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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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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要交“附加费”?很多都是霸王条款,其实只交这些即可

现在买车想要提前享受,就可以选择分期购车,付款30%就能把车开回家,并且4S店还非常喜欢客户选择分期买车。相信大家都知道,分期买车肯定要比全款买车更贵,涉及到一些手续费、利息之类的费用。只是关于汽车贷款里面依旧有很多坑,不懂的人就全部交,半懂的少交,真正懂的人只需交这些即可。

在分期买车的时候,4S店会给你列出很多收费的名目出来,听起来是很有道理,实际上有很多钱都是4S店想出来的,它并不是要强制客户缴纳。如今大家的维权意识比较强,遇到这些不合理收费还可以到相关部门检举,要是什么都不懂的,就要多花上万元。

首先是保险,在贷款买车时,买保险是需要购买全险,只不过全险指的是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险,这是必须要购买的险种。即使是全款买车,也得购买这几类险种,但如果还额外加了什么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之类的,它都是可以自由选择的种类。自己想买就买,不想买就可以拒绝,千万不要被4S店工作人员牵着鼻子走。

另外是出库费,这听起来就是很滑稽的费用,所谓出库费指的就是产品仓储费而已。这本身就属于车辆的成本费之一,和消费者并没有关系,就算不买这辆车,新车也依旧存在仓储费,所以这笔钱不该消费者买单,这属于私自收费。

还有就是GPS的安装费,贷款的车安装GPS很正常,可是要强制收费就过分了。难道我不交就不安吗?那不安的话车主还挺开心。还有就是保险的保证金、解押费之类的都是霸王条款,并没有规定有这些费用,如果买车遇到了请大胆的拒绝。

稍不留神就被套路!贷款购车收取GPS费合理吗

听销售员说分期付款购车零首付、零利率,好处多多,长春市民王先生将全款购车转变为贷款购车,在办理贷款手续中被收取了服务费、GPS费、封籍费和档案管理费共计5600元。近日,王先生要求退回附加费用,被拒后投诉到长春市消费者协会。

近几年,贷款购车标榜“零首付、零利率”,成为一些汽车销售商的首推促销方式。但实际上,因手续复杂、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其中存在风险。

分期付款购车,交了5600元附加费

今年4月12日,王先生想在某4S店以交全款方式购车。负责接待的销售人员告知他,选择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可便宜1000元,王先生同意了。

办理贷款手续时,王先生被要求收取服务费2500元、GPS费1500元、封籍费600元、档案管理费1000元,共计5600元,其中,GPS费和档案管理费是贷款金融公司收取,如不交贷款就无法通过。王先生按要求在单据上签了字,当日办完手续并提车。

5天后,王先生觉得自己购车所交的费用有问题,便找到4S店要求退回已交付的5600元费用,并要求开具发票。

一开始,商家表示所收取费用没有问题,无法开具发票,后在王先生强烈要求下,为其开具了服务费、封籍费、GPS费三张收据,并表示5月份再与贷款公司协调开具发票问题。

“三张收据为啥没有档案管理费?封籍费是什么费用?”面对王先生的质疑,商家解释GPS费和档案管理费只能开具一个,所以才将档案管理费加到GPS费中。针对封籍费商家一开始说是办理牌照费用,后又说是办理贷款需到车管所先封籍的费用。

王先生随后从金融公司获悉,其根本没有收取GPS费和档案管理费,待再次找到汽车销售公司时,工作人员才承认这些附加费用是公司收取,且无法退回。无奈之下,王先生找到长春市消协进行投诉。

