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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不还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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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这个“老赖”被提起公诉

有钱消费却“无钱”还债

近日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以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

依法对一“老赖”行为提起公诉

投资62.8万,多年无收益更无利息

2014年,家住杨浦的周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某影视公司的老总汤某,经过多次沟通和了解,周女士跟汤某达成了合作协议,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间,周女士与汤某公司,共达成5项合作协议,投资金额近62.8万余元。

投资几十万,目的就是能有部分收益,可是周女士投资汤某公司后,不仅没有看到收益,就连投资金额原本说好的利息,也没有拿到。几经交涉仍无法兑现,无奈之下,周女士准备撤回投资,收回本金,于是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面对强制执行,汤某拒不还钱

根据周女士的诉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汤某公司应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周女士投资款62.8万余元,以及利息。但是汤某及其影视公司,依旧我行我素。忍无可忍的周女士,于2017年12月8日,向杨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2月29日,周女士申请的强制执行正式生效,但是汤某及其影视公司,依旧不按照强制执行判决归还钱款。对于这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行为,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汤某这种行为情节十分严重,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是彻彻底底的“老赖”行径。

久拖不还,无耻“老赖”被提起公诉

经多次催促仍拒不还款,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对汤某的“老赖”行为提起公诉。

经查,在汤某应该履行生效判决期间,其公司竟有750余万元的资金转出,而且大部分资金被转给了汽车维修和装饰装潢等公司,也就是说,汤某明明有偿还能力,却拒不执行偿还义务,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汤某无视法律私自转移财产,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杨浦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汤某拒不执行裁定罪开庭审理。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各位妄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法网难逃,切莫以身试法,藐视法律,对抗执行。

文字/图片:陈涛

编辑:文茜婷

遇到借钱不还的老赖,看这篇就够了

每到年关,都是大家集中催账的时候。大家都想收到钱过个好年。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就有些老赖一拖再拖。

如果对方还不还,你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拿回自己的钱。

遇到借钱不还的老赖,看这篇就够了!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01确定管辖法院

①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

②原告经常居住地也行,记得办理居住证!

02写起诉状

①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

②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需要被告还钱、赔偿等等)。

③然后写明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主要是把事情的讲清楚,写清楚诉讼请求的理由。

03准备证据材料

证据很多种,主要收集两种:1是借款合意,2是支付凭证。

①常见的: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

②借款过程、催款情况、还款情况等。

04立案

如没有被告身份信息,需委托律师调取。

①现场立案:带齐材料,口罩和健康码也不能缺。

②网上立案:关注(XX地区)微法院,按指示操作。

审核通过后邮寄立案材料,自己联系立案庭了解立案进度,打12368人工服务查。

立案成功,一般法院会组织调解,是否接受看自己。

05开庭

①准备开庭文件:案件要点、质证意见、法律法规、证据原件。

②如金额大、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拿到判决书后,等对方还钱或者申请执行。

06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如果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

说起打官司,给很多人的感觉,就是很复杂、很正式、很麻烦对不对。

但是,因为怕麻烦而放弃自己的权利,日后可能会追悔莫及。

刑事律师:老赖借钱不还,能否构成诈骗罪?

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朋友借钱时说得天花乱坠,自己把钱借出去后才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对方明明有钱,但是偏偏不还钱,甚至还玩失联。此时出借人当然会觉得,这就是纯纯的诈骗啊!最近也有很多人就类似案情向我咨询,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能否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最关键的是,“以刑促民”的策略能迫使“老赖”还款吗?

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符合条件的“借钱不还”,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犯罪,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这种犯罪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但是却很难认定。这主要是因为,此类行为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并且行为人多以民间借贷之名,往往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很多相似之处,难以区分。并且,对于借款人是在借款时就存有不予归还的心思,还是借款后由于客观原因现已无力偿还,很难举证说明,警方也往往因此不愿立案,以上原因导致很难将以借款为幌子的“骗”认定为刑事上的诈骗罪。

对于此类愈演愈烈的“借钱不还”行为,我们也总结了一些“借钱不还”型诈骗和民间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的区别,以及具体案件中的判断要点,分享给大家。

“借钱不还”型诈骗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往往与正常借款人不同,“借钱”实际上只是其虚构的幌子;并且,行为人往往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例如说明会将借款用于某种利润很高的投资,或者假装资金实力雄厚,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行为中的借款人往往会如实告知借款用途和个人信用状况等;其次,“借钱不还”的行为人在款项到手后往往会肆意挥霍或用于赌博等,造成财物的灭失,而一般借款人则会将借款用于经营、应急等正常用途。

因此,对于借钱不还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应当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常见的借款时出具借条或者行为人已经少量归还借款等情节均不足以直接否定“借钱不还”的诈骗性质,反之,也不能仅考虑到行为人事实上无法还钱就认定其借款时具有非法占有意图,必须对“借钱不还”的整体行为进行分析,综合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以及行为人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的行为等因素认定。

现实中,很多人可能因为索要借款无果,单纯为了出气而向公安机关控告债务人诈骗,或者认为民事官司的力度不够,只有抓了人才能迫使借款人还钱。总之,愤怒的债权人往往愿意把还钱的希望寄托给公安抓人判刑上。但是,一方面,如上文所说,“借钱不还”型诈骗罪难以认定,立案困难;另一方面,采取刑事手段并非唯一能解决此种局面的方法。因此,在借款时应当全面了解借款人的情况,谨慎出借。同时,如果确有可能构成“借钱不还”型诈骗,必要时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北京刑事律师、借钱不还、诈骗罪、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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