合同约定逐年偿还本息。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四)贷款信息变更
当贷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就学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沣东新城受理网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当贷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应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在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沣东新城受理网点申请变更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成功后,按新的还款计划还款。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还款。
五、毕业生还本、还息时间安排
沣东新城辖区所有贷款大学生要树立“求学不忘报国,成才不忘还贷”,按时进行还贷。
1.还本时间:每月1日-10日(除11月份外)(注:2010—2011学年以后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还本可以通过网上还款(通过支付宝进行还款)和现场还款(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还款),2010-2011学年以前贷款的学生还款必须采用现场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请各位贷款学生按时还本还息,以免影响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六、贷款热线电话及监督电话
为了方便辖区群众和学生,落实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一惠民政策,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间,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沣东新城受理网点开通沣东新城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现予以公布:
1.沣东新城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29-89108013、89505975
2.沣东新城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电话:029-89108028
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如有疑问也可咨询西咸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9-33589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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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一致不能读南沙执信 过百小学生要被统筹 区教育局回应
人户一致为何无法就近入学?今年6月,曾经“很荣幸成为南沙区高质量快速发展的见证人和受益者”的上百位家长,却因为小孩无法就读近在咫尺的学校而苦恼,而他们是属于“人户一致”的业主。
日前,南都记者接到南沙区家长报料称,由于学位预警公告严重滞后,导致南沙街共110多名“人户一致”的学生未能被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部(以下简称“南沙执信”)录取,需要被统筹到3.5-3.8公里外的其他小学,与《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小学生在居住地3公里内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不符。
学位预警是否滞后?统筹学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南沙执信又能否扩招,解决就近入学问题?针对这些焦点问题,南都记者向南沙区教育局电话咨询,对方进行了书面答复。
焦点1
超百名“人户一致”小孩不能入读南沙执信
家长质疑学位预警滞后
2022年6月1日,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在官微公示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满足“人户一致”条件且排序前270名的新生名单,而同样满足“人户一致”条件,家住天玺湾的王女士小孩却没在该名单中。
2022年6月1日,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官微公示截图。
根据南沙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公办小学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适龄儿童户籍地对口公办小学安排入读。如对口公办小学学位不足,则根据适龄儿童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按照顺序和公办小学的学位数安排入学;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读对口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据了解,2022年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一年级满足“人户一致”条件,且排序靠前、能够对口入读该校小学一年级的最后一位户籍适龄儿童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这也就意味着,2021年6月入户的王女士,其小孩没办法就近入读南沙执信了。“我们就是差了两个月的入户时间,没排进去南沙执信,这和预警的关系很大。”
去年11月,南沙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告》,其中提到,根据2021年招生入学情况,结合2022年户籍生源预测数据,起始年级学位供给紧张的公办小学就包括了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
去年11月,南沙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告》。
在王女士看来,该学位预警信息存在滞后问题。她认为,教育部门前期摸排户籍信息时就应该知道,去年4月前入户的、有适龄儿童的家庭,已经基本满足南沙执信270个招生名额的需求;那时候就应该提前发布学位预警信息,而不是等到去年11月才发布。
事实上,符合“人户一致”要求但没能被南沙执信录取的,还有110多个家庭。“我们去年6月份就已经入户,11月才发预警有何作用?”住在时代长岛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我们这110多人,占了满足‘人户一致’要求的30%。”
按《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入户该址时间须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含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当日),2022年秋季的招生计划于2022年4月发布。这也就意味着,若是小孩今年上一年级,那今年4月前入户都满足“人户一致”条件。多位家长向记者反映,他们均满足“人户一致”条件,但只不过是入户时间晚于2021年4月2日,小孩就要面临无法就近入学的尴尬情况。
