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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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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实施“一人购房全家帮”双缴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80万元

7月13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将实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20%、二套30%的最低首付比例政策,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

《措施》还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80万元;购买绿色节能自住住房(二星级以上)贷款额度上浮10%;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到不低于30%;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至30年。同时将实施“一人购房全家帮”,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

《措施》还提出,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作逾期处理,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朱开云

编辑/樊宏伟

秦皇岛人注意!想买房钱不够?公积金和商贷可组合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到最高额度还不够?住房商业性贷款利息高?让人两难的情况有了新办法。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称,我市即日起开展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通告一出,许多有购房意向的职工纷纷表示:“组合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不够商业贷款来补齐可太好了”,那么“同时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话需要什么手续?”“贷款利率、年限怎么计算?”8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一问究竟。

“我们中心在今年5月1日起就开始试运行‘组合贷’的相关业务,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增设了征信查询机、网签窗口,同时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现在无论是新房、二手房、组合贷、放款、购房资格审验及网签业务都可以在大厅内完成,为广大职工提供方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信贷科副科长袁大文介绍。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楼业务大厅内记者看到,一手房贷款业务、存量房(二手房)贷款业务和建设银行组合贷款业务窗口同时开放,一台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让市民常先生感到“非常方便,不用特地再去人行了。”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常先生只需一个上午就能办完“组合贷”的购房贷款申请。

关于“组合贷款”和贷款年限计算方式的疑问,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业务经理张金杰介绍,以市民马女士为例,缴存公积金8年,于2020年8月中旬购买个人首套住房,总房价为100万。马女士首套房首付30%也就是30万,剩余70万房款就可申请公积金和建设银行的“组合贷”。根据相关政策,个人最高可申请40万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剩下的30万元房款申请建行商业贷款,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房贷利率为5.19%。若马女士已婚,夫妻双方可共同申请最高60万的公金积贷款,除去首付款,马女士家庭只需再申请10万元商业住房贷款即可。

张金杰还提醒广大职工,申请“组合贷”需要完整的“贷款档案”,包括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准入的合作楼盘或具有《不动产权证》的二手房,银行再依据征信报告对申请人确定贷款金额及年限。

关于公积金贷款年限的算法调整,即从2020年9月1日起,贷款年限计算方式由以贷款人生日为准调整为以出生年份为准。以借款人马女士为例,1987年10月18日生人,贷款年限调整前可申请贷款年限最高为28年,调整后为27年。

“中心贷款全流程优化后,贷款人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往返奔波。现在,具备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先通过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或微信公众号填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再到中心提交材料,进行面签。”袁大文介绍,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不断简化,实现预签借据和扣款协议,不需贷款人二次办理;取消新建房商品房贷款公证和担保公司,减少了中间环节和费用;取消所有复印件等。截至7月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审批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1792笔,放款金额共计7.05亿元。

(秦皇岛晚报)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重大调整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旭伟)近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秦皇岛市房地产市场及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对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调整。新政策自2019年11月18日起执行。

调整异地购房及异地贷款提取政策。职工或其配偶在本市以外的非户籍地或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的,不再办理提取业务。

调整第二次购房提取及贷款政策。职工或其配偶第二次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再办理该套房屋的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职工或其配偶第二次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已办理该套房屋的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不再受理该套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单缴职工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调整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房龄认定年限。住房公积金存量房(二手房)贷款的房龄由不超过20年调整为不超过25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

对失信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进行限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贷款信息记录,借款人及配偶被认定为信用不良的,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具体认定标准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含)内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及以上逾期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呆账、坏账记录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失信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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