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拟变更实控人 协议双方曾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2月27日晚间,鹏起科技(600614,SH)披露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张鹏起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持有的鹏起科技16.95%的股份所代表的投票权全权委托给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金资本)行使,后者隶属于广州国企。
在此次投票权委托完成后,广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鹏起科技拥有可支配投票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9%,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早在今年10月31日,鹏起科技就公告称,张鹏起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持有的1.42亿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8.1%)转让给广金资本。此外,拟将其剩余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委托给广金资本方行使。
不过彼时因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被冻结,上述股权转让存在不确定性。而造成前述股份被冻结的原因之一,则是因为张鹏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金资本存在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广金资本将张鹏起及其一致行动人诉至了法庭。
“其实这次投票权委托是此前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的一个进展。”鹏起科技董秘办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后续是股权转让还是其他事项,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实控人将变更
公告显示,今年12月27日,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朋杰)、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子和)、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金资本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广金资本受让其持有的鹏起科技16.95%的股份(以下简称委托股份)所代表的投票权。
在投票权委托完成后,加之此前拥有的1.94%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广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金资产财富管理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拥有可支配投票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9%。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将不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广金资本成立于1993年5月,经营范围包括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等。2017年和2018年1-6月,广金资本分别实现净利润2.90亿元和3073.18万元。在股权结构方面,广金资本控股方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后者由广州市政府全资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为何张鹏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不选择股权转让而仅仅是投票权委托呢?
实际上,交易双方并非没有筹划过,早在今年10月31日,鹏起科技公告称,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持有的1.42亿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8.1%)转让给广金资本。此外,拟将其剩余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权等其他权利委托给广金资本方行使。
不过,伴随着股权转让的风险同时存在,彼时鹏起科技表示,上述涉及的转让股份均已经被质押,这部分股份能否解除质押将影响股份是否顺利转让;另外,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因涉及重大诉讼被冻结,《框架协议》涉及的股权和表决权是否能顺利转让存在不确定性。
12月28日,鹏起科技董秘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此次投票权委托是此前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的一个后续进展,之后是否进行股权转让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
鹏起科技在公告中也提及,此次签署的《投票权委托协议》涉及的委托股份因涉及重大诉讼均被司法冻结,投票权委托事宜是否能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涉诉讼纠纷
记者梳理发现,广金资本、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立根)还曾与张鹏起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过诉讼。
今年10月31日晚间,鹏起科技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协助执行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获知公司大股东张朋起持有公司股份1.53亿股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数的8.73%。
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是,广州立根分别因与张鹏起及其一致行动人、鹏起科技等借款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四十件案件,依据相关规定,越秀区法院请求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协助轮候冻结张朋起名下持有公司股份。
另外在11月7日晚间,鹏起科技还公告称,因广金资本与张鹏起及其一致行动人、鹏起科技等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请求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协助轮候冻结张朋起、张鹏起的一致行动人之宋雪云、申子和、前海朋杰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12月5日公司披露的公告,张朋起持有的全部鹏起科技无限售流通股1.53亿股被多次轮候冻结,其中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1.53亿股。
那么此次投票权的委托是否与上述诉讼有关联?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两个独立的事件。
除了股东层面遭遇危机外,鹏起科技自身经营情况也出现了问题。在今年11月22日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中,鹏起科技称,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涉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共涉及68宗案件,涉讼借款本金共计3.4亿元。鹏起科技涉及其中63宗案件,涉讼借款本金共计3.15亿元。另有5宗案件鹏起科技不涉讼,但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涉讼,涉讼借款本金2500万元。
11月22日晚间,鹏起科技还披露,除涉及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还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和不动产被查封的重大事项,公司坦言,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
鹏起科技实控人变更
中证APP讯(记者高改芳)鹏起科技(600614)12月27日晚公告,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的通知,2018年12月27日,张朋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金资本”)签署了《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投票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投票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鹏起科技16.95%的股份(以下简称“委托股份”)所代表的投票权全权委托给广金资本行使。
委托投票权的期限为自《投票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情形孰早发生者届满:双方签署解除或终止表决权委托的书面文件;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不持有委托股份。本次投票权委托完成后,广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金资产财富管理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拥有可支配投票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9%,张朋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广金资本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全资控股公司。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广金资本的控股子公司。
摩登大道回购股份“爽约”收监管函!实控人林永飞曾因2亿违规担保吃警示函
来源:和讯网
近日,摩登大道(002656,股吧)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原因是公司为期一年的回购期时间已到,而摩登大道在回购期限内未进行股份回购。
时间回溯到2018年9月17日,摩登大道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总金额不少于7,500万元且不高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6日)。
但到了2019年9月19日,摩登大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显示,在回购期限内未进行股份回购。
深交所表示,摩登大道董事会制定回购方案时未能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的有关事项,在回购期内未进行回购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除了股份未进行回购,摩登大道当时还提到:“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6日(交易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丰集团’)因与方正证券(6019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而实际发生被动减持5334083股,占公司总股本0.75%。”
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明显
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201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9.6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2.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3.05%。
据了解,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37.84%,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3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9.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5.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69%。公司称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营业规模扩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偿还到期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实控人林永飞曾收警示函
今年8月28日摩登大道发布公告称,因涉嫌担保及信披违规,公司及实控人林永飞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摩登大道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8年4月10日,摩登大道作为保证人与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小贷”)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立根小贷向广州天河立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嘉小贷”)授予的1亿元最高额贷款授信(实际发生借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12月20日,摩登大道全资孙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作为保证人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国际银行的1.03亿元定期存单为澳门国际银行向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里公司”)授予的1亿元贷款授信提供有限责任担保。立嘉小贷和花园里公司均为摩登大道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摩登大道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摩登大道及林永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