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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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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帮办|在优信二手车买车还清贷款后过户要2900元,记者介入后费用减半

极目新闻记者刘闪

买卖二手车,过户费用通常不会很高。前不久,车主李先生向极目帮办求助,他在优信二手车平台购车,还清3年贷款后要求过户,却被要求再交2900元。

李先生是湖北人,在苏州工作。3年前,他在优信二手车平台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车价、押金、手续费大概6万多元,贷款办了3年,每个月还1672元。今年4月,李先生把车贷还清后,先去找58金融解押交了500元。此后,他向优信二手车提出过户,却被要求再交2900元。

优信工作人员与李先生对话记录

“当时我买车时,工作人员说后续没有任何费用,现在怎么又要交这么多钱?”李先生对此不解。客户人员向他解释说,私户转私户费用只要几百元,但公户转个人户需要开具税票,费用比较高。

6月10日,记者就此事发送采访函至优信二手车官网公布的媒体采访邮箱。截至6月25日,优信二手车仍未予以回复。不过李先生向记者反馈,前段时间已有工作人员联系帮他解决问题,费用降到1430元,请他从媒体撤销投诉,“虽然多花了点钱,但总算解决了,感谢家乡媒体极目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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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结婚给女友按揭买车,分手后咋办?法院:车款具有彩礼性质

唐小明(化名)家住贵州省凯里市,若干年前与贵州省贵定县人陈梅(化名)结识,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唐小明通过按揭方式为陈梅购买了一辆轿车,登记在陈梅名下。后陈梅移情别恋,导致二人感情破裂,两人约定将车过户给唐小明,由唐小明按时偿还按揭尾款。

两人分手后,唐小明将陈梅诉至法院,请求陈梅赔偿相应损失。近日,贵州省麻江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

“为爱购车”,结果分手

唐小明称,自己和陈梅相识后同居,期间陈梅向自己提出想要一辆车,于是唐小明便通过按揭方式为陈梅购买了荣威牌轿车一辆,登记在陈梅名下。

其中车辆总价63800元,首付款13000元,保险4500元,由唐小明通过陈梅的银行卡偿还贷款,每月还款1830元。截至2021年9月12日,已偿还11个月贷款共20130元。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据其称,2020年12月,因陈梅移情别恋,双方感情破裂。2021年2月3日,双方签订《协议》,确认了唐小明为陈梅购车、还贷的事实。

同年7月22日,双方因车辆归属问题在麻江县杏山派出所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陈梅将车辆过户给唐小明,过户后按揭尾款由唐小明偿还,车辆在按揭还款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唐小明负责。

协议签订后,陈梅未将车辆过户给唐小明,仍继续占有使用车辆。唐小明认为,双方已分手,自己有权请求陈梅赔偿相应损失,故诉至法院。

对此,陈梅辩称,车辆是双方为了生活方便共同出资购买,实际上是唐小明长期使用,且自己已经支付了首付款10000元。且唐小明偿还的11个月贷款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

另外,陈梅认为双方是因为性格不合、且唐小明对自己有家暴行为才选择分手。双方多次确认由唐小明偿还完车贷后,再将车辆过户到唐小明名下。因为唐小明不按时偿还产生纠纷,2021年9月14日陈梅将车辆拖走,经派出所处理,陈梅明确表示如唐小明一周内不偿还贷款和缴纳保险,则自己有权处置该车,用于偿还剩余按揭贷款。现案涉车辆已被陈梅处置,卖车款42000元,并已偿还剩余贷款。

陈梅认为,唐小明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法院判决:车辆具备彩礼性质,数额较大

经法院审理认定,唐小明和陈梅通过社交平台认识后不久,开始同居生活。期间,为了结婚的意愿,陈梅提出购买车辆。

2020年9月8日,陈梅与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荣威牌小型轿车一辆,该车登记在被告陈梅名下。唐小明用信用卡方式支付首付款9050元,另支付保险费4500元。

