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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官鬻爵大搞钱色交易的“政法虎”被双开,两退休上司也落马

中秋小长假结束第一个工作日,9月22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重磅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时,距离他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已经过去近11个月。

据“双开”通报,王立科存在问题多多且很严重: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

今年将满57岁的王立科,先后在辽宁、江苏两省政法系统任职长达38年,其中在葫芦岛市、大连市公安局任一把手,当过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可谓履历丰富的“老公安”,去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立科是去年继6月份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8月份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任上被查之后,落马的又一省部级政法高官。三人都被批“”是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邓恢林、龚道安在本月中旬先后受审。

今年辽宁有两个“大老虎”被查,分别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和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这两人曾前后脚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都曾是王立科的顶头上司。

卖官鬻爵;大搞钱色交易、权钱交易;

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日通报,经查,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

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

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通报称,王立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立科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在两省公安系统任要职

王立科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80年12月,刚满16岁的王立科就参加工作,在辽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当房管员。

1982年10月,还不满18岁的王立科成为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从此踏入警界。

王立科的警界仕途可谓顺畅:29岁任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35岁任北宁市公安局局长,37岁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42岁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9月,43岁的王立科升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跻身副厅级。

王立科用25年走完了从普通民警到公安厅副厅长的仕途。而此后,他仅用了5年时间,就完成了副厅级到副部(省)级的跨越。

2009年8月,王立科先后兼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2010年4月又兼任大连市政府副市长,成为辽宁警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2013年3月,王立科离开辽宁转赴江苏,获任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跻身正厅级。9个月后,王立科获任江苏省副省长,成为副省级官员。

2015年11月,王立科晋升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年9月,王立科卸任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专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直至2020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

王立科最后一次出席公开活动,是在去年10月22日,他参加了江苏省全国双拥模范表彰会议。头一天,王立科还主持了江苏省委政法委举行的第二期“学习·思考·行动”讲坛。讲坛上,王立科表示,政法队伍肩上责任重、手中权力大、面临诱惑多,“要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一刻不放松,努力做到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更早一些,王立科于去年10月15日参加了江苏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曾屡立战功,获誉颇多

从警初期,王立科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他常对干警们说的一句话是:“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俸禄来自人民,我们没有半点理由愧对百姓。”在干警大会上,王立科手拍胸脯向大家提出标准:“向我看齐!”

1996年,严打斗争在全国展开,王立科负责抓捕逃犯、收缴黑枪、打击盗抢机动车辆的工作。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两下广东,三上黑龙江,亲自部署抓获了省、市在册的全部逃犯,无一漏网,还收缴各种私藏枪支、管制刀具等2000多支,名列锦州全市之首。

1997年7月,特大洪水袭击北宁,王立科带领交警们赶赴现场,他带头跳下齐腰深的洪水中,与民警们一起排开100米的人墙,用身体作为测量水深的标尺,引导车辆通过。

2001年1月17日,王立科带领便衣警察在北宁大厦设下埋伏,抓捕持军用手枪杀害5名群众和2名警察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临时得知一位民警没穿防弹衣,王立科马上把自己的防弹衣脱给了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枪战中被当场击毙,警方无一伤亡。

战功显赫,荣誉也纷至沓来,王立科先后获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等等。

然而,随着职务的提升,荣誉满身的王立科逐渐走向堕落,最终违背了他从警之初的初心和誓言。

两个顶头上司退休后被查

从优秀人民警察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王立科的结局令人唏嘘。

王立科在辽宁警界任职30年,期间两度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今年辽宁有两个“大老虎”被查,分别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和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这两人曾前后脚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都是王立科曾经的顶头上司。

1月25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打虎”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文喜是今年落马的第一个原省部级干部。

今年71岁的李文喜,长期在辽宁公安系统任职,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近9年,到龄后退居二线转任省政协副主席。

王立科与李文喜一样同为满族干部,2008年9月他履新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当时的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就是李文喜。不久王立科还兼任了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7月大连中石油输油管线爆炸事故后李文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故发生后,他与大连市公安局局局长王立科一直在大火现场最前沿指挥救火,整整七个小时,临危不惧,视死如归。

