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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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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当心“套路贷”陷阱

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导消费者签订车贷陷阱合同,然后想方设法让其违约……

贷款买车,当心“套路贷”陷阱!

“此类‘车贷套路贷’顶着借贷的幌子非法牟利,欺诈手段具有迷惑性,严重危害了群众的利益,全国各地超800人受害。”11月3日,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北海市公安机关侦破广西首例“车贷套路贷”涉恶案件。

结清欠款却遭敲诈勒索

今年初,家住北海市的刘先生报案,称自己2020年6月8日以熊某的名义贷款10.5万元,购买一辆2013年宝马5系汽车。同年12月,刘先生逾期还款,随后汽车不翼而飞,只收到一条短信:“因您逾期还款,汽车已被我司催回,请及时到南宁市某汽配城XX楼进行处理。”

刘先生如约而至,并表示自己已补交结清了欠款,想要拿回汽车。但对方却说:“你已经违约,按照合同规定,除了还清欠款外,必须交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和1.7万元拖车费,共计4.7万元,否则无法拿回车。如果不及时处理,我们就会把车卖掉抵债。”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刘先生感觉自己被敲诈勒索,于是寻求警方帮助。

今年3月8日,北海市警方针对此案正式立案侦查。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先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使被害人签订规定有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的陷阱合同。如果被害人逾期还款或者提前一次性还款,都会被机构认定为违约,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备用钥匙偷偷将车辆开走藏匿,继而敲诈、索取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等费用。

受害人数多达800余人

警方介绍,车贷陷阱合同不仅能让受害者在违约时面临高额的违约费用,还能在受害者报警时产生掩护作用,让警方把该类案件作为经济纠纷进行调解。经排查类似警情,警方发现在广西直接针对该犯罪团伙的报警记录就高达数十起,给群众造成极大伤害。

3月29日,专案组同时在湖南、广西等地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收网,并对涉案广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展开搜查,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等9人,刑拘9人,扣押涉案汽车两辆,车钥匙800余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假公章200余枚,印章机一台,合同、账本、客户资料、假冒银行工作证件等物证、书证材料一大批,查冻资金172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供述,他所经营的广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级是浙江某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对公司业务员进行专业的“业务培训”,包括如何混入“陷阱合同”等。

经过7个月的艰苦追查,该犯罪产业链的4个集团4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专案组共追回涉案车辆20余辆,挽回损失600余万元,破获敲诈勒索案、诈骗案、寻衅滋事案、伪造公章案等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据北海警方透露,该案涉案受害人高达800余人,遍及广西北海、钦州、防城港以及浙江、福建等地,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扩线当中。

贷款应到正规金融机构

警方介绍,车贷套路贷多打着低利率、不押车、当天放款等口号,制造违约是车贷套路贷最为常见的手段,对待按时还款的借贷者,套路贷团伙会想方设法让其违约。

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杨真海在媒体采访时表示,受害人往往出于贷款心切、嫌合同条款多看着麻烦等原因,没有细看合同具体条款就签了字,甚至签订空白合同,直到被拖车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公安部门提醒消费者,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中介、公司及其发布的各类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广告信息。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必须认真审视相关条款,谨防入套。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务必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记者庞慧敏通讯员蒋少萱)

来源:工人日报

超800人受害!贷款买车,当心“车贷套路贷”陷阱

“此类‘车贷套路贷’顶着借贷的幌子非法牟利,欺诈手段具有迷惑性,严重危害了群众的利益,全国各地超800人受害。”11月3日,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北海市公安机关侦破广西首例“车贷套路贷”涉恶案件。

结清欠款却遭敲诈勒索

今年初,家住北海市的刘先生报案,称自己2020年6月8日以熊某的名义贷款10.5万元,购买一辆2013年宝马5系汽车。同年12月,刘先生逾期还款,随后汽车不翼而飞,只收到一条短信:“因您逾期还款,汽车已被我司催回,请及时到南宁市某汽配城XX楼进行处理。”

