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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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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怎么计算贷款额度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大家都非常关注公积金贷款额度,那么什么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究竟有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今天就由幸福里买房知识君为大家一一介绍。

本文主要分为三部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定义、北京市最高公积金额度和福州市最高公积金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定义什么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1.账户余额计算

按照缴纳后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倍数计算,一般常见有20倍,12倍等,各地规定不同,例如武汉为20倍,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万元,则最高可申请额度60万元。

2.还款能力计算

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综合贷款能力进行贷款额度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全部月收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供]×贷款期限,各地算法略有差异,具体以所在地实际公布算法为准。

3.房价比例计算

部分地区按照房价比例计算可贷款额度,例如总房价的70%或者60%等。

4.以最高贷款额度计算

各地都有自己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例如北京最高可贷款120万元,武汉最高可贷款70万元。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无论是以上哪三种计算方式,最终最高额度均不能超过最高额度规定,例如按照账户余额计算,武汉账户余额4万元,并不能贷款80万,最高依旧只能贷款70万元。

北京市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公积金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也就是说,一名公积金缴存职工,当他刚开始工作、缴存第一年公积金的时候,只能贷款10万元。然后每年增加10万元。当他缴存到12年时,才能贷款到公积金贷的最高额度12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也就是说,当您缴存到1年零1个月的时候,认定的是您缴存了2年,可以贷款20万元。

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也就是说,丈夫是7年,妻子是5年,那么也只能贷70万元。

福州市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1)当流动性宽松、正常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2)当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

(3)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职工家庭,不受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因素的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部分内容整理自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近40城支持多孩家庭买房:增购房指标、发补贴、提贷款额度

支持鼓励多孩家庭购房需求正成为各地优化调整楼市政策的重要方向。

10月9日,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放宽购房资格条件等。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以来,就有至少包括浙江杭州、湖南衡阳、江苏南京、浙江舟山、辽宁沈阳、广东东莞、江苏扬州、江苏无锡、江西景德镇、江苏苏州、四川乐山、四川雅安、江西上饶、四川遂宁、福建厦门、福建福州、山东淄博、四川凉山州、浙江宁波、江苏盐城、江西九江、湖北黄石、河北保定、四川内江、河北沧州、浙江嘉兴、湖南长沙、江苏徐州、江苏兴化、山东青岛、山东烟台、安徽黄山、新疆伊犁、湖北天门、广西南宁、四川宜宾、四川南充、江西宜春、河北定州等近40城在发布的楼市政策中特别提及多孩家庭住房需求。

限购松绑:8城明确多孩家庭可新增购买1套商品住宅

从5月以来各地发布的政策内容来看,杭州、南京、沈阳、东莞、青岛、长沙、宁波、厦门等城市都提到了“二孩或三孩家庭,允许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新政,也有城市明确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

以山东青岛为例,9月1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市动态完善房地产政策》,按照新政,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

长沙则于今年8月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杭州在新政中提及: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杭州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同时,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南京明确,自5月11日起,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南京户籍居民家庭,可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同时可享受相关银行最优惠贷款利率等支持。

出台类似政策的还有东莞和沈阳。东莞于5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精神,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沈阳在新政中提及,为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扬州更加直接,5月9日,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其中提到,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的,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该政策适应了近年来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此举也会释放一部分因家庭人口增加而驱动的换房需求。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提到,类似表述,充分体现了当前各地政策的重要变化,即“限购政策松绑+生育政策鼓励”的结合导向,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即在促进市场交易活跃的同时,也有助于推进人口生育政策的扎实推进。

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给予购房补贴

除了允许多孩家庭多购1套住房,多个城市出台的政策中明确提及对多孩家庭的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

四川省南充市于9月30日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措施》明确,南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执行20%的政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南充新购住房的,在现行执行标准上,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再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20万元。即单边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60万元、7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70万元、80万元。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于9月21日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8月1日发布《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杭州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同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提及,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缓解多孩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沧州市出台优惠政策,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

此外,多个城市推出真金白银的购房补贴,如浙江嘉兴。8月2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显示,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嘉兴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于嘉兴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支持政策上,《实施意见》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嘉兴户籍二孩、三孩居民家庭,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单套不超过5万元)、每平方米500元(单套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另以江苏盐城为例,今年6月,盐城市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八项政策》,明确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多孩家庭改善需求成楼市调控新方向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指出,众所周知多孩家庭多存在改善性需求,这样的政策出台无疑是为促进市场改善性需求释放,在满足刚性购房需求的基础上,政策重点逐渐转向改善性群体,这样的政策信号意义重大,符合市场发展的趋势,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根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近年来我国重点城市成交产品结构逐步上行,2014年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成交占45.2%,接近总成交的一半,而近5年来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比不足20%,90-120平方米为成交主力,同时近两年来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成交占比也在不断扩大。这部分群体大部分为改善性需求。

陈霄认为,本次多城出台针对二孩、三孩家庭的购房政策,可以说是近期以来松绑政策的一个新方向,达到了一箭双雕的效果,将楼市政策与国家生育水平结合起来,既促进了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增长的目的。从当前来看,各地松绑政策的措施愈加丰富多样,预计后期政策将会不断完善深化,同时也不排除将会有更多城市跟进。

最全面的青岛公积金政策 贷款额度计算与提取政策 多子女家庭新政

“史上最全的公积金政策信息汇总,整理不易,可以的话点个关注^-^”

本篇内容包括:

1.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3.军队公积金

4.公积金提取新政

5.商转公的办理方法和条件

6.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新政

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先看一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有哪些条件?

