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自由职业网上秒到贷款

本文目录

经营性抵押和消费抵押区别在哪里?

房产抵押贷款一定要有营业执照吗?不是的,没有营业执照的朋友可以选择消费型抵押。

银行的抵押贷款分为经营性抵押和消费型抵押两种,虽然二者都是属于抵押贷款,但是在具体适用范围和办理细节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一、办理对象不同

经营性抵押办理的对象是经营主体的法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等,对执照注册时间、经营情况等有一定的要求;而消费型抵押主要办理对象是上班族或者自由职业人群

二、贷款用途不同

从叫法上就可以看出来,经营性抵押是用于生意上的经营周转,消费型抵押就是用于个人消费的

虽然现在贷款用途监管并不是很严格,但是银行是有相关规定,专款要专用,如果被发现贷款用途不规范还是有抽贷的可能,所以还是要尽量做到专款专用

三、贷款利率不同

经营性抵押贷款主要是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偿还的来源是经营的盈利,加上政策上的一些支持,经营性抵押贷款利率普遍是要低于消费型抵押利率的

四、可贷额度不同

银行办理这两种类型的抵押贷最高额度都是有上限的,经营性抵押还好,主要看提供的抵押物价值;消费性抵押就不一样了,武汉地区,消费型抵押额度一般最高是300万,大多数银行最高只能给到150万。

五、办理细节不同

借款主体的征信情况、抵押物准入、抵押物评估这些基本都是相同的;

不同的是经营性抵押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经营流水、经营合同、财务报表等可以体现经营状况的资料,并且需要去经营场所尽调;而办理消费型抵押就简单很多,只要能证明自己收入稳定即可;

由于进件标准不同,经营性抵押的办理周期相对消费型抵押会久一点。

以上就是两种类型抵押贷款的区别,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我。

融资是个专业活儿,关注我,让你贷款不走弯路。

7月18日起施行!郑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规:缴存、提取和贷款方式有变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8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支持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惠实现安居。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二)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住房公积金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

住房公积金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应当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才能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规定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惠实现安居,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包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辖区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第四条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指定受托银行负责承办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登记、汇缴变更、转移、提取和贷款等业务。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第五条公积金中心及各分支管理机构应当为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设立独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在该账户下开设个人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第六条灵活就业人员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指定受托银行填写《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一)本人身份证;

(二)银行一类借记卡。

各承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为其设立个人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答复。

第七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在公积金中心开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原个人账号可继续使用。

灵活就业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缴存

第八条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如需变更,应当于当年的7月1日至7月15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第九条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每月按时、足额将住房公积金存入本人银行借记卡中,并由受委托银行按照自愿缴存托收签约内容从缴存人银行账户扣划至个人公积金账户。因缴存人银行卡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受托银行无法扣划而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应当在下次扣划前补足相应代扣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当月缴存日未能正常扣划缴存资金的,受托银行将在缴存日后二日内连续进行扣划缴存。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一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将封存其账户。连续停缴三个月以上的,自账户启封之日起,重新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月数。

第十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提取

第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第十二条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应当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才能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

第五章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规定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或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将停止补贴商业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额。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将作为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7月18日起施行,公积金中心2016年8月1日印发的《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郑公积金〔2016〕25号)同时废止。

最低档缴500元 连续缴够半年就能贷款

太原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开通已两个多月,6月27日,山西晚报记者走访了太原市各公积金分理处后发现,有不少市民对该项业务的咨询缴存基数、缴存档位、缴存金额,以及缴存公积金后如何使用有所疑惑。对此,山西晚报记者做了详细的采访并进行了梳理。

缴存开户如何办理

山西晚报记者在太原市承办网点建设银行南中环支行看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的人员络绎不绝。开户前,缴存人员需要提前预约。办理手续也十分简便,只要签订一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协议》,并开通约定的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账户,按时缴费即可。

在办理柜台前,山西晚报记者看到了“2021—2022年公积金月缴存额分档定额标准”。缴存人员从八档中选取一个适合自己收入的档位进行缴存。缴费比例按照对应收入缴存,缴存比例是18%。第一档月缴存额是500元,对应收入为2777元;第二档月缴存额为1000元,对应收入5555元;第三档月缴存额为1500元,对应收入8333元;第四档月缴存额为2000元,对应收入11111元;第五档月缴存额为2500元,对应收入13888元;第六档月缴存额为3000元,对应收入16666元;第七档月缴存额为3500元,对应收入19444元;第八档月缴存额为3800元,对应收入21111元。

工作人员介绍,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最近12个月的平均月缴存额核算缴存基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月度计算),作为核定还款能力的收入。

月缴存额采用分档定额方式,由本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缴存年度内保持不变。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范围内,每年定期公布下一缴存年度的分档定额标准。每月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自主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足额划转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

缴存人员应主动于每月的1日至25日内的8时至17时,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和相应支付渠道发起住房公积金缴款,从约定的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账户将当月应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期足额汇缴入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逾期缴存或不足额缴存,将造成断缴,会影响公积金的使用。自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账户内余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息。

此外,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用该种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时还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大陆非太原市户籍常住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太原市发放的居住证。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与太原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使用协议,约定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灵活就业”公积金享受同等待遇

不少市民在是否办理该项业务前困惑: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开通账户并正常缴存公积金,在提取、贷款方面,是否和正常单位开通的公积金账户享受同样的政策呢?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表示,灵活就业缴存人符合太原市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与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程序、额度、期限、利率、担保以及贷后管理等,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只要缴存账户正常,连续逐月缴存够六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贷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通账户,并且享受了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后,缴存人员须承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全过程中,履行住房公积金持续足额缴存和按期偿还贷款等相关义务。也就是说,不要认为已经发放贷款就忽略每月缴存,即使贷款到账,后续还需要保证逐月、足额缴存。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如果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3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可提前收回剩余贷款本息,将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向相关信用机构推送及向社会公布。

这些问题还需注意

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的用户,年龄限制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为太原市户籍居民或者在太原市长期居住并以个人经营、自由职业、非全日制等方式灵活就业,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太原公积金中心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无正常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开通灵活就业账户后,缴存人员应保持申请缴存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和注册的太原手机公积金APP由本人正常使用,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银行申请变更。如果官方有任何业务推送,都是通过预留手机号码和注册的太原手机公积金APP推送业务信息,变更手机号不及时申请变更,将无法及时收到公积金中心发送的业务信息。

办理了该项业务,意味着缴存人员同意并授权公积金中心在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可向有关单位(如民政、房产、不动产、公安、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查询、核查自己的相关信息。

同时,缴存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信用、程序、额度、期限、利率、担保等,应当符合申请贷款时公积金中心的政策规定;贷款项下的权利义务具体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约定为准。

如果将来想注销账户或转出账户,需要缴存人员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转出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专户或者进行销户提取。

山西晚报记者张磊

(责编:刘洋)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