刘先生如约而至,并表示自己已补交结清了欠款,想要拿回汽车。但对方却说:“你已经违约,按照合同规定,除了还清欠款外,必须交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和1.7万元拖车费,共计4.7万元,否则无法拿回车。如果不及时处理,我们就会把车卖掉抵债。”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刘先生感觉自己被敲诈勒索,于是寻求警方帮助。

今年3月8日,北海市警方针对此案正式立案侦查。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先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使被害人签订规定有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的陷阱合同。如果被害人逾期还款或者提前一次性还款,都会被机构认定为违约,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备用钥匙偷偷将车辆开走藏匿,继而敲诈、索取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等费用。

受害人数多达800余人

警方介绍,车贷陷阱合同不仅能让受害者在违约时面临高额的违约费用,还能在受害者报警时产生掩护作用,让警方把该类案件作为经济纠纷进行调解。经排查类似警情,警方发现在广西直接针对该犯罪团伙的报警记录就高达数十起,给群众造成极大伤害。

3月29日,专案组同时在湖南、广西等地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收网,并对涉案广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展开搜查,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等9人,刑拘9人,扣押涉案汽车两辆,车钥匙800余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假公章200余枚,印章机一台,合同、账本、客户资料、假冒银行工作证件等物证、书证材料一大批,查冻资金172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供述,他所经营的广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级是浙江某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对公司业务员进行专业的“业务培训”,包括如何混入“陷阱合同”等。

经过7个月的艰苦追查,该犯罪产业链的4个集团4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专案组共追回涉案车辆20余辆,挽回损失600余万元,破获敲诈勒索案、诈骗案、寻衅滋事案、伪造公章案等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据北海警方透露,该案涉案受害人高达800余人,遍及广西北海、钦州、防城港以及浙江、福建等地,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扩线当中。

贷款应到正规金融机构

警方介绍,车贷套路贷多打着低利率、不押车、当天放款等口号,制造违约是车贷套路贷最为常见的手段,对待按时还款的借贷者,套路贷团伙会想方设法让其违约。

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杨真海在媒体采访时表示,受害人往往出于贷款心切、嫌合同条款多看着麻烦等原因,没有细看合同具体条款就签了字,甚至签订空白合同,直到被拖车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公安部门提醒消费者,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中介、公司及其发布的各类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广告信息。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必须认真审视相关条款,谨防入套。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务必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

栏目主编:秦红文字编辑:李林蔚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苏唯

来源:作者:工人日报庞慧敏蒋少萱

贷款买车的三大陷阱

总结了一下,欺骗消费者的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类:1在手续办完后,找理由提价当你手续全部办完后准备提车时,汽车经销商却要求消费者在原定车款基础上再交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提车。经销商会给出很多的理由,比如在交完全部款额的这段时间内汽车涨价了,或者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下一些手续等各种借口。千万不要轻信他们的骗局。2部分经销商采用“拼缝”手段骗收额外款项提醒您在买车之前,一定要选择并了解正规的汽车销售和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办理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并实地考察一下,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按揭、销售公司的信誉、实力。

为什么呢?因为目前市场上游荡一些既无信贷资格又无车源的“拼缝”人员,想要赚取这块的利润,于是将消费者带到一家有信贷资格的汽车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的一些相关事宜。而经销商利用贷款手续的难办以及计算方式的复杂,故意向消费者多收取款项,赚取不义之财。这样,“拼缝”人员就可以从消费者身上净赚佣金。3部分汽车经销商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现今有部分汽车经销商钻消费者法律知识匮乏的空子,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假设消费者在向经销商办购车手续时,经销商会口头告诉消费者只需交齐25%首付款后仅贷款4万元就可以了,条件是让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然而在消费者贷款手续办完后,消费者看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贷款额比先前承诺的价格不一样。关于贷款购车的注意事项总结了几点:1免息车贷≠免手续费2需购买车险3无法享受其他优惠4办理按揭前协商好退订协议5确认还贷时间和金额6低月供看似合算,还是要多留心如今贷款购车已成为越来越多车主的选择了,但一定要注意心细,切记不可马马虎虎让你签字就签字,别让钱不知不觉进了别人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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