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法院:债权催收公告,你了解吗?
近日,上高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00年10月13日,况某与中国建设银行上高县支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并签订了《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
因况某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2004年6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上高县支行与A资产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省级媒体江西日报上刊登了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以后每两年,A资产公司都对该笔债权在省级媒体江西日报上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因况某至今未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A资产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况某偿还本金、罚息、复利共计7万多。
A资产公司在况某未改变家庭住址,不属于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19年之久仅在省级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诉讼的公告,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并查阅相关资料发现,A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中,于省级媒体报刊发布债权转让协议暨催收公告,具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特征。因此该笔债权的催收公告合法有效,未过诉讼时效期间。
承办法官秉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所述请求,积极调解协调,也为保证案件判决后,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让该笔借款判决之后能顺利执行到位,A资产管理公司同意放弃债权转让之前正常利息及逾期利息的计算,故判决况某归还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46000多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况某经济压力。至此双方一致同意,案件顺利审结。
来源:上高县人民法院
揭秘:债务逾期后无需理会任何短信,但要注意12368
金融机构债务人众多,无力偿还,以后催收会筛选对象,批量发送信息,省时省力,声称各种后果,试探你到底怕不怕和懂不懂。欠款人不理睬,说明不害怕,不会被注意到,一旦有反应就会被盯上,再通过致电、发函件等手段进一步开始施压。信息的内容普遍千篇一律,轻信了容易很被动,而且于事无补。
12368是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被起诉,会收到通知。金融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诉讼流程追回欠款是很正常的事情,一旦发起普遍都会胜诉,还是偿还不上,可能会被执行。但是这里会存在一个误区,连12368也有可能是假的。如果信息只是验证码显示六个数字,没有关于诉讼的具体事宜,是第三方利用欠款人的个人资料登录法院系统,目的是为了向欠款人施加压力,其实根本就没有走起诉的流程,只是正常的催款手段而已!
另一种情况是不少欠款人的盲区,最常见的就是欠信用卡,欠网贷等等。金融机构可能会在远离欠款的地方去走诉讼流程,由于路途遥远,去应诉需要时间和成本,不少欠款人无奈选择置之不理,这样会缺席判决,只有债权方提出诉求,结果可想而知,利息和违约金等只要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就需要偿还。如果能在欠款人所在地开庭,当天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自然会撤诉。
揭秘网贷乱象背后催收灰色产业链:电话短信不分时间轰炸,给通讯录联系人群发“欠债不还”
遭遇“砍头息”,借款5000元,实际到账4500元;被迫高利息,借款一年就得还款1.3万元,两年不到要还2.3万元……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的张杨(化名)陷入了网贷泥潭。
催收的电话、短信不断,还有言语上的威胁。最让张杨烦心的是,他手机通讯录里的所有人,都接到了催收电话,得知其“欠债不还”。“这个杀伤力太大了,没脸见人。”他说。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调查网贷乱象发现,其背后隐藏着一条催收的灰色产业链——在扫黑除恶常态化背景之下,明目张胆的暴力催收难见踪影,但电话、短信不分时间的高频率轰炸,乃至波及通讯录的催收行为却愈发常见。
“通讯录里所有人都知道我欠钱了!”来自江苏扬州的高先生懊恼地说。去年,因经营的店铺生意惨淡,他无法按时偿还网贷,于是主动联系网贷平台希望能延期还款,但对方没有同意。
一个月后,催收人员开始频繁通过电话、短信向他催收。高先生提出自己的妻子将进行手术,希望不要骚扰她,被拒绝。他的紧急联系人、通讯录里的所有人都接到了催收电话。高先生说,他和亲友均被催收人员语言威胁、恐吓。
这给他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一些朋友知道我借网贷后和我断了联系,许多同事对我也是‘另眼相看’,甚至不愿意与我一起用餐。妻子最后也因承受不住压力与我离了婚。”高先生说。
广东东莞的张先生也有类似境遇。他网贷5万元无法及时偿还,每天早、中、晚都能接到催收电话、威胁短信,通讯录里的人员被群发信息要求协助催收。最终,张先生请他人帮忙从中沟通,与平台达成延期两年的还款协议,催收行为才获中止。
那么,催收人员是怎么拿到借款人通讯录的?催收行为又为何如此相似?
据受访者介绍,其在注册各网贷平台、申请借款时,平台均要求获取用户的手机通讯录信息,否则贷款流程就无法继续。借款人收到的催收电话、短信,往往不是来自网贷平台,而是专门的催收公司——很多网贷平台都把催贷业务外包给催收公司。
来自四川的郑先生曾在一家催收公司兼职过一段时间,他向记者介绍了其所知的催收过程——
简单入职培训后,郑先生被安排到工位上,按照“转黑”(公司管理监督人员)提供的催收名单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名单上有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等信息以及通讯录详情。
“按照培训方案,我先给名单上的借款人打电话,先确定对方身份,然后表明来意。如果借款人没有明确的还款意愿,我们就按照名单上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住址等给他念一遍,告诉他不还钱将面临上门催收、征信受损等局面。”郑先生说,催收人员会适时施加一些威胁性的话语。
等一系列催收方式用完,没能催收成功的,郑先生便在催收单上将借款人的情况记录下来,做好标记交给“转黑”,由“转黑”交给下一个部门负责。
对于上述催收行为,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网贷平台、催收公司应在不影响借款人及其亲属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下采取合法的方式催收,如通过发送律师函、正常时间的电话通知、邮件等告知其需偿还债务。
“借款人和网贷平台存在债务关系,但网贷平台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侵犯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违法犯罪。”刘德良说,暴力催收不可取。
在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龙非看来,以骚扰借款人通讯录里家人朋友的方式进行催收,明显属于不当行为,其家人朋友不是债务人,频繁骚扰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涉嫌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可以处以拘留、罚款。若遇到暴力催收,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说,如果催收方对借款人进行语言威胁,甚至进行胁迫、跟踪,暴露个人信息,则涉嫌侵害借款人人格权,借款人可以选择报警、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一些网贷公司外包催收业务的行为,龙非认为,网贷平台需要做好催收管理,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催收,一旦发现合作机构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终止合作,并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债务关系中,通过律师函、仲裁、诉讼等合法形式催收债款,是网贷平台应当选择的正确催收方法。”刘德良说。
栏目主编:秦红文字编辑:房颖题图来源:图虫创意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法治日报韩丹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