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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怎么贷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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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为了图方便你就网上贷款吗?

网络贷款

//诈骗

接近年根,大家都有各种资金需求。但近期由于疫情的限制无法实现从银行借贷,这就导致有群众会在网上搜索网络借贷信息,也就给不法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而网络上的借贷信息中,大多都是虚假网站。如果你按照骗子的要求去操作了,很可能成为他们的“盘中餐”。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看看网络贷款诈骗都有哪些特点!看看你们是否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吧!

网络贷款诈骗特点

1

跟你联系的骗子,公司名头听起来都比较大。所谓的3434等,你一听,名头很大,殊不知你点击进去的链接是他们提前做好的钓鱼链接。

2

所谓的343434等,这类公司根本不可能存在,工商部门也不可能允许此类公司名称注册。有的会假冒银行或知名公司的名义,但是均没有办公地址,也无法提供真实的公司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

3

放贷条件容易,不需抵押也不需查看收入情况,基本上是一个身份证就可以贷款。

4

当求贷者动心后,骗子们会利用各种理由要求先收取费用,比如34等等。

5

当求贷者先付费后,发现骗子的手机再也拨打不通,甚至某些求贷者不知道对方的公司、个人姓名,身份证,甚至连对方身处何地都不知道就已经上当受骗。

6

骗子知道去网上找贷款的人都是有各种情况无法在银行贷款的人,他们抓住这一点,会以征信、方便、快捷为由挖下各种陷阱。

7

在你借贷过程中会显示银行卡信息有误时,这是骗子在自己制作的诈骗链接中暗箱操作的结果。

针对以上特点,民警有话说:

1、切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的贷款小广告。

2、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3、需要申请贷款时,到正规贷款机构申办贷款是唯一正确选择,并且正规机构都是公开营业场所,有公开联系方式和营业执照等,在进行信用贷款时还需要相关手续,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

4、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切记切记!!

5、凡是正规的贷款机构不会要求借贷人在申请贷款前就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

一旦确认自己被网络贷款诈骗,一定要及时报警,一味忍气吞声只会增加自己的损失。

来源:西宁反诈

借款最高可分96期?网络小贷公司涌入社交获客

作者菲鱼出品消费金融频道

可以分96期的网贷款你听过过么?近期「消费金融频道」注意到,朋友圈中频繁出现可以申请分期8年的贷款广告。

这些贷款广告大多话术相同,均称正规机构、一对一服务、还款灵活、不用下载、0担保、0抵押,吸引刷到的人借款。

在一一点击这些广告过后,「消费金融频道」发现,这些贷款的提供者均为小贷公司,且拥有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但注册资本却未达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的要求。

社交软件小贷广告渐涨

借款真如广告说的那样嘛?「消费金融频道」选择了近期被频繁推送的中金信诚-随借随还进行申请。

广告信息显示,中金信诚-随借随还号称“不欠网贷,不欠人情,承诺:不催还,不刷脸,不下APP”。

点开广告下方立即申请链接之后,显示“最高可借20万,最长可分期96期”;并宣称“放款快、成功率高、费用低”;填写申请资料仅需提供姓名、电话、所在城市、申请额度区间选择“0-5万,6-10万、11-15万,16-20万”和资质情况包括有商品房、有公积金、有全款车、有营业执照、有缴纳社保和有寿险保单。还需勾选《自动填写信息授权书》和《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条例》。

「消费金融频道」小编按照要求填写了贷款申请信息,选择了0-5万的贷款区间。不过在填写完相关资料提交后,页面仅显示提交成功,并未提示是否申请通过。但是并未过多久,小编就收到了贷款中介打来的电话。

在简短沟通后,贷款中介询问是否下款,小编拒绝下款,并挂断了电话。

不过这段借款过程并未就此停止,中金信诚的信贷员在随后的几天里不停的拨打小编的电话,在多次挂断后通过短信告知小编他们平台需要核对完信息才能取消,并要求提供户籍地、是否交公积金等隐私信息,在小编明确拒绝提供信息后,仍然电话骚扰。

「消费金融频道」注意到,该笔由助贷机构中金信诚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运营,资金来源为广州熊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熊猫小贷”)。

工商信息显示,熊猫小贷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2亿元,拥有互联网小贷牌照,由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熊猫金控”)100%持股。

虽然从工商信息和投诉信息来看,熊猫小贷经营问题较少,但其控股公司熊猫金控近些年来问题频出,官网处于无法打开的状态。

公开信息显示,熊猫金控仅自身风险类信息就有85条,包括因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被起诉;此外违规处理的警示有22条;股东股权质押,单笔质押比例<95%的有20次记录,单笔对外担保金额<5亿的有36次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朋友圈引流的网络小贷平台越来越多,除熊猫小贷外,还有元丰小贷、豆豆钱等广告都出现过在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热门平台均有类似广告出现,小贷广告在社交媒体上呈现抬头趋势。

借款套路多

与2019年期间小贷公司投放的小贷广告相比,这些广告不再以放款金额高、利率低作为买点,多以超长分期数、低分期门槛作为广告关键词吸引贷款客户,动辄声称分60期、96期的平台比比皆是。此外,主体小贷公司均拥有互联网放贷资格,能规避掉监管风险。

不过部分小贷广告仍然逃不出内容低俗的特征,多数广告仍聚焦在婚恋场景。以微博平台推送的小康小贷为例,广告封面是一段微信聊天记录,借钱者因为约会没钱向朋友借款,遭到羞辱,最后借款者在小康小贷上借到了钱,以此突出放款快和弱化掉贷款利息的特点。