口头告知并不意味可正常收取

接到投诉后,长春市消协展开了调查调解工作。商家表示,王先生在贷款买车前公司已向其说明收取费用情况,公司所收取费用不违反相关法律。

“GPS并不是原车所配,并非用于传统的车载导航,而是一种方便经销商获取车辆位置的手段,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规避贷款卖车的风险。”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告诉记者,加装GPS是强势转嫁风险的惯用手段,消费者应有选择权;同时,另收取的档案管理费应属巧立明目多收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调查中,王先生出具了录音,内容虽明确说明了收取费用项目,但公司开具的收据明细中无档案管理费,而是加开到GPS费用中。钟萍认为,向消费者口头告知了收费项目,并不意味着就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意味着这些费用可以正常收取。

10月9日,这家汽车销售公司给出“收取费用经过研究不违法,不能给王先生办理退费”的答复。

强装GPS侵犯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含上述内容的,其规定无效。”钟萍告诉记者,汽车销售公司收费是否合理并不在于其事前是否向消费者告知,这些项目的收费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所应享有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钟萍认为,针对此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商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把销售的汽车、提供的服务,包括收费的真实情况告诉消费者,为消费者代上牌照、代购保险服务等必须经消费者同意,尊重消费者选择权利。因此,没有履行真实告知义务,强制加装GPS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很多4S店都会极力向消费者推荐贷款购车,这类汽车金融公司审批门槛低、放款快,但是往往利率高,且要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有的汽车金融公司和4S店相互捆绑,一些不正规的汽车金融公司会增加很多强制性不公平约定坑骗消费者。

钟萍提示,准备贷款买车的消费者要有前期的心理准备和十足的防坑意识,在购车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理性分析、看待车辆贷款,切勿冲动消费。同时,要认真了解所签购车合同,索要有效消费凭证、开具发票,注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工人日报)

本想买辆车 不料入了局 揭秘购车贷款套路

2018年8月18日,袁女士在西安西部车城陕西追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追日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售价十几万元的东风日产小轿车。原本打算全款支付,但当时的销售人员刘某称,他们与银行有合作,如果选择银行分期付款贷款三年,第一年免息,还款一年后可提前结清,不用付任何利息和手续费(已写入购车合同)。首付49000元后,贷款的七万多元自己可以白用一年钱,所以没必要全款购买。

网络配图

经不住销售人员的推荐,袁女士最终选择了分期贷款购买,签了购车合同,并按照约定买了保险。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称,购车合同和发票他们公司要做贷款使用,不能给当事人,等办理完后再给顾客。随后,销售人员安排袁女士跟银行工作人员签订了办理分期付款的合同,当时让她签的是一份写有各类条款的制式合同,个人信息和签名处是空白。问原因,对方告知都是制式合同,签字是走流程而已,让袁女士在空白签名处签字。同时,还给袁女士录了视频,视频内容涉及购车日期、放贷方(盛和公司,未指明是西安盛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还是浙江宁波盛和担保公司)、贷款金额(视频里提到金额77000元。未提到多贷的9073元服务费及利息864.33元,以及月供2614元中包含9073元服务的利息)。

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后,办理分期的人告诉她,第二天“银行”的人会家访,让她尽量少谈购车情况,不要多问细节,以免贷款办不下来。第二天家访人员到了后,对一些问题进行了确认,并拍照、合影,但自始至终都没给袁女士出示合同。一周后,袁女士接到工商银行的贷款确认电话,确认贷款金额77000元和月供还款2614元,每月还款打到一张开户行是工商银行浙江宁波镇海支行的牡丹信用卡中,其他均未提及。

直到今年8月,袁女士想提前结清贷款,便联系当时办理分期的人员。该人员称自己已经离职,给了一个清算人的联系电话,是西安盛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盛和公司)的工作人员,清查后发现竟然多了近两万元的费用。

发现上当后,袁女士打到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寻求帮助,由于她手里没有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贷款合同、银行还款票据等证据,难以维权。之后,袁女士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去收集银行还款流水、索要相关合同等证据,有了证据后向西部国际车城辖区内的工商部门举报。通过工商系统查询,追日汽贸公司已迁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碑林分局南关工商所管辖范围。袁女士又向南关工商所进行实名举报,并将自己被骗全过程做了书面记录。在南关工商所强有力的介入后,追日汽贸公司负责人联系到袁女士,称他们联系到了具体操作的盛和公司。9月底,盛和公司主动联系袁女士协商调解,最终由盛和公司退还袁女士近两万元。

