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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就能不还贷款?多方联动剑指非法代理黑产

从金融机构借钱后,只要“闹”就能不还钱?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金融监管部门、各地警方等已开始重点整治“债闹”,并联合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平台共同打击非法代理黑产。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投诉问题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要严厉打击非法代理黑产,严肃查处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的不法分子。而湖北警方近日联手分期乐,对一协助债务人批量伪造重症、贫困证明的非法代理“债闹”团伙进行立案打击。

“近来,一些不法分子正在通过代理公司不断推动形成‘债闹’事件。”有业内人士指出,如今“债闹”已形成完整黑产,让“逃废债”行为更加猖獗,影响了金融体系的正常秩序,因此整治势在必行。在信贷过程中,如果遭遇相关纠纷,债务人还应选择合法渠道维权。

“债闹”已形成完整黑产

所谓“债闹”,是指不法团伙帮助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的违法行为。这些团伙打着“反催收联盟”名义,以及能为债务人减免债务的幌子,向债务人传授减免息差、延期还款“技巧”,教唆、煽动其主动逃避债务,甚至以违法手段拒绝偿还债款,并借此牟利。

据了解,当前在众多社交平台上,仍有大量非法代理在“招揽生意”,还出现了一些有组织、规模化的“债闹”团伙。近期湖北警方打击的“债闹”团伙就是利用代理公司形式招揽客户,批量伪造各类证明,恶意逃避债务。

分期乐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分期乐发现用户提交的50余份因重症、贫困需停催的申请有很多疑点:证明材料模板一致,并非用户本人提交,微信号备注均为同一家公司名称,另外来电手机号码归属地也均集中为湖北同一地级市,而用户户籍实际分布在全国多地。了解这些情况后,分期乐立即向湖北警方报送了相关线索,配合警方快速将这一团伙一举抓获。

多方联动严打“债闹”黑产

针对“债闹”的非法行为,管理部门多次提及要严打和“债闹入刑”。2020年,“打击恶意逃废债”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表示,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对“反催收联盟”等违法违规网络群组的治理,这是首次将“反催收联盟”明确定义为“违法违规组织”,为相关部门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而在2022年,更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债闹入刑”,提高“债闹”团伙违法成本;8月29日发布的《通知》再次表明,监管不会容许“债闹”团伙肆意蔓延。

在行动上,各地警方一直对“债闹”团伙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重庆、新疆、湖北、江苏等多地的“债闹”团伙被警方抓捕。同时,海南、湖南、辽宁、青海、黑龙江、陕西、广西、山西、福建、安徽、浙江等多地的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类似通告,提出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的“非法代理投诉”、“代理维权”等。

除了监管和警方全力出击,金融行业各方也都在行动起来。今年3月,乐信、马上消费金融、平安普惠、招联金融等十余家机构,在重庆成立全国首个打击金融黑产行业共享互助组织——“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AIF联盟),凝聚行业之力,让“债闹”等金融黑产无处遁形。

银保监会还在《通知》中明确指出,科技手段对打击黑产的重要性。机构要积极研发通过科技手段,预防、识别和及时制止非法代理投诉,使用语音质检模型、话术模版和声纹技术等,辅助客服坐席判断预警投诉风险,全面加强自身识别和防范非法代理黑产的能力。

“债闹”将对债务人造成更严重损害

据业内人士透露,他们不仅会帮助债务人通过伪造病历证明、贫困证明、编造艰难处境,甚至通过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助贷平台或催收人员等方式,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非法代理“债闹”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社会、金融秩序,还涉嫌欺诈,导致债务人本人的利益往往遭受多重损害。

分期乐相关人士指出,首先是信息泄露,债务人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个人敏感信息有被非法利用风险;其次是财产损失,债务人除被不法分子收取高额“代理费用”外,拖延偿还欠款等方式也会产生更多逾期滞纳金及罚息;再次是征信受损,债务人在教唆下暂停或拒绝还款,可能导致个人信用受损;最后是法律责任,债务人若参与,可能会构成伪造印章罪、寻衅滋事罪或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

今年1月20日,银保监会就曾在《关于防范“套路”营销行为的风险提示》中指出,有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债权债务人群急于解困、收回资金的心理,打着债事化解、债事咨询服务等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实则是真收费,假代还的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要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应如何正确维权?

如果遇到信贷业务的纠纷,金融消费者应如何正确维权?

