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贷‖ 贷款买房,房产证是否抵给银行及相关费用
近日一位关注我的朋友问,大家在郑州买房时,都会通过银行进行贷款买房,不过他有一个疑问,就是贷款买房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吗?房屋抵押贷款要哪些费用,那么今天笔者借此问题帮各位解析一番。
一、贷款买房房产证要抵押给银行吗
1、如果我们在购买房屋时选择贷款,一般都是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所以银行都会与买房者进行签约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与公证,所以房产证自然要进行抵押。
2、不过房产证并未一定要抵押到银行,因为在办理房屋抵押备注以后,银行会办理他项权证手续,以他项权证来证明买房者把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凭据,所以银行会持有房屋他项权证,无需房屋所有权证,那么房屋所有权证还是要由买房者收执。
他项权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涉及的权利,通常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说白了就是你贷款买的房,把房抵押在银行的一个凭证,但这个凭证的持有方是银行。
一般在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的内容记载,说明他项权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所以,你如果按揭买房,银行会保存这个他项权证,等贷款还完,该证自动失效。
3、不过在办理抵押登记房产,贷款还没有还清之前,房产档案中一直都会保存备注抵押登记贷款记录,因此像这种情况还不能进行买卖或者过户状况,只能在还清贷款之后,凭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再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续,房屋才能真正归属你。
二、房屋抵押贷款要哪些费用
1、首先大家要知道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也是要收取一些费用,费用包含评估费,律师费和抵押登记费以及公证费。一般来讲,评估费都是用住房进行来抵押贷款都要先进行对房屋评估,贷款机构也会按照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价格进行确定贷款金额,那么评估公司评估个人住房价值大概都要收取几百元评估费。
2、还有收取律师费,在申请商业性贷款时必须要经过律师资信才能进行审核,并且由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因此还要支付一部分律师费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需支付律师费,如果是组合贷款,那么公积金部分不收,而商业贷款部分要收取。
3、还有就是抵押登记费在办理抵押登记贷款时,抵押登记部门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而这个费用都是按照每平方米0.30元进行收费(建筑面积)。
4、最后就是公证费,房子抵押贷款都是自己居住房屋,简单说就是属于二手房,那么而二手房在贷款时就要办理公证,所有公证费大概在一到两百元左右。
好了,关于贷款买房房产证要抵押给银行吗以及房屋抵押贷款要哪些费用的相关知识就说到这里,有不清楚的可以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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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全过程
结婚后,老公为了给予我一份保障,准备把他婚前买的房子赠予一半产权给我,因为贷款还没还完,于是想到了去做婚姻财产公证。
准备工作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并每一样复印一份交于财产公证处,只需要一个人去交资料
等审核资料后通知你到时间办理,需要双方都到场,公证处会给你许多资料签名按手印,每一页都要签字按手印办理完后,缴费,我们这里公证费是700元,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等一周后再去拿公证书行了,一个人去拿就行。
提醒注意⚠️1.千万不要请律师写财产协议,公证处有,你只需要签名和盖手印,我和老公白白花了钱,公证处直接说不要。
2.公证费只收银行卡,现金、支付宝、微信都不得行。
3.公证的人多得很、提前去排队。
4.一共要去三次,咨询要什么证件去一次,每个地方好像不一样预约时间第二次去正式办理公证书第三次一周后去拿正式的公证书,现在才有法律效应。
5.公证书一共有四份,一份在公证处,一份在自己手里,一份在另一半手里,最后一份要自己交到房屋登记中心去备案,这样对于这套房子的所有处置以后都要两个人同意才行。
看中被买卖3次的房,公证和存管先做哪个?
刘某是第一次买房,不过提前做足功课的他深知资金存管的重要,在签约之初就约定使用资金存管。谁知,在真正办理的过程中,与卖家产生了理解上的分歧。结果10万定金追了2年,还多花了10万元买了另一套房。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防范风险与未然呢?以下内容根据《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温民终字第769号民事判决书》整理,希望这个案例能帮你在签约的时候提个醒。
来龙去脉
原本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买房故事。2013年,刘某恰好看上了舒某在温州市瓯海区的房,两人一拍即合,当天,刘某就签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并付了10万元定金。并且除定金和抵押贷款金额外,剩余房款需要以资金存管的方式办理。
到这里似乎都很顺利,但它的复杂之处在于,这套房多次易主,前后买卖共3次。此时,刘某要买房,需要原房主陈某来做公证。谁知准备办公证的时候,两个人因为应该先办公证还是先办资金存管起了分歧。争执不休下,错过了合同约定的6月30日,支付房款时间。
过了支付时间,双方都觉得是对方原因导致违约。心内有怨气的刘某选择在同小区从其他人手中买了套房,多花了10万元。舒某在几个月后也赌气把房子卖给了原房主陈某。
两个人协商了一年,刘某支付的10万定金始终拿不回,双方走上了法庭。
关键要点梳理
判决结果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本身是否有效?到底是舒某违约,还是刘某违约?
1、《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有效?
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到底是谁违约?
由于是对委托公证和资金监管的具体操作问题产生不同意见,致使未能及时进行办理。虽然已经过了2013年6月30日的最后付款期限,但鉴于双方变更合同的特殊情形,双方对款项支付问题仍可继续协商。并且两个人都没有在合同内约定具体流程,无法判定是哪一方违约。
由于证据都不足。刘某后来多花了10万元,也不能怪舒某。
因此,法院判决责任不能归于任何一方,结果如下:
1、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
2、舒某归还刘某10万元定金
3、一审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250元,由舒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刘某负担。
而何某上交给一审法院代管的房屋余款超出了抵押登记的金额,所以一审法院判令双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等,同时对违约金也作了调低的调整。
如何预防
1、合同尽可能落实到所有存在潜在争议的细节
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争议点多。在购房前尽可能了解业主情况、房屋本身情况,在约定房屋买卖合同时把细节都考虑进去。比如如房屋存在抵押,解抵押完成的时间节点;房子经历过多个所有权人,公证如何做、时间节点如何安排等等。如果有未尽事宜,双方尽量协商解决,不要意气用事。
2、定金支付也可以使用资金存管
为保障房款安全,除首付款部分外,定金的支付也可以通过资金存管来保障安全。避免出现案例中支付定金,一直无法拿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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