虽然大部分平台号称放款速度快,无抵押,但实际上不少借款人表示在申请过程中仍遇到了困难。

在投诉平台上,关于小康小贷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套路贷、审核问题。多位小康小贷的借款人表示,在借款审核通过后不约而同地被告知出现了银行卡卡号输错,被银监会冻结的情况,需要预先上交一定比例借款金额用于解冻,有借款人提供信息显示,在缴纳了3万多用于解冻银行卡后仍然未下款。

这种情况并不只是个例,一名曾在元丰小贷申请过贷款的用户表示,他在元丰小贷上申请了1万元的贷款,并未下款到其银行卡,工作人员声称款项冻结了,因为银行卡错误,要解冻需要5000存款证明。

此外,由于贷款合作机构审查不严、企业运营者违规等问题,砍头息、利率、违规收费问题一直是小贷投诉的高发区,在一位借款者提供的征信报告中可以看到,其于2018年10月在元丰小贷借款7700元,分4期还,共还款14765元,利率远高于36%,超过国家利率红线。

在现金贷、消费分期市场严监管,利率下行的的趋势下,网络小贷牌照取缔成为趋势、获批也更加艰难,互联网小贷机构若提供超过法定红线的利率似乎是在自掘坟墓。

不过,《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大概率会在不久的将来实行的情况,网络小贷牌照对于一些没有实力的控股方来说,不仅价值大跌,而且出售无望,一些小贷机构或许抱着能用一天是一天的心态在看待这张牌照,自然不会向之前那样珍惜。

网络小贷牌照价值缩水

暂行办法发布于2020年11月,虽然距今已经快过去2年仍然没有正式实行,但从互联网公司旗下小贷纷纷增资、各地小贷牌照清理加速的情形来看,也许最终出台的条例可能与目前的意见稿有部分调整,但该条法规落地似乎板上钉钉。

暂行办法对于网络小贷的注册资本提出了较高要求对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了10亿元的门槛,跨省开展业务的公司为50亿元,且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这就意味着,拥有雄厚资本的小贷机构才能跨过高门槛。

目前离小贷整改的3年过渡期越来越近,据「消费金融频道」整理,已跨过50亿跨省级经营门槛的小贷机构仅有11家,这其中主要是互联网大厂旗下的小贷公司,如蚂蚁小贷、中融小贷(字节)、财付通小贷(腾讯)、美团小贷、度小满小贷等。

不过大部分网络小贷的股东并没有这种实力,或者认为若增资达到门槛,这张牌照的投入产出比并不理想。因此,出售成为了这些网络小贷牌照的最终去处。

买家越来越难寻是目前网络小贷牌照的普遍现象,据了解,在监管叫停网络小贷发放时,市面上共有249张,其中完成工商注册的229张,已过公示期但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的网络小贷牌照20张。

那时候注册资本较低、监管主体不明确,网路小贷牌照可以以极低的资本撬动较高杠杆,再加上消费金融牌照申请困难,于是网络小贷牌照成为了香饽饽。

在2019年高峰时互联网小贷牌照的出售价格一般在1亿元左右,即使在2017年监管文件出台之前,一张互联网小贷牌照的价格也能卖到3000万。但在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后,这种情况就不复存在,去年赫美小贷出售的一张全国性网络小贷牌照,最终只卖了1000元。

价格下跌已经让持有网络小贷牌照的小贷机构无法通过牌照大量变现,而买主的急剧减少也让这张牌照“低价也无市”。

目前,仍对网络小贷牌照感兴趣的公司已是凤毛麟角。此前,互联网大厂、手机生产商等是网络小贷牌照的主力军,这些公司基本都在网络小贷牌照的价格高点时已经购入或者自主申请获得牌照再次购买牌照的需求极低。

在加上监管对机构入股或持有小贷公司的数量要求,多数互联网科技公司反而注销旗下多余的小贷机构,因此即使是白送牌照对于这些公司而言也没有任何价值。

卖不出去以及暂行办法的实施,都让绝大多数的网络小贷牌照砸在持有者的手上,目前这些机构能做的是在取缔之前捞足最后一笔然后离场。

以案说典丨微信借钱,电子借条管用吗?

贾永娇作

[案例]

巴楚县居民吾某与买某是好友。去年,买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吾某借款,共计3.5万元。由于双方关系密切,吾某碍于情面,借款时没有签订协议,只保存双方的聊天和转账记录。

今年3月,两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欠条说”签订电子借款合同一份,并对双方身份信息、借款事由、期限、金额及还款期限等予以明确约定,然而眼看还款期限过了好几个月,买某却拒不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吾某一纸诉状将其诉至巴楚县人民法院,并提交电子借款合同、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释法]

巴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努尔古丽·依斯玛伊力介绍,吾某、买某使用微信小程序签订电子借款合同,系经过人脸核实确认真实身份后,再通过线上签署,整个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努尔古丽表示,近年来,随着电子支付方式的高频使用,越来越多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平台上,导致产生纠纷后在诉讼过程中,一些当事人无法提供书面证据,仅有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给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带来一定障碍。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像在类似‘欠条说’微信小程序上签订的电子合同越来越普及,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纸质合同、出具书面借条存在障碍的情况下,使用正规平台签订电子合同也不失为明智选择。”努尔古丽表示,综上所述,合同形式正规、签署流程严谨的电子合同,符合法定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杨舒涵整理)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努尔阿米娜

审核:李军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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