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吗

本文目录

银行是什么?读《中国金融机构破产的理论探索与制度构建》杂想

当了许多年的银行法律顾问,一直处理技术层面的事情。小到某个储户过世后如何完善法律手续取款,中到银行抵押物被拆迁如何处理,大到银行和基金单份达60页的合作合同等,都有接触。看这本书时,突然感觉明白一个道理,银行是什么?银行是经营国家信用的。这才是银行的根本。

工厂生产什么?我们都知道,比如服装厂生产衣服、食品厂生产吃的。创意室生产什么?这个种类也很多,但不外是主意,以及把主意落到一堆实处的具体操作规程。那银行的产品是什么?银行并无发钞的权利,钱是储户的。银行经营的是货币,但它的经营不是生产货币,而是流通货币(我只讲基础业务,衍生业务都从此而来)。最简单的,储户存钱在银行,银行要付息,但银行要钱放在银行是生不出息来的,怎么办?银行拿去放贷款,把钱贷给需要的人,放贷的息比付储户的息高,这中间就是利息。欧洲有国家负利率,就是说钱存银行不但没钱,反而要给银行手续费,这个怎么回事,我真不理解。比存贷息稍为复杂点的,理财产品。银行把大家的钱收进来,成立基金,用于买国债、买股票、投资有潜力的企业,赚的钱银行拿管理费,利润归基金购买者。而且银行基金的门槛特别低,好多一万块即可起购,但架不住银行信用好,哪怕一人一万,募集个几千万也是比较容易的。所以,我总结银行是通过货币的流通挣钱的。而货币是政府发行的,所以银行经营的实质是——国家信用。货币仅是国家信用的物质表现。

银行在我们国家是金融机构,但其实在我国,金融机构除了银行外,还有其他很多种类,比如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财务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等,这些公司,实质上我认为经营的也是国家信用,只是证券、期货更间接一点。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类金融机构管理的(小贷公司挺好玩,我眼见它从兴到衰)。

90年代,信托公司大面积出事,当时国家托底清理;银行出事的目前不多,海南银行当地政府组织清算十余年,后来处理情况如何,没太关注。金融机构出事,政府通常的处理措施是政府成立工作组,接管后处理。但此做法一直有争议。我们前面聊了,金融机构经营的是货币,是国家信用的形式载体之一。但金融机构同时也是一个企业,企业就是要赢利的,而企业也是可能亏损的,哪怕银行也是如此。金融机构经营产品的特殊性,应该在监管上给予更严历的措施,而非在失败时由国家买单。长此以外,只会纵容犯罪,也教育不了金融产品的投资者。

2020年11年,中国银监会发文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银行破产。

银行都能破产!!!储户怎么办?

2015年我国生效的《存款保险制度》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意思是:如果银行破产了,你的存款本息在50万以内,没问题,会有保险机构来理赔;超过50万嘛,那就从清算财产中受偿(大概率是无法足额受偿的)。

所以理论上,钱存银行也是风险的。但我不怕,因为我是这么想的,如果我存工商银行的钱都出了问题,那钱也没啥意义了,没有意义的东西,有和无,没啥区别。

房贷转经营贷陷阱多

把个人住房贷款转换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这一操作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日前发布2022年第8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认清转贷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看似能省钱,这是人们把房贷转成经营贷的动力。目前,房贷利率普遍高于经营贷利率,二者之间存在价差,有价差就有置换、获利的空间。因此,部分中介机构动起了歪脑筋,向消费者画了这样一张饼:我先借给你一笔过桥资金,你用这笔钱把房贷还清,然后我再帮你向银行申请一笔经营贷,等贷款批下来,你再用它还清我的过桥资金,这样一来,你只需要每月偿还较低的经营贷利息,而不是房贷利息。