北京银保监局亦在9月2日发布的风险提示中指出,消费者如因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产生纠纷,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应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可以及时向金融机构投诉,或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如果发现存在捆绑销售、收取不合理高额服务费、违规催收贷款等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监管部门进行书面举报。”北京金融局表示。

此外,用户若真正陷入困难,亦可通过正规渠道申诉。分期乐工作人员表示,平台有一系列的帮扶解困举措,勿听信“债闹”团伙唆使,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在今年二季度,针对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用户,分期乐考虑其实际困难,就采取了缓催、适度减免等多项措施,帮助用户渡过难关。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姜樊

编辑宋钰婷

校对柳宝庆

不还欠款却找中介?实探互联网金融“代理投诉”乱象

“少数信用卡逾期客户有钱去找中介,却不还欠款,甚至伪造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谎称无还款能力。这种情况我们一旦发现会联系警方立案处理。”某股份行信用卡中心消保人员小王(化名)向记者表示。

小王口中的“中介”,是指一些打着债务优化旗号的职业代理投诉机构。

近年来,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愈加重视,金融监管部门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消保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正当的权益,但仍有部分违法分子钻空子。

起底“代理投诉”套路

记者调查了解到,“代理投诉”机构的目标客户往往是因信用卡欠款逾期被银行催收甚至被银行起诉的消费者。在收取了持卡人的代理费后,他们开始对银行展开“狂轰滥炸”式的恶意投诉,伪造逃债证明,从而争取到免除利息、罚息。

记者以信用卡逾期持卡人身份,暗访多家“反信用卡催收”“代理投诉”的中介机构。此类机构多以“信用修复”“优化征信”为名,以法务团队、律师咨询的模样出现。

“您可以委托我们法务和银行协商一个合理的个性化分期方案,不产生利息和违约金,停掉目前的罚息,停止银行催收和起诉,每个月稳定还款就行。”某中介机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

在记者追问他们具体如何操作时,多家中介机构的回答都十分隐晦,答非所问:“我们有专业的法务和公关团队,都是业内顶尖的,你要完全对我们信任,100%配合我们,一切按照我们说的做。”

费用方面,各家机构收取标准略有不同,整体上,中介费用为欠款总金额的6%-8%。还有部分中介机构“阶梯式”收费:“收6%是半代理,我们只出方案,帮忙联系,能不能做成不确定。10%是全代理,只要您积极配合,成功率是100%。我们为您挽回的损失远不止这点费用。退一万步来说,如果不成功,钱会退给你。”

记者随后咨询了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某工作人员。他表示:“恶意逃避债务或者协助恶意逃避债务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如果债权人是银行,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违法行为人通过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方式进行诈骗,且数额较大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两面三刀”收钱不办事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中介机构事先承诺的那么简单。“他们要求我天天做任务,按照他们给的话术去网上发帖,还要给监管部门打电话。”在一个QQ群里,记者联系到的信用卡失信人小杰(化名)说。

对此,上述银行消保人员小王向记者表示,疫情期间多家银行都出台了相应的纾困措施,只要客户因疫情原因导致还款困难是真实的,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审核后都会给予优惠帮助。“但有的客户在中介教唆下,伪造资产证明、失业证明、大病证明、疫情管控文件等,情节比较严重,我们核实后会直接报警。”

此外,还有信用卡持卡人在代理投诉时遭遇了诈骗。一名信用卡逾期者向记者表示:“机构收了钱并没有按照约定解决问题,一直说正在联系、正在推进,拖了大半个月,后来竟然直接说公司倒闭了,然后就把我拉黑了。”

金融机构已出手

11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发布《关于防范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代理维权风险的提示》要求,各相关网络平台会员单位切实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代理维权信息蔓延的势头。

浦发银行信用卡于11月8日与多个政府职能部门持续沟通密切配合,对数名违规职业代理投诉中介人员进行打击,并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该行表示,违规职业代理投诉中介挤占了大量行政机关及金融机构的消保资源,间接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多位业内人士呼吁,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合理投诉,避免信用卡过度透支,在发生纠纷时,可直接联系银行进行沟通。

编辑:郑雅烁

见习编辑:张祉璇

拍案惊奇丨揪出房企“黑代理”,为还贷款占房款

极目新闻记者高伟

通讯员杨怡

“通过办案民警的加速侦办,已为受害房产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2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京山市公安局获悉,该局经侦大队快速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涉案金额175万余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52岁,重庆人)。

去年11月8日,京山某房产公司法人王某(化名)报警称:其公司开展账目清查工作时发现,代理销售负责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收取客户购房款后,采取部分或全部不上交公司的方式,侵占公司资金100余万元。

京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经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民警开展线索核查,并于11月11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传唤到案接受讯问。

经查,2019年至2021年3年春节期间,李某利用房产公司委托其代为收取购房款的职务便利,用自己在外购买的收据加盖房产公司公章后,采取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收取14名客户上交到该房产公司的购房款,对公司方面则只交付部分订金,通过以上手段共截留房款175万余元。

李某交代,因管理不善,其投资的房产代理销售公司长期通过高额举债维持运营,其将非法侵占的购房款用于发放公司员工工资、偿还其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其私人的信用卡支出。李某知道自己的做法已逾越法律的红线,但他见一直无人察觉,便存着能够瞒过众人的侥幸心理,用侵占来的房款维持公司和私人的资金开销。

当警察找上门时,李某便知道自己的罪行暴露了,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追回部分截留房款30万元,好在通过李某上交房款的14名购房客户并未因此受到影响,部分客户已收房入住。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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