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忙办贷款背后有骗钱套路:10余人被骗超200万元
帮忙办贷款背后有骗钱套路
被害人达10余人,涉案金额超200万元
男子自称是贷款中介可以帮助贷款,只需交服务费就可以简化流程快速到账,办理期间又以提额度、防风控等各种理由额外收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诈骗10余人超200万元,其间又为填补资金窟窿盗窃30万元。日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急需资金者掉入代办贷款陷阱
“快速办理贷款,您有需求吗?”2020年6月,家住苏州市相城区的张某接到了自称贷款中介小刘的电话。彼时,张某的公司因为资金问题陷入运营困境,听到对方说可以快速帮他贷款,张某没想太多就答应了。
随后,在小刘的介绍下,张某认识了该贷款中介公司的老板马某。在马某的帮助下,张某很快申请到了一笔82万元的贷款,解了燃眉之急。然而没过多久,这笔贷款就出现了“问题”。
“你的贷款风控不行,银行最近查得严,弄不好的话会被收回。”2020年12月29日,张某收到马某发来的消息。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想将贷款一次性还清,但马某给他出了新的方案:“年底有个100万元低利息额度的贷款,你先把之前贷的钱还掉,我公司再帮你申请新的,很优惠!”禁不住更低利息、更高额度贷款的诱惑,张某最终同意了这个方案,分两次将82万元汇入了马某的公司账户中。汇款后不久,马某以办理新的100万元贷款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为由,让张某又给其转了8万元。
然而,新的贷款始终没有办下来。从2021年1月5日给出8万元起,到2021年9月30日,马某陆续以各种理由让张某转账了70余万元。加上此前投入的资金,张某陆续转账给马某150万余元,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此后,在他多次追讨下,马某归还了28万元。2021年10月15日,马某的一再拖延让张某忍无可忍,张某选择了报警。
接案后,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马某,并于2021年12月4日将马某抓获归案。
贷款中介“转行”诈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马某诈骗的不只张某一人。原来,马某自2015年起就接触贷款业务,并于2018年入职某贷款中介公司,工作内容是帮助客户办理贷款,从中收取正常比例的服务费。
“可以从一些网上查询平台获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我们收集后就给这些人打电话,问他们有没有贷款需求。”当被问及从哪里获取的个人信息时,马某说,“他们中有的人真的急需贷款,也在等我们这样的中介联系他。”
慢慢地,马某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通过捏造其他理由向客户收取更多钱款。首次行事,马某心里没底,决定先“试试水”。2019年6月,他因帮忙办贷款结识了客户陈某,并先后以贷款需要前置利息、保证金、加急费等理由陆续向陈某索要了10万元。此后,他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贷款。同年10月底,马某又用同样的套路骗取了客户王某近17万元。
但是,中介服务正常只能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和定金,马某私下以其他名义收取客户钱款的行为很快就被公司发现,他不得不从原公司离职。
2020年1月10日,马某成立了个人贷款中介公司,开始“自由发展”业务。他招了几个业务员,让他们打电话广撒网寻找客户,之后所有的业务都由自己谈。就这样,马某将自己的业务串成了一条完整的“链”。
经查,从2019年6月至案发,马某共计诈骗10人,涉案金额超200万元。今年4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将该案移送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除了骗还有偷
“住豪宅、开豪车、年纪轻轻自己开公司”“感觉和很多银行有关系”……谈及对马某的印象,多名被害人给出了这样的描述。
然而,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这个“成功人士”的身份不过是马某为自己立的人设。马某十分向往富裕、奢侈的生活,经常出入高档场所,挥金如土。收入和支出的严重失衡,让他逐渐走上了诈骗的道路。
此外,检察官发现在诈骗之外,马某竟还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实施了盗窃。
原来,随着自己的资金窟窿越来越大,马某开始不择手段地圈钱。2021年6月,马某认识了被害人周某。在帮助周某顺利办下第一笔贷款后,他成功取得了对方的信任。第二天,马某继续帮周某申请约定的剩余贷款,此时,正遭到多名债主催债的马某动起了歪心思。他以帮周某操作申请为由,拿走了周某的手机,趁周某跟别人聊天的时候,在贷款成功到账时偷偷转走了30万元。此后,马某一直以剩余钱款没到账为借口拖延,直至将近一个月后周某收到了银行的提醒还款短信,才发现自己有30万元贷款被马某盗走了。
今年7月8日,相城区检察院在查清全部事实后,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冒用他人身份贷款,犯法吗?