华商报记者加入到他们的维权群,对多名车主进行了采访。

销售的语言诱惑——有钱人都花银行里的钱

花小钱买新车余钱投资钱生钱

市民王先生于2016年6月19日在西部车城汽车超市里买了一辆比亚迪速锐,西安盛和公司一名女销售人员马某接待了他。他最初想全款购车,销售人员告诉他,现在有钱人都是花银行里的钱,花小钱买新车先开着,钱可以慢慢还,把手头余钱投到其他地方钱生钱,没必一次性购车。首付金额少,还可以提前还款。王先生觉得销售人员是替他考虑如何省钱,就按销售人员推荐的选择了贷款购车,首付了37648元。

次日,银行工作人员纪某让他签了份合同,说是可以提前还款且没有利息,给了他一张银行卡,让他往卡里打1518元,分打36期汇钱。还让王先生付了附加费2689元、公证封户费1800元、银行监管费1280元、服务费2400元、GPS费2500元、担保费、客审费3300元、还款保证金1518元、报户费500元。

王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听销售人员说这些都是固定费用,贷款买车都要交的,并没有细算这些超过1.3万元的额外费用,只想着付了4万多就买到新车,心里还美滋滋的。等到了还钱时,冷静下来的王先生越算越觉得上当了。还款到12期时,他提出提前还款,西安盛和公司却把剩余两年的利息全给算上了。看到这种情况,王先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还月供,直到2019年6月还清这笔贷款。

本想全款买车,被忽悠地贷款购车后,各种费用加起来多掏了近两万元。

像王先生这样购车上当的车主并不少,他们建起了购车维权交流群,群成员有47人。记者在这个维权群里看到,他们在群里交流上当过程,分享维权知识,商量如何讨回公道。奈何不少人缺少证据,想要维权却无从下手。

迷局

编好网设好套“守株待兔”

一旦入局好进难出

一连串的套路——公司员工假冒银行人员办贷款

签完字,合同收据都收走

10月10日,在西安高新区锦业一路某写字楼,华商报记者与多名车主找到了事件背后的西安盛和公司。

刚开始该公司工作人员不承认盛和公司办公地点,只是处理盛和公司后续工作。有车主当面拨打盛和公司办公电话及负责人电话后,两电话都在该公司响起,负责人才不得不承认。

来此维权的车主高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6月17日他在三桥西部车城汽车超市买了一辆吉利远景轿车,当时是准备全款购买,销售人员说服了他贷款比较划算,一位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人给他办理了一系列手续,并拿着签字处空白的合同让他签字,自己预付了29950元后,工作人员就开始办理贷款和担保事宜。交了钱签了字,却没有拿到任何合同、收据。

高先生知道上当后,曾试图协商解决,但西安盛和公司并不理会。他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因缺少相关证据,至今尚无结果。

维权成功的袁女士告诉其他车主,维权前先要弄清楚车商、担保公司、银行等之间的利益关系,谁给卖的车,谁给担保的,谁给代办的贷款,哪家银行发款的,免得被他们问得语塞。然后,通过银行流水进行倒查,找到这些关键证据后再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提供相关证据,维权成功率比较高。

很多车主通过查寻银行还款记录、咨询有关部门之后,隐藏在背后的一些事情慢慢地就暴露并清晰起来。原来,当时上门办理银行贷款的并非银行人员,而是假冒银行人员的西安盛和公司员工。

一连串的疑惑——车商、银行、担保公司啥关系?

每辆车多收的钱怎么分?