但看似能省钱的背后,却是重重陷阱。陷阱之一,暗藏“骗贷”“违约”风险。先看“骗贷”风险。根据规定,借款人若申请经营贷,前提是要拥有实际经营的公司。但是,多数借款人并没有公司。这时,中介机构往往会通过伪造各种证件、流水,为借款人包装出一个空壳公司,以此骗取银行的经营贷款。再看“违约”风险。根据规定,经营贷的钱必须用于企业的生产周转,但是,借款人却拿经营贷的钱还了房贷,这明显违反了贷款合同约定。此事若被银行发现,借款人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自身的征信记录也会受损,可谓得不偿失。

陷阱之二,暗藏高额息费风险。在转贷的过程中,大众需要关注一个时间空档:从中介机构把过桥资金给了借款人,到经营贷批下来、借款人用这笔钱还清过桥资金,这中间存在一段时间空档。要知道,过桥资金不是免费午餐,相反,它要靠这个时间空档赚钱。借款人用了几天过桥资金,就需要支付几天的利息费用。况且这个费用还十分不透明,它可能包括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最后借款人一算账,“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甚至比房贷的正常息费水平还要高。

陷阱之三,暗藏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借款人一旦选择转贷,就势必要把自身的各项信息交给中介机构,如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后续,中介机构可能拿着这些信息非法牟利,如出售信息、冒用信息再次申请贷款等。随后,借款人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又背上了债务,进而损失个人财产。

避免落入陷阱的有效方法,是坚持合法合规、莫动歪脑筋。首先,如果借款人确实有提前还款的需求,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试图向非法中介寻求帮助,更不要轻信非法中介的各种“甜言蜜语”。其次,金融机构要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具体来看,发放贷款前,金融机构要认真审核借款人的借款资质;发放贷款后,要严格监测资金的流向与用途,避免贷款被挪用;此外,金融机构还要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机制,加大对合作中介机构的审查力度,避免出现“内鬼”。最后,借款人要特别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力争做到“三个不要”。一是不要轻易登录不明机构网站,二是不要轻易转发链接,三是不要轻信自称某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借款人要牢记,合法合规申贷、用贷,这才是节约资金成本的真正有效途径。(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郭子源)

贷款中介如何违规将房贷替换为经营贷?诱人的低利率背后,藏诸多风险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楼肖桑蒋敏华

“先生,利率最低3.2%的银行贷款需要吗?”

最近,推荐房屋抵押贷款、资金过桥的营销电话又多了起来,贷款中介极为活跃。前几年,这些贷款中介极力推荐房抵经营贷,怂恿购房者拿这笔资金去摇新房,去炒房,而如今,他们又怂恿人们将高利率的房贷替换为利率较低的经营贷。

顾名思义,经营贷是用来帮助企业的,用于买房或者还房贷都是违规操作。一通通推销电话的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风险?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找中介违规代办经营贷

贷350万元要付20万元服务费和手续费

今年8月,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曾报道过,选择提前还贷的购房者比往年多不少。这其中,不乏有人通过抵押房产,将房贷“替换”为经营贷。究其原因,是这些购房者买房时的利率较高,而如今经营贷的利率较低,购房者先将按揭还清,再将房屋抵押,从而实现高利率向低利率的转换。

事实上,名下没有公司的普通购房者即使对经营贷的低利率动心,也无法办理这类业务。而贷款中介却通过违规操作来包办这一切,并收取高额的服务费。

本周二,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以想办经营贷为由,约见了一家金融中介机构。这家公司的办公地点位于钱江新城的一幢写字楼内,在将近一个小时的沟通中,记者了解到,不论购房者名下是否有公司,贷款中介都能代办经营贷款,一般抵押额度可以达到房屋总价的七成,全部流程下来要收取抵押额4%~5%的服务费。

“我们会带你去银行拉征信、做评估,再给你挂靠一个公司,这样就可以办经营贷了。并且这种挂靠是没有痕迹的,天眼查、企查查这些A都查不到。”这家公司的一位中介人员透露,所谓的“挂靠”就是他们会安排一家公司,让购房者和这家公司签订一份类似分红的协议,以“暗股”的形式将材料提供给银行,银行会认定购房者也是企业的经营者之一,就可以办理经营贷。