(1)借款人建立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183天)

(2)申贷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

(3)申贷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

(4)上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公积金使用次数≤1次)

(5)客户以家庭为单位征信良好(若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者2年内累计逾期6次以上,拒贷)

(6)只有购买住宅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注:以上条件全部满足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符合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01

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注: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退休年龄后五年即男65,女60

02

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注: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03

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房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0%,也就意味着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价款的70%。购买二套房时:首付比例不低于40%,也就意味着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价款的60%.

例:购买首套房时,房屋总价款如果是100万,那么夫妻双方最高贷款70万。

04

公积金管理处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

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50万,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36万。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

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

最新政策: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文章结尾有详细介绍。

以上四种计算贷款额度的方式取最低值就是你公积金的能贷出来的额度。

特殊人员公积金注意:

一、军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为武警部队在职或退休干部、士官

(2)申请人已获得武警部队后勤部批准的贷款资格

(3)申请人已参加部队公积金缴存,且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部队或其他地方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意愿和能力,且信用良好

(5)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作为首付款

(6)符合购房地的购房、贷款政策,符合贷款行和部队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军人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确定:

(1)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一般不得超过80万元,最高不得超过《军队批准书》所记载批准的贷款限额

(2)借款人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家庭偿债能力和个人资信状况确定,借款人该笔贷款的月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含)以下。

三、军人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贷款年限的影响因素有下列3个,这3者的计算结果,取最低值,确定最终的贷款年限:

(1)当地政策规定。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年限为30年。

(2)申请人年龄。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70年。

(3)最长不得超过《军队批准书》所记载批准的期限。

注:必须是首房首贷才可以使用军人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11.30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修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我提取了原文的第八条至十五条内容,如果想要原文可以私信我,我会给您发链接。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青住金规〔2019〕4号)同时废止

(一)原文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

(四)我市批复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

(五)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已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网签购房合同,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

注: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可以提取本人和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原文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病、大病”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六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账户注销前应当为封存状态)。

(三)原文第十一条至十五条:

第十一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拥有该房屋所有权时,因该房产而产生的提取资格自动丧失。

第十三条:职工因第八条第一、二、四、五项的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职工因第九条的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直系亲属。

第十四条: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应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其中之一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第十五条:以受赠、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商业用房不得办理提取。

青岛商转公最新政策:

2022年12月2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会议已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很快执行!

以下是我给大家提取的重要内容,需要原文链接的可以关注私信我!

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

2.商转公贷款只能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原商业贷款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借款申请人需同意并配合原商业贷款银行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与自有资金一并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

3.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商转公贷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的管理。

4.本办法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

贷款对象和条件

商转公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符合《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的贷款条件。

划重点!

除了符合上述条件之,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现已办妥不动产权证;

(三)借款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四)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已符合当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缴存标准;

(五)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须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六)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为2017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发放,且合同约定利率为上浮利率;

(七)借款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商业贷款在近12个月(含)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已达到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前结清的最低时限要求;

(八)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三条重点,唯一住房,新建商品房,且当时商贷为上浮利率(就是LPR加BP)。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注: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

商转公贷款额度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除应符合上述注意点外,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二)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发放时,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发放时,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四)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发放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的还贷能力计算公式、账户余额倍数、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利率按照《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有关规定执行。(文章前面有介绍)

贷款程序

商转公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需求,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由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银行意见书》。

(二)借款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已取得《银行意见书》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原商贷银行出具的《银行意见书》;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签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审批表;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资料;

4.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

5.个人信用征信报告、个人商业贷款信息查询授权书;

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相关资料;

7.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8.其他必要的借款申请资料。

(三)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经审批后准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商转公贷款专用)》,并会同借款申请人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四)借款申请人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需将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商转公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预存入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

(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预存资金完备的,由原商业贷款银行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将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

(六)原商业贷款抵押权注销。原商业贷款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原商业贷款的全部结清手续及抵押权的注销手续,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结清撤押证明。

第十一条的(一)至(四)原则上应当在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的一个还款周期内完成。

商转公注意事项

注:为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每年商转公贷款的总体资金使用规模进行设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月进行动态调控。当出现流动性风险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行商转公贷款预约申请制、轮候发放制和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

以下情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

(一)原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存在被查封、已设立居住权、重复抵押等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二)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其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存在贷款风险的情形。

重磅: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2022年12月2日,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二、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多子女家庭是指按照国家政策,同一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为现有未成年子女)。具体以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注1:此次调整可多贷20%额度,单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调整至60万,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调整至96万。

注2:按照文章开始时公积金额度的计算方式,多子女家庭也可在最大限额内多出20%的贷款额度。(例:之前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计算后贷款最大额度为10万的话,现在就可以贷到12万)

由于前几天房地产的“三支箭”相继落地,供给端的房企和银行问题得到解决,目前就看各地方如何出台需求端的政策了,青岛市目前正在积极出台需求端的相关政策,加强市场信心,后续一定会有其他政策出现,但是楼市的窗口期持续时间一定不会很长,且看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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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礼![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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