南都记者查阅今年4月公布的《2022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地段、招生计划》,看到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计划招生270人,招生地段为海力花园、时代长岛、天玺湾、港口大厦、上湾小区、牛孖片区、越秀东坡、玺悦、白藤滘村等。而家长们提供的各自入户小区分别有天玺湾、越秀东坡、时代长岛、海力花园和玺悦等,均符合南沙执信的招生地段。
答复
学位预警不是招生政策的必要组成部分
南沙区教育局6月14日下午对学位预警是否滞后做出答复:
在完成2021学年的招生工作后,我局自2021年9月起即开始启动2022学年招生工作,于2021年9月初至10月下旬期间组织开展了户籍适龄儿童情况摸查,摸查后于2021年11月5日发布了学位预警公告。
学位预警主要是作为家长的入学参考,但学位预警不是招生政策的必要组成部分,也不能作为户籍适龄儿童排序的准确依据。执信中学南沙学校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70人,该学校户籍适龄儿童的排序录取没有固定的时间节点,而是由排序第270位的户籍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决定。
焦点2
南沙执信有空余课室
家长希望学校扩招解决问题
“如果学校能扩招,不止招现在的270人,我们(的小孩)就能进去。”王女士表示,在评估起始年级学位供给可能紧张后,如果区教育局能调整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或者学校进行扩招,那么就不会出现如今110多个孩子不能就近入学的问题。
在采访过程中,多位家长均有此想法。家长们告诉记者,南沙执信于2021年开始办学,目前仅在2021年招生6个班,校内仍有空余30个课室,该30个闲置课室平时用于其6个班的学生午睡,且执信学校二期扩建项目已在规划中。根据该校单个教室学生安排情况,只需要3个课室即可容纳这110多个家庭的孩子。
2022年6月8日,南沙区教育局在《关于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部招生的回复意见》中回应称,南沙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制定(含招生地段、招生计划)经草拟、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公众意见咨询委员会审议等相关程序,报批后根据市的统一安排公布实施。2022年南沙区公办中小学学位总体充足,能够满足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
根据今年的学位承载能力,执信中学南沙学校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270人。南沙执信小学一年级满足“人户一致”条件,且排序靠前、能够对口入读该校小学一年级的最后一位户籍适龄儿童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为2021年4月2日。
学校地段范围内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因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靠后未能对口入读执信中学南沙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2年6月8日,南沙区教育局反馈给家长的《关于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部招生的回复意见》。
答复
学校扩招会影响后续教学
针对家长认为的学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何不扩招的疑问,南沙区教育局做出如下答复:
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办学规模为每个年级6个班,2022年招生计划为6个班270人,目前已经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满规模招生。学校二期扩建项目主要是建设学校的师生食堂等,没有扩大学校的办学规模。目前执信中学南沙学校不具备扩招的条件。
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部教室是按逐年升级编排,若今年占用其他年级的教室在2022年突破办学规模扩容,则后续年级在办学时将面临场室不足问题,导致今后属地生源无法入学,无法保障当年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焦点3
孩子们或被统筹到居住地3公里外学校
家长质疑与政策要求不符
对于这个回复,家长们普遍表示不满。因为南沙执信若不能扩招,他们的孩子可能要被统筹到距离居住地3公里开外的其他学校,这将影响小孩的上学安全。
王女士告诉记者,有家长已咨询过教育局,统筹入学将在6月16-21日在系统查询结果,不会短信通知;具体统筹学校暂时未定,家长可以自行到区教育局填申请表,金隆小学金沙校区、金隆小学滨海校区、港湾小学都可以申请,不过大概率会统筹到金隆小学金沙校区。
有家长反映,若是统筹到金隆小学金沙校区,其距离居住地直线距离超过3公里,与招生原则不符。以王女士所在的天玺湾为例,其到金隆小学金沙校区的直线距离达到3.5公里,驾车距离超4公里;此外,其到金隆小学海滨校区的直线距离约3.7公里。不过,天玺湾到港湾小学的直线距离,则符合3公里内的要求。
家长制图。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我们就想小孩在家门口就近入学,如果被统筹到几公里以外的学校,既不方便又不安全。”有报料家长表示。
有家长分析,南沙执信招生第一年就遇到了生源超编,今年有30%左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孩子不能就近上学,明后年更是二胎生育高峰期。为此,家长们希望,区教育局能多方协调、有效介入,让南沙执信扩班招生,解决110多名家庭孩子就近入学的问题。
答复
原则上统筹安排入读金隆小学金沙路校区可适当调整
对于是否会统筹到3公里外的学校,南沙区教育局做出以下回复: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划定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校距离适龄儿童居住地原则上不超过3公里。执信中学南沙学校等学校的招生地段均距离学校在3公里范围内,符合《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称《指导意见》)的要求。
对于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地段范围内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排序靠后,未能对口入读该校的户籍适龄儿童,根据附近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原则上统筹安排入读金隆小学金沙路校区。《指导意见》未对统筹安排学位作明确规定。如个别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距离统筹学校较远,可根据户籍适龄儿童的实际居住情况、周边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和学生、家长的意愿个别调整。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附:人户一致介绍
“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地址一致。
采写:南都记者校探君图片: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