此外,因为办理经营贷需要提前将现有的按揭还清再进行抵押,如果购房者自有资金不够,这家公司还提供“资金过桥”的服务,按照每天千分之一利息收取。该中介表示,还贷到抵押再到放款,整个流程基本上要两周时间。

以一套总价500万元的房屋为例,如果贷款350万元,这家中介公司“过桥”再加上办理抵押业务,差不多要收取20万元的手续费和服务费。

中介表示,类似的业务他们已经办理过很多,并且服务费在经营贷放下来后再支付,相应条款也全部会在合同中写明。

诱人的低利率背后

潜藏着诸多风险

去年最高超过6%的房贷利率,通过贷款中介的违规操作,就能“替换”成3.5%左右的经营贷利率,节省不少利息,的确能让一些购房者动心。但是,这种做法其实潜藏着不少风险。

首先,因为不同银行的政策不同,中介往往会带着购房者跑好几家银行去拉取个人征信,而在银行眼中,这种行为是妥妥的减分项。“一个人一个月内查询贷款审批类征信超过3次,银行一般就不太愿意接他的业务了。”某城商行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情况说明这个人可能资质存在问题,或者说想到处借钱,资金去向会有风险。

其次,在中介“帮助”购房者获取经营贷资格的过程中,大部分中介的做法是为购房者包装一个空壳公司,让其成为公司法人或股东。然而,这样的公司本就风险极大,甚至有可能已经存在巨大的债务风险,购房者或许能成功办理抵押,但却不知自己已经无形中背上了巨额债务。

此外,办理经营贷对公司流水也有要求,贷款中介为了包装好空壳公司,还要制作假的财务报表等。记者在暗访贷款中介时,对方表示如果想抵押500万元,需伪造1000万元的流水证明。

所以在办理经营贷时,购房者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甚至要承担法律风险。

更大的风险在于,违规办理经营贷可能失败,此时购房者若已经向贷款中介借钱还掉了按揭,意味着变成欠贷款中介巨额债务。以500万元为例,每天千分之一的利息,一天就是5000元。根据法律法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贷款中介设置的千分之一日息,正好卡在36%的年利率。

银行称严禁和中介合作

有工作人员因此被开除

当记者质疑5%的服务费过高时,中介隐晦地表示“现在找人办事肯定要花钱”“我们也要向银行的人打点”,意为购房者缴纳的这笔服务费,有一些最终进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口袋。

“一般来说银行都不允许跟贷款中介合作。那些自称和银行有合作的中介,多半只是与银行业务员个人之间存在某种合作关系,银行是不认的。”某银行人士告诉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购房者接到这类电话一定要谨慎。

“我们是严禁和贷款中介合作的,之前有一个同事就因为和中介合作被开除了。”一位银行的客户经理如此告诉记者。

在她看来,通过中介来办理房抵贷业务,存在诸多风险,“中介往往会夸大他们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声称可以拿到极低的利率,或者可以帮助‘包装’和‘洗白’以求顺利通过贷款审核。可问题是,中介做的是一锤子买卖,后期如果抽查发现有问题,比如贷款客户提供的流水造假或者名下并无真实经营平台,这时根本就找不到中介,即便找到了对方也不会认账,只能自己背锅。”

即使成功办理了经营贷,也并非放款之后就万事大吉,因为贷后往往还会有银行自查和银监抽查。就比如去年曾有一段时间,银监部门要求各地严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一些违规案例不断浮出水面。这些遭查处的违规贷款客户,都会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

“如果贷款客户虚构贷款用途,或者在中介的帮助下提供了虚假的贷款材料,显然涉嫌骗取贷款。在司法实践中,以欺骗手段取得100万元以上贷款,或者给金融机构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就有可能构成骗取银行贷款罪,刑期在3年以下。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骗取的贷款金额超过500万元或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刑期一般3年以上7年以下。”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肖琳律师提醒说,违规办理经营贷的法律风险很大,千万别踩过界。

(来源:小时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