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房贷可能“多花”十几万,是真的吗?
房贷因素要知道房贷有多少,关键看影响房贷的因素,就目前而言,影响房贷主要有以下四个关键性的因素:贷款本金、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的方式,上述四个因素共同综合决定你还款多少的决定因素,这也是仅有的四个因素,其余因素并不会对你的房贷还款多少产生任何的影响,所以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还是多个人的名字,对你的房贷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所以所谓的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房贷可能“多花”十几万显然是谬论!
多名的影响一套房产拥有多个名字,最主要的影响无非就是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花费一本共有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这工本费就是几元到几十元(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当然不动产权证上有多个共有产权人,那么以后卖房时,也必须要所有的共有产权人签字才可以生效,流程相对单独所有权而言会麻烦一些,这就是多一个共有人的影响。
所谓的“多花”所谓的“多花”有两种情况,一是房产分割问题:众所周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性走高,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就要对房子进行分割,就需要按房子的价值进行平分,不过此时一般不是十几万的问题了,因为目前的房子基本动则就是上百万,所以全款加名损失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多花“十几万”的一般指的是按揭买房,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婚后虽然不是共同财产,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双方共有的。举个例子:张三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元,首付款30万元,贷款70万元,三十年的贷款本息假设需要130万元,在与李四结婚前,张三已经还了10万的贷款本息,那么对于张三而言,如果房产证只是他一个人的名字,首付款30万元+10万元本息属于他个人的婚前财产,后续离婚不用参与分配;离婚时要分配的只是这房子结婚后还的贷款本息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因为这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加名字,后续一旦离婚,张三就可以节省20万元。比如张三这套房子离婚时价值200万元,单独房产证,张三可以分得40+80万元;配偶可以分得80万元;剩余的贷款本息两人平分偿还;如果是共有产权,价值200万元,张三分得100万元,配偶也是100万元,剩余贷款本息,两人平分偿还。
PS: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是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要均分。
特殊情况分析:一般而言买房或者是个人或者是夫妻,非夫妻关系共同买房的情况较少,但也不是没有,比如兄弟关系、父子关系等等,如果兄弟两人之前名下都无任何房产,此时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后续两人在买房时就不是首套房,算是二套房,二套房不仅首付款的比例要求比较高,而且贷款利率也比一套房高,这种情况下确实有可能多花“十几万”元,不过双方非夫妻关系的共同买房,那么更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才安全,否则后续出问题,影响就大了。
总结写两个人的名字与写一个人的名字,房贷金额是一样的,主要的影响在于办理产权证时的工本费以及财产分割时的影响,其余的如果是夫妻关系,没有什么影响(夫妻关系,一方有房,一方没房,婚后在买房都算二套房)。
婚后买房贷款,一定要夫妻两人签字吗?
目前,很多人结婚的标配就是要有房,或者结婚后的奋斗目标就是拥有一个属于两人的小窝。为了能够早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不少夫妻会选择贷款买房,但是我们知道房贷还款只需要一个人还。那么在申请贷款买房时,是不是一个人签字即可?
一网友咨询:我跟我老公结婚3年多了,本来挺幸福的。但是最近一年由于一直没有孩子,我们经常吵架。为了一直留在深圳发展,我们决定贷款买房,觉得只要给了首付后咬咬牙过几年就很快还完了。首付的钱是我老公的爸妈拿出去的,我们夫妻两人来还贷款后剩余的钱。由于我一直没有孩子,我公公要求房本上只写我老公的名字,不然他们老人家不拿钱出来。我当然很生气,但是为了尽快处理好房子的问题,我答应了,但是我打算连看房、签房子买卖合同等手续我都不参加了,因为这房子跟我关系不大了。
可现在卖房子的人说即使房本上不写妻子的名字,但是买房贷款上还是需要夫妻两个人签字。现在换我不乐意了,为什么只写一个人名字的房子,还要我一起帮忙还贷呢?凭什么要我也一同签字呢?所以想问问,婚后买房贷款是否一定要夫妻两人签字吗?
婚后买房贷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签字!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除特殊规定外,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登记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这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所以,买房贷款产生的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当然需要双方一同签字确认。总的来说,在婚后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在上述咨询中,男方的父母出了首付款,并要求将房子登记在自家孩子名下,那么这房子就没女方的份吗?
不对!还是有的!对于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可以根据出资比例共有或者视为对孩子的赠与,这个要视具体情况。但是对于之后还房贷的部分,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是只登记在丈夫名下并由丈夫一人在还贷,但是由于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那么这部分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后,还房贷的这部分财产还是可以依法进行分割。
在结婚后买房,不再是一个人的事,不仅涉及两个人还可能影响两个家庭,建议夫妻俩在决定买房前先协商清楚房子的相关事宜,那么签谁的名字或者房本写谁也不再是争吵的内容。
来源:遇事找法
珠海推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新政:一人最高贷150万 两人最高贷250万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建)5月2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细则》,其中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人一人为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最高额度为250万元。
《细则》对人才主管部门评定的顶尖、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给予公积金贷款新政,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珠海市最高上限的5倍,即职工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申请人一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50万元,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50万元。
今天下午,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进一步明确,上述《细则》所规定的“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50万元”,“两人”不单指夫妻,朋友、同事等关系皆可一起申请贷款。
今年4月24日,珠海召开人才工作大会,正式出台《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英才计划”)。该计划包括实施顶尖人才引育计划、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海外留学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计划、实施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内容。
“英才计划”还明确,经评定为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还可申请200万元、14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选择按与政府各占50%的比例,分别购买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珠海市连续工作满10年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该市最高上限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