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职工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中国网地产讯5月13日,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以下为全文: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经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职工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
二、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按原规定比例上浮。
三、同一对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
四、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自愿选择。
五、目前已出台的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装配式建筑及本次出台的二孩三孩职工家庭等各类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能叠加使用。
六、本次政策调整由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通知自2022年5月18日起执行。
明确!云浮住房公积金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
6月1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
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作用,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如下:
两个(含)以上缴存职工在我市辖区内共同购建(含翻建、大修)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且首次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提高到35万元。其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不变。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对在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在我市购房且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平台网签购房买卖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日
来源: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秦小青
编审:赖秀梅
值班主编:赵军鳗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后,您可以选择这三种方式提取公积金
Q:我今年在本市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但还未办理房产证。缴纳了很多年的公积金,能提出来用吗?
A:您好。若您购买的房屋符合首套房认定标准,您可选择以下方式办理。
第一,使用《购房合同》提取一次,本次提取额未超过购房总价的,三年后可凭《不动产权证》再次进行提取公积金,后续可每三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第二,您可以直接选择还商贷提取,每一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
提取公积金方式做了一览表
类型购房合同提取还商业贷款提取不动产权证提取提取条件1.武汉市一手房;
2.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3.合同已备案。
1.纯商贷(个人住房贷款);
2.征信报告上还款6个月。
3.抵押人及共同抵押人除夫妻外无其他人。
1.未使用武汉公积金贷款;
2.办证后(二手房办证满6个月);
3.70年产权住宅。
提取次数仅能提一次每一年
提取一次
每三年
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1.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1.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1.该套住房“购房合同提取”和“不动产权证提取”的金额共同计入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2.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
3.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注意事项
1购房合同提取的房屋类型不含二手房和异地购房;
2本次以购房合同提取方式提取了公积金,提取额未超过购房总价的,仅可在三年后凭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继续办理提取,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套房总价;
3购房合同提取,《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买受人仅限职工及配偶,如与他人联名购房的不能办理提取;
4还商贷提取,商贷主借款人为提取职工或配偶,《借款合同》登记的抵押人或共同抵押人仅为职工及配偶,且主借款人须到场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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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