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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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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借条引发银行业风险大排查

原标题:一张借条引发银行业风险大排查

“所有银行均对照‘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工作要点从10方面91个具体事项进行了全面‘体检’,6家银行对内控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日前,中国银保监会黄石监管分局向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反馈落实检察建议的最新进展。

2021年4月,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一起申诉案后,开始核查王某、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卷中的一张借条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该借款为王某在某银行贷款,每月贷款利息4000元由黄某按时支付,借款按月息1分付息。

王某借款却由黄某还,不正常。检察官随后调查发现,2013年至2016年间,王某作为某银行员工(现已退休),每年均从其所在银行贷款50万元(期限一年)转借给黄某。黄某负责归还银行本息,同时按1分利率向王某支付月息,第二年贷款到期结清后,王某将上一年度的借条销毁,并再次贷出50万元给黄某,如此循环。

王某向法院起诉时,诉称向黄某出借本金175万元,只收到12万元还款。但经第三方专业审计认定,截至王某起诉前,其银行账户已陆续收到了黄某转账95万余元。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隐瞒了黄某向其实际转款95万余元的真实情况,存在虚增债权债务的情形,由此建议法院暂时中止该案的执行,保障其他真实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鉴于王某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黄某,根据法律规定,王某、黄某这笔50万元借款合同应当无效,对王某要求黄某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请求,法院不应支持。同时,王某还涉嫌虚增债权债务,西塞山区检察院据此向法院提出对王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再审;对王某涉嫌转贷牟利的犯罪线索,该院进行立案监督。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王某非法转贷“吃利差”如此顺利,涉事银行贷款管理是否存在漏洞?检察官调取了王某的信贷资料,发现银行贷前审查时未严格调查贷款用途,致使其凭借虚假装修合同蒙混过关;贷后管理时,该行又未对信贷资金采取有效跟踪监督,让王某有了转贷牟利的可乘之机。

西塞山区检察院以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延伸,对系列涉银行金融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梳理与分析,发现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重视市场营销、忽视内部合规管理的现象,于是从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完善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内部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处理制度等方面,向涉事银行及黄石监管分局分别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涉事银行对王某贷款业务进行了全面核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问责处理意见,同时,针对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全面整改。“我行已不再受理员工线下贷款,所有员工仅通过线上渠道申请贷款,准入要求和利率与普通客户一致。”该行在整改后向检察机关作了书面回复。

黄石监管分局对涉事银行下发《金融监管意见书》,同时向辖区内所有商业银行印发通报,以引起全辖区商业银行系统的重视和警示。此外,该局督促辖区21家银行机构308个营业网点深入推进为期一年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专题活动,进行合规管理风险大排查,全面提升行业内控合规管理水平。(刘怡廷曾琼)

(检察日报)

结婚买房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民法典来解答

结婚买房,妻子向父母借了十万

离婚后争议不断

遇到这事儿该咋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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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结婚向父母借了钱

离婚后应该折价平分吗?

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妻子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该怎么办?

需要根据妻子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妻子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妻子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夫妻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出资帮女友婚前买房

如何证明房子我出资了?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

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

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

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来源:央视一套

钱泳辰被曝骗钱,合同有漏洞且不配合调查,陈晓等16名演员受牵连

说起演员钱泳辰,可能大家对他并没有什么印象,他曾出演过多部影视剧,不过所饰演的都是一些小角色,所以他本人并不出名。

钱泳辰被曝骗钱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是钱泳辰影视培训机构的一名学员,称钱泳辰借住培训演员的名义来骗钱。此消息一出,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该学员表示,去钱泳辰的机构需要先交5000元的定金,之后还要在交10万元的学费。不过钱泳辰的这个机构,并不光光是培养学员演戏,他还会以安排资源的名义,让学员去陪酒甚至怂恿学员现献身。

不仅如此,该学员还表示钱泳辰虽然已经和演员吕一结婚了,但是仍旧和培训机构的女老板不清不楚。钱泳辰不仅经常和富婆在公司搂搂抱抱,还在富婆生日的时候,当众亲富婆,而吕一根本就管不了他,两人之间也只差没有离婚了。

自这位学员爆料后,又有很多学员发文表示,自己交了12期的学费,可是只学了3期后就发现了不对劲,于是自己从去年开始就让钱泳辰的培训机构进行赔钱。

可培训机构非说网友已经将课程学完,拒不退款,甚至钱泳辰还在公共领域曝光了学员的隐私信息,就连培训机构也用小号,谩骂诬陷她。

合同有漏洞且不配合调查

后来,网友忍无可忍,就将此事告知了工商局,而工商局给她的回复仍旧是”该训机构说她已经学完了“,并建议网友有继续上诉。

网友的律师发现,钱泳辰培训机构的合同存在漏洞,按理说,培训机构都会将退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但是该培训机构,对学员退费的要求模糊不清,根本就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

而且钱泳辰也不配合调查,总是声称学员已经学完课程,所以很难进行维权。网友被逼无奈就只能在网络中诉苦,揭露钱泳辰的行径。

陈晓等16名演员受牵连

后来有网友扒出,原来钱泳辰为了让自己的培训机构能够招到更多的学员,所以聘请了很多知名明星来当导师。

陈晓、杜淳等16位知名明星均在该机构的导师行列。如果情况真的如网友所言,那么这些明星也会因为钱泳辰而受到牵连。

钱泳辰身为一名公众人物,不但不做好表率,反而还利用培训机构来圈钱,甚至欺骗学员,他的行为可以说是特别的恶劣了。现如今,钱泳辰还没有对此事进行回复,具体情况还需等官方通知,让我们先等子弹飞一会,理性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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