薛恒是今年辽宁省落马的第二个“大老虎”。

8月23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打虎”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将近66岁的薛恒,辽宁省绥中人,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曾任营口市委书记,2011年1月出任辽宁省副省长。2011年3月李文喜卸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当时接棒任职省公安厅厅长的正是薛恒。薛恒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两年,2016年1月卸任副省长,调任省政协副主席。

2012年11月,王立科晋升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直至2013年3月离开辽宁,这5个月里,时任公安厅长、党委书记正是薛恒。

如今,王立科主动投案被双开,两名退休的老上司李文喜被查,薛恒主动投案,结局在他们任期滥权妄为时就已注定。

是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痛批的5个“政法虎”之一

王立科是去年继6月份时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8月份时任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任上被查之后,落马的又一省部级政法高官。

今年5月12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学习时报》刊文,点名提到了五个“政法虎”。陈一新直陈,极少数政法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派”、当“两面人”,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给国家政治安全埋下风险隐患,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近年来查处的孟宏伟、孙力军、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触目惊心、教训深刻!这些人是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孟宏伟和孙力军,都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分别在2018年10月、2020年4月被查。

龚道安,曾任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0年8月被查。据纪委通报,他的第一个问题是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和恶劣政治影响。9月16日,57岁的龚道安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检方指控,龚道安被控受贿7343万余元,受贿时间跨度长达21年,从1999年下半年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开始受贿,直至落马为止,从副处级一路受贿到副部级。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邓恢林,曾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0年6月被查。据纪委通报,他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9月10日,56岁的邓恢林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从1999年在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任上开始受贿,直至2020年1月在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上收手,受贿时间跨度前后长达21年;从刚刚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副处级,一路受贿到副部级岗位上,受贿共计4267万余元。邓恢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而王立科,被纪委通报的首个问题,就是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等待王立科的,也将是法庭的审判。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刘梦鸽吉倩倩

用互助金处置不良!辽宁盘锦市两个农信社整合组建盘锦农商行

澎湃新闻记者陈佩珍

9月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显示:9月7日,盘锦农村商业银行(下称盘锦农商行)挂牌暨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举行。历经3年多,盘锦市第一家市级农村商业银行——盘锦农商行正式挂牌开业。

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盘锦农商行挂牌消息。

盘锦农商行是在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组建的基础上,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盘锦市首家城区农村信用社合并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辽宁省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吴川在盘锦农商行开业仪式上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的盘锦农商行要继续秉持辽宁农信文化,着力践行发展战略,跟进市场创新思维,找准定位,办出特色,创出品牌,积极融入当地经济发展潮流当中。

开业仪式上,盘锦农商行分别与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人民政府,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3家股份制银行、2家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均是通过互助金处置不良贷款推进了重组进程。

辽宁省联社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2019年6月份以来,辽宁省联社按照《关于开展高风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置创新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农银发[2019]19号文件),借鉴江苏省联社运用风险救助基金救助高风险机构的经验,拟定了《辽宁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试点方案》。

经辽宁省政府和监管机构同意,2019年12月17日,辽宁省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合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辽金发稳[2019]6号),对全省农合机构改革发展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总体意见,并提出“探索利用互助金等方式试点帮助有条件的农合机构化解不良贷款包袱,加快推进组建农商行”。

2019年12月23日,盘锦市台安、凌海、双台子、兴隆台和绥中联社分别完成互助金处置不良贷款业务操作。台安、凌海、双台子、兴隆台和绥中联社不良贷款率分别降到3.5%以下。

今年4月26日,辽宁省联社发布的消息显示,目前,用互助金处置不良贷款试点工作已取得了实际效果,盘锦双台子、兴隆台联社在完成互助金处置不良贷款后,整合组建农商行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准入要求,现已进入筹建申报阶段。

7月1日,辽宁银保监局公布的《关于筹建盘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显示,同意筹建盘锦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盘锦银保监分局提出开业申请。