之后,唐小明通过陈梅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陆续偿还按揭车款,截至2021年9月13日,共计已偿还20043.1元。车辆交付后,由双方共同使用。

2021年2月3日,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陈梅放弃该车所有权,待唐小明付完按揭车款后,陈梅配合过户至唐小明名下。

2021年7月,双方因矛盾分手,同年7月22日双方在麻江县杏山派出所签订协议,约定将该车过户给唐小明,由唐小明按时偿还按揭尾款。

2021年10月9日,陈梅将该车出售,并将该车剩余按揭尾款全部还清。唐小明认为双方系基于结婚的意愿,自己才出资购买车辆并登记在陈梅名下,现双方已分手,原告有权请求被告赔偿相应损失,故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涉案车辆系唐小明、陈梅在恋爱同居期间,基于缔结婚姻为目的而购买,车辆登记在陈梅名下,唐小明已支付部分首付款、保险费及部分按揭贷款共计33593.1元,数额较大,该款项具备彩礼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现双方未能缔结婚姻,且车辆陈梅已处置并还清剩余按揭尾款,无法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继续履行,故陈梅应当返还唐小明已支付的款项。

根据双方共同生活和涉案车辆由双方共同使用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由陈梅酌情返还唐小明已支付款项的50%即16796.55元较为适宜。

最终,贵州省麻江县人民法院判决,限陈梅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唐小明购车首付款、保险费、按揭贷款等共计16796.55元;驳回原告叶朝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潇湘晨报记者任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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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结清需交2500元方可过户?市民质疑后遭58客服“威胁”

日前,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报道了市民董先生通过“优信”贷款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贷款结清后被告知优信已将贷款业务转移至58金融,要交500元的资料邮寄、打印费用才能拿到车辆“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后续过户要另交2500元费用,且贷款时缴纳的1500元押金也未退回。2022年7月,经持续沟通报道后,董先生称问题已解决。

无独有偶,2022年7月17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热线微信15843263472)接到长春市民王先生的求助,称其与董先生遭遇一样,“我也是贷款还完了被58金融通知过户要交2500元钱,我质疑收费标准,58客服竟然还威胁我要收回车牌……”

58金融客服与王先生的对话

优信承诺还贷1年即可过户

1年后得知优信被58收购

王先生介绍,他于2019年从朋友处购买了一辆东风风神x3二手车,经介绍与优信平台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年限为3年。

“当时优信平台的人说还贷1年就可以办理过户,车辆所属人会从优信更改到我的名下。等我2020年去优信门店办理过户时却发现店铺黄了,打客服电话说是被58给收购,合并了,我的事也没人答复……”王先生说,更名过户的事因此一拖再拖,直到2022年1月他还清全部贷款,有58金融的工作人员联系称要先缴纳500元才能拿回“绿本”,500元为“协助办业务的人工、材料总费用”。为了解决问题,王先生支付了这500元的费用,约20天后收到了“绿本”。

向58平台支付500元才拿到“绿本”

未成想过户仍要交2500元

本以为拿着机动车登记证书便能自己办理过户的王先生却再次接到了电话,原来是58金融平台通知他需要缴纳2600元过户费,才能有工作人员配合他去现场办理手续。受疫情影响直到2022年7月份,再次有58金融平台工作人员催促王先生,尽快交钱办理过户,在多次沟通后,费用也从2600元降到了2500元。

王先生说:“办理贷款时并没说过户要交这么多钱,我还听说有人花1500元的,因此我对这个收费标准并不认可,而且客服威胁我要收回车牌,我对这个平台也不信任。”

此外,王先生还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当初办理贷款时缴纳了1500元的押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退回。

58金融:

反映人确系58客户

尽快给予回复

2022年7月17日,针对王先生反映的的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要收取2500元费用方可办理过户的58金融平台,工作人员经查询后表示,王先生确实是优信平台转过来的客户,业务目前由58金融负责,对于收费标准及押金退还等问题,需专人核实1-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后续进展,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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