先说结论,冒用他人身份贷款违法,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首先,冒用他人身份、盗用他人身份证明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将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还要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
冒用他人身份贷款还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
关于“骗取贷款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不具非法占有的目的,
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就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关于“贷款诈骗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就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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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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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办贷款背后有骗钱套路 被害人达10余人,涉案金额超200万元
男子自称是贷款中介可以帮助贷款,只需交服务费就可以简化流程快速到账,办理期间又以提额度、防风控等各种理由额外收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诈骗10余人超200万元,其间又为填补资金窟窿盗窃30万元。日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急需资金者掉入代办贷款陷阱
“快速办理贷款,您有需求吗?”2020年6月,家住苏州市相城区的张某接到了自称贷款中介小刘的电话。彼时,张某的公司因为资金问题陷入运营困境,听到对方说可以快速帮他贷款,张某没想太多就答应了。
随后,在小刘的介绍下,张某认识了该贷款中介公司的老板马某。在马某的帮助下,张某很快申请到了一笔82万元的贷款,解了燃眉之急。然而没过多久,这笔贷款就出现了“问题”。
“你的贷款风控不行,银行最近查得严,弄不好的话会被收回。”2020年12月29日,张某收到马某发来的消息。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想将贷款一次性还清,但马某给他出了新的方案:“年底有个100万元低利息额度的贷款,你先把之前贷的钱还掉,我公司再帮你申请新的,很优惠!”禁不住更低利息、更高额度贷款的诱惑,张某最终同意了这个方案,分两次将82万元汇入了马某的公司账户中。汇款后不久,马某以办理新的100万元贷款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为由,让张某又给其转了8万元。
然而,新的贷款始终没有办下来。从2021年1月5日给出8万元起,到2021年9月30日,马某陆续以各种理由让张某转账了70余万元。加上此前投入的资金,张某陆续转账给马某150万余元,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此后,在他多次追讨下,马某归还了28万元。2021年10月15日,马某的一再拖延让张某忍无可忍,张某选择了报警。
接案后,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马某,并于2021年12月4日将马某抓获归案。
贷款中介“转行”诈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马某诈骗的不只张某一人。原来,马某自2015年起就接触贷款业务,并于2018年入职某贷款中介公司,工作内容是帮助客户办理贷款,从中收取正常比例的服务费。
“可以从一些网上查询平台获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我们收集后就给这些人打电话,问他们有没有贷款需求。”当被问及从哪里获取的个人信息时,马某说,“他们中有的人真的急需贷款,也在等我们这样的中介联系他。”
慢慢地,马某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通过捏造其他理由向客户收取更多钱款。首次行事,马某心里没底,决定先“试试水”。2019年6月,他因帮忙办贷款结识了客户陈某,并先后以贷款需要前置利息、保证金、加急费等理由陆续向陈某索要了10万元。此后,他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贷款。同年10月底,马某又用同样的套路骗取了客户王某近17万元。
但是,中介服务正常只能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和定金,马某私下以其他名义收取客户钱款的行为很快就被公司发现,他不得不从原公司离职。
2020年1月10日,马某成立了个人贷款中介公司,开始“自由发展”业务。他招了几个业务员,让他们打电话广撒网寻找客户,之后所有的业务都由自己谈。就这样,马某将自己的业务串成了一条完整的“链”。
经查,从2019年6月至案发,马某共计诈骗10人,涉案金额超200万元。今年4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将该案移送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除了骗还有偷
“住豪宅、开豪车、年纪轻轻自己开公司”“感觉和很多银行有关系”……谈及对马某的印象,多名被害人给出了这样的描述。
然而,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这个“成功人士”的身份不过是马某为自己立的人设。马某十分向往富裕、奢侈的生活,经常出入高档场所,挥金如土。收入和支出的严重失衡,让他逐渐走上了诈骗的道路。
此外,检察官发现在诈骗之外,马某竟还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实施了盗窃。
原来,随着自己的资金窟窿越来越大,马某开始不择手段地圈钱。2021年6月,马某认识了被害人周某。在帮助周某顺利办下第一笔贷款后,他成功取得了对方的信任。第二天,马某继续帮周某申请约定的剩余贷款,此时,正遭到多名债主催债的马某动起了歪心思。他以帮周某操作申请为由,拿走了周某的手机,趁周某跟别人聊天的时候,在贷款成功到账时偷偷转走了30万元。此后,马某一直以剩余钱款没到账为借口拖延,直至将近一个月后周某收到了银行的提醒还款短信,才发现自己有30万元贷款被马某盗走了。
今年7月8日,相城区检察院在查清全部事实后,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检察日报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