责任编辑:郑景昕

校对:丁晓

名为理财实为借贷 葫芦岛银行6.1亿"国债投资"陷纠纷

记者李娜实习记者王欣报道

近日,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34)因与葫芦岛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申请再审,目前再审已结束。引发该纠纷的原因是葫芦岛银行(案涉七家信用社)此前的6.1亿国债投资。

此外,葫芦岛银行股权结构存在变数,主要股东支持能力下降。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一笔涉及葫芦岛银行1.56亿股股权的拍卖将于1月20日10时起开拍。股权持有方为该行第二大股东沈阳大君瓷业有限公司(下称34)。而竞买公告显示,大君瓷业已于2018年7月破产。

同时,葫芦岛银行资产质量存在下行风险和净利润下滑趋势。该行近年来业绩持续下滑,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净利润接连下滑,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2841万元,同比下滑86.22%。

新华融媒看财经记者就以上问题致电葫芦岛银行,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相关回复。

34被骗6亿

1999年,泉州新飞达和北京海信联总经理庄某川与葫芦岛银行下属的工商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贾某相识。之后,庄某川得知该信用社有部分闲余资金,遂向贾某建议利用这笔资金到北京海通证券公司购买国债,年利率为8%。经商行领导研究后,2000年12月12日,葫芦岛工商城市信用社在北京海通证券公司投入3000万元经营34资金配比模式的国债项目。因该证券公司能够确保资金安全,葫芦岛工商城市信用社得以顺利收回本金获得8%的高额利息。此后,庄某川所介绍的此种国债项目亦使葫芦岛银行下属的其他信用社获得高额回报,因此取得了该行的信任。

为达到将葫芦岛银行的资金用于其个人炒股等目的,庄某川于2002年到厦门找到以前相识的银河公司虎园路证券营业部高级客户经理李某强,向李某强咨询能否利用其联系的金融机构到虎园路营业部购买国债资金进行个人炒股,李某强告知只要获得金融机构的全权委托书便可进行,二人预谋后,由庄某川负责联系将葫芦岛银行资金到虎园路营业部购买国债,伺机骗取全权委托书后,卖掉国债,然后将资金转入庄某川在该营业部设立的泉州新飞达和北京海信联两个公司的股票账户内,由庄大川委托李某强炒股。

然后,庄某川找到时任葫芦岛银行行长的敬某、副行长王某、计财部经理马某等人,以其在福建省厦门市人熟,银河公司信誉好,资金安全有保障为由,诱使葫芦岛银行到虎园路营业部购买国债。该行研究后,决定到虎园路营业部购买34资金配比模式的国债项目。2002年7月22日由葫芦岛银行王某、绥中县工商城市信用社(下称34)主任李某等人来到虎园路营业部,庄某川将虎园路营业部经理黄某勤、客户经理李某强介绍给王某等人后,双方经协商,绥中工信在该营业部购买国债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8.4%。

为保证资金安全,王某等人要求营业部出具承诺书、国债交割单各一份,作为期满后收回国债的凭证。黄某勤在组织营业部相关人员开会研究后于2002年7月22日同意向绥中工信出具一份承诺书。2002年7月22日,李某代表绥中工信与虎园路营业部签订委托协议书等手续。

在开户过程中,李某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委托书并以办理正常开户手续为由,让李某在内容为34的委托书上签字。然后,李某强让庄某川在该委托书34签名之后加上34的名字,二人相互配合,骗取了全权委托书。

绥中工信的钱到账后。次日,庄、李二人在葫芦岛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绥中工信持有的5000万元国债中的1笔,并在营业部的帮助下将国债资金内转500万元到泉州新飞达账户,随即转出300万元并以营业部和绥中工信往来款的名义申请汇票,实际用于支付绥中工信在承诺书规定利息之外的差额利息(6%)。

从2002年7月23日至2004年5月26日,庄某川采用相同手段共骗取葫芦岛银行下属绥中工商城市信用社、绥中瑞州城市信用社、兴城柳城城市信用社、兴城建设城市信用社、兴城工商城市信用社、建昌建设城市信用社、建昌工商城市信用社7个信用社15笔国债资金达6.1亿元。