车主王先生拿出了一份“客户个人银行贷款购车监管协议”,落款单位为西安盛和公司。面对这个证据,盛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陈某称,协议没有盖公章,他不承认。王先生又出示了他跟该公司人员纪某的聊天记录,称当时就是纪某以银行工作人员的名义跟他签的贷款合同,并签定了这份协议。在证据面前,陈某表示,纪某的确是他们的员工。

记者问陈某:“既然是你们公司的人员,为什么要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他们的银行工牌又是怎么来的呢?”

陈某称,他们跟银行有协作合同,员工佩戴银行工牌属于代办行为。车主提出,当时盛和的员工并没有说明代办,而是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办理贷款的,要知道是代办贷款,他们不会在空白签字的合同上签名按手印。

车主高先生为了维权去了盛和公司三趟,盛和公司负责人陈某几次说法都不统一,一会儿称没合同说不清,一会说钱给谁就跟谁去要,一会又说不行就到法院去告好了。

当记者问及每辆车多收的近两万元去哪儿了,车商、担保又是如何分成的,陈某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现在购买新车,车商都不愿意消费者全款购买,想方设法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购买,就是要把一块蛋糕分成多块蛋糕,加起来利润大一些。至于多出来的钱怎么分,他不能说。

陈某说,最近很多车主向市场、税务、银监等部门反映情况,目前他们公司已处于注销状态。

破局

签字前注意4点

维权时注意收集证据

内行揭露黑幕——利用“障眼法”诱导进入陷阱

一辆车骗几万元很正常

记者多渠道联系上一位早年从事汽车金融贷款的资深信贷经理李先生。李先生告诉记者,在分期付款买车的多种贷款形式中,出现问题最多的就是“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贷款。以往,银行直接贷款给个人,一旦客户无法按时还款或恶意拖延还款,银行会受损失,所以一些银行就与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帮其招揽贷款客户。客户不还款,由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进行处理。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会通过多加各种费用把风险转嫁加到消费者身上。

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看中了一些买车人想占小便宜的想法,利用种种“障眼法”诱导消费者进入陷阱,并设计了很多应对方案,如以种种理由暂扣买车人的购车合同、发票等手续、违规收取费用不给开收据。特别是一些签字处是空白的合同里,第三方担保公司几乎把所有的法律责任撇得干干净净。一般情况下,卖一辆车骗几万元很正常。

一家4S店的金融服务中心经理刘女士说,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防范上当要注意4个方面:1)注意贷款额度,车主要先自算贷款购车多花的钱,再决定是否贷款;2)注意贷款渠道,部分经销商会采用“拼缝”手段骗收额外款项;3)注意费用账目,防止经销商利用复杂的计算方式多收款项;4)注意签购车合同及其他手续时,严禁在签名空白的合同上签字。

专业人士支招——通过各种渠道索取证据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佳媚介绍,基于(2018)最高法民申3112号等裁判观点,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与合同相对方,即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并对合同各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完整、明确,而不应留下空白合同供经销商等处理,否则难以证明合同内容非消费者真实意思表示。如遇到合同中无内容可填的部分,可以“此处无内容”等类似词语加批注,避免“套打”带来的风险。

汽车销售和相关贷款合同,多数都是格式条款或格式合同,消费者在专业和信息上均处于弱势地位,争议发生后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且效果不理想,就出现“按闹分配”的现象,所以需要提示消费者,在购车全部过程中,注意固定、保存证据。在争议出现后,及时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银保监督管理部门等投诉、举报。

市场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套路相似,但个体案例还是有差异的。他建议车主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证据,便于维权成功:(1)通过银行还款流水,可以查到自己实际还款金额;(2)通过邮寄给车主的相关贷款手续,可以证实代办贷款的公司,索要当初贷款的正式合同;(3)通过查寻最初的付款流水记录,可以准确知道当初的经销商,还能清算出当初各项收费目录。

车主事后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收集到证据,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成功概率比较大。

华商报记者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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