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射洪市支行获批9亿元贷款 支持锂电科技学院建设
近日,农发行射洪市支行获批项目贷款9亿元,用于支持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建设项目建设。这是该支行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
(图为项目效果图)
为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浪潮,聚焦遂宁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打造成渝中部地区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先行区、跨区域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技术技能人才宜学宜业集聚区的工作思路和打造“世界锂都”的愿景,射洪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建设项目。
对此,农发行射洪市支行主动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行领导带队组建项目攻坚专班,加大政策宣介力度,强化政银企合作。通过创新高效的举措,该笔9亿元贷款从申报到获批仅用时34个工作日,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新赶考路上跑出了新的“农发行速度”。
据了解,该项目投资11.8亿元,规划用地330亩,总建筑面积15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室、实训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师生活动用房、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周边景观绿化、室外活动场地等设施。
项目借助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的师资力量,秉持把学校办经产业园区、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把课堂设在生产服务第一线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旨在为建设“世界锂都”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同时,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激发城乡一体化新动力。
农发行射洪市支行负责人表示,该支行将继续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己任,尽早实现首笔投放,把政策性金融资金聚焦到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彰显农发行“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
单笔最高可贷200万!遂宁设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
5月21日,记者从遂宁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遂宁市按照“政府+合作银行+担保公司”的模式,设立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
风险补偿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风险补偿金主要支持粮油生产、畜禽水产养殖、果蔬茶等优势特色产业,农田基础设施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新农村建设,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种养、加工、流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返乡创业人员、农户以及与农业相关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贷款金额和构成
据悉,单笔贷款额以10-200万元为主,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融资综合成本控制在7%以内。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6%。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1%,新冠疫情期间担保费0.5%。
贷款如何办理?
借款人可以向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填报贷款申请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同意盖章后,再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市农业农村局3个工作日内向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出具推荐意见。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对推荐的贷款项目审核后,出具是否发放贷款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函、签订合同并发放贷款。
附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
农业银行遂宁市分行、邮储银行遂宁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遂宁市分行、遂宁农商银行、射洪农商银行、蓬溪农商银行、大英农商银行及其乡镇分支机构,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遂宁观察记者高菀君
这项民生政策很给力!遂宁进一步放开创业担保贷款……
2018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发布最新贷款政策
四大新举措进一步放开创业担保贷款
9月25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市就业局联合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行深入对接协调,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按照新完善的政策措施,全市取消了5年贷款记录限制,进一步扩大了贷款对象范围、降低了贷款申请条件、放宽了担保和贴息要求、提高了贷款额度延长期限,以更加积极的金融和财税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创业者、小微企业发展。
扩大贷款对象范围
基本实现各类创业全体全覆盖
记者注意到,新文件中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同时降低小微企业新招用有关人员的比例。据介绍,以前的文件是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现在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由原来的30%调整为25%。
降低贷款申请条件
取消5年贷款记录限制
按照新文件有关规定
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者包括
►在遂宁市辖区内经工商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注册;
►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
►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具备还贷能力且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原来的政策中规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对于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要求,新政策明确: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
全面执行差异化的贴息
新政策积极鼓励各地聚焦第一还款来源,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执行差异化的贴息政策。其中:在2016年9月24日(不含24日)前发放的贷款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75%、省级财政承担9%、市县财政承担16%;2016年9月24日至2018年3月26日(含26日)间发放的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执行,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70%、省级财政承担21%、市县财政承担9%;对于2018年3月27日(含27日)起发放的贷款,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2年全额贴息(贷款期限的第1年、第2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70%、省级财政承担21%、市县财政承担9%,贷款期限为3年的最后一年市县财政可自主给予贴息。
对贴息资金的市县承担部分,县承担部分由扩权县财政全部承担;市承担部分,市财政与区和园区财政按照税收分享比例进行分担。
提高贷款额度延长期限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均为10万元
在个人贷款额度方面,原来的政策规定,一般人员贷5万,妇女贷8万,大学生贷10万。按照新政策规定,凡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取消了群体限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联合创业的,可按人均最高1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合计不超过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享受贷款贴息的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2年。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小微企业,贷款无逾期还清后可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或担保,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再次享受时吸纳就业人员不得与之前申请时吸纳人员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