不过,从资金走向来看,庄某川将葫芦岛银行巨额资金从各信用社账户内转至泉州新飞达和北京海信联账户占为己有,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在银河公司虎园路营业部炒股以及外转至中谷期货经济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中国国际期货经济有限公司等处炒股票和期货造成巨额亏损,另一部分资金用于投资、还债,甚至将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往境外。

法院一审认定,庄某川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亿元。此后,庄某川上诉但被法院驳回。

陷入民事纠纷

银河公司与葫芦岛银行因该案也陷入了诉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根据双方交易事实,认定葫芦岛银行和银河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构成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事实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银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再审并表示相关事实不涉及任何体现34的法律特征。

银河公司上诉认为,其银河公司虎园路营业部与葫芦岛银行(案涉七家信用社)签订《委托交易协议书》《指定交易协议书》,均系典型的证券交易经纪合同,该合同不具有委托理财性质,无任何借贷内容,不具有借款合同法律性质。案涉《承诺书》均明确载明购买国债资金本息返还的前提条件系34。对应该条件的资金系国债资金而非借款,不应被认定为借款资金的本息返还条件。

法院经查认为,银河公司的再审事由不能成立。首先,从形式上看,葫芦岛银行(案涉七家信用社)已实际委托虎园路营业部通过买卖国债进行理财。

其次,葫芦岛银行多次召开过行长办公会,主动介入并积极协调下属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拨和使用,讨论作出决策。葫芦岛银行(案涉七家信用社)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明知国债收益不能达到8%左右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实现并获得与国债收益不符的高额回报的行为足以说明国债交易并非其真实经济目的。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葫芦岛银行和银河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构成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事实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股东问题频现净利持续下滑

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一笔涉及葫芦岛银行1.56亿股股权的拍卖将于2021年1月20日10时起开拍,将以约3.38亿元的起始价格开拍,每股价格为2.16元。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统计,除上述1.56亿股股权外,大君瓷业持有葫芦岛银行的股权也被多次拍卖。早在2018年1月和4月,大君瓷业持有葫芦岛银行的3960万股、3560万股被分别挂出拍卖,且均无人问津遭遇流拍。

另外,葫芦岛银行第十大股东沈阳工贸集团持有该行部分股权曾登上拍卖台却同样遭受冷遇。2020年12月10日,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沈阳工贸集团持有该行合计6500万股股权遭遇第三次流拍,拍卖共吸引了14万次围观,然而无一人出手购买。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两位股东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葫芦岛银行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大君瓷业为该行第二大股东,持股7.78%。沈阳工贸集团为该行第十大股东,持股3.89%。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大君瓷业因涉及经济纠纷,在2017年1月5日、2019年8月14日、9月23日先后三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沈阳工贸集团共有4条被执行记录,其中一单笔执行标的金额为1.5亿元。

除了股权结构存在变数,主要股东支持能力下降之外,葫芦岛银行业绩表现也难言乐观。

事实上,葫芦岛银行近年来业绩持续下滑。年报显示,2019年,该行实现净利润为2.72亿元,同比下滑59.4%。进入2020年,该行面临业绩下滑的趋势进一步加剧。2020年上半年,该行实现净利润2841.33万元,同比下滑86.22%。

对于2019年利润滑坡,葫芦岛银行在2019年报中表示,该行由于不良贷款攀升,致使贷款减值损失计提支出同比增加,导致利润减少。财报显示,2019年,该行的资产减值损失为9.94亿元,同比增加141.67%;不良贷款率为3.73%,同比上升1.97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葫芦岛银行不良贷款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拨备覆盖率水平却呈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17年-2019年,该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67.14%,154.95%,105.37%,同比分别下降9.29个百分点、12.19个百分点,49.58个百分点,已明显低于监管34的130%(2020年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阶段性下调20个百分点,释放更多信贷资源)。

本文由新华融媒·看财经原创出品,未经许可,请勿转载。线索征集热线:151847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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