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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房子能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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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没收到要先公证房产?房主担心被套路,中介解释后却要求这个

福州的林先生反映,今年5月份他通过福州国房网中介公司售卖一套房子,买卖双方签署了合同,并约定以170多万元交易,但现在进程却卡住了。

房主:卖房被要求先公证后收款

林先生说,合同约定6月3日前买方需支付30万元购房款给他,但目前他一分钱也没收到。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还要求他先办理房产的委托公证手续。

房主:签合同时不知道要进行房产过户委托公证

沟通中记者了解到,合同中提及“需要林先生委托公证”的补充条款,林先生当初签署合同时并没有看全,就草草签字了。

林先生说,委托公证手续一旦办理完成,委托书指定的代理人无需通过林先生本人出面,即可进行房屋产权过户等手续,这让林先生觉得风险很大。

于是他找到买方询问,但买方让他找中介谈,之后就再也没有接过电话,这让林先生感到很奇怪。林先生表示在没收到钱款的情况下,他是不会去做委托公证手续的,但目前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都还在中介公司。

中介:委托公证是为了保障买方权益

福州国房网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让卖家林先生做委托公证,是为了让买方有保障。因为这套房子有贷款,需要买方向银行支付120万元解押,为避免出现钱款支付后卖方不过户等情况,所以要进行公证。

但对于卖家林先生来说,他认为这样一来自己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担忧房产被过户,钱款却没到账。

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将此事发布在《帮帮团》融媒体平台,对于将房产过户手续委托给买方指定代理人的做法,网友观点不一。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对双方都有保障。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瑾轩音频:00:0000:27

中介要求删除相关文章

根据律师的建议,记者建议买卖双方设立银行监管账户,等委托公证书出件后即可将钱款打到林先生账户,也能保障双方的权益。对此,林先生表示同意。中介也表示会联系买方再到场签署补充协议。

林先生

目前谈定的总金额由原先的价格173万多元,下调到168万。中介给我的条件是,需要9月15号办理的解押手续提前到6月30号之前,但需要我把所有和他们相关的视频通通下架。

最终,林先生没有签署补充协议。为此,记者也将此事反映给了鼓楼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介入了解情况。

《帮帮团》近期持续关注了二手房交易的纠纷,可以发现案例中的卖方都被要求进行房产交易过户的委托公证。但这样做,实际上对原房主来说存在一定风险。近日厦门思明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王大爷由于急需资金周转,委托中介公司张某出售房产,签约过程中王大爷将过户等相关事项全部委托给张某办理,张某还获取了王大爷的银行卡及密码,最终买家支付的购房款,王大爷是一分也没见着。

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房屋委托公证不是房产交易的必备程序,建议卖房者在签署买卖合同是要看清条款,如果不同意委托应及时提出异议,更改相关条款,切勿盲目签字。

房产委托为什么需要公证,能在线办理吗?

在诸多的委托公证中,房产委托公证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因为涉及到重大的财产处分,委托他人代办如售房、抵押等需慎之又慎。然而,大多数人对于房产委托公证了解不多,今天小编通过几个问题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房产委托公证的那些事。

一、为什么需要办理房产委托公证

(1)委托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即委托人单方签署委托书,受托人持委托书从事民事活动,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一旦签署了委托书,特别是全权委托受托人办理所有事项,那么在办理过程中,委托人将失去对房屋的控制,而且还要承担受托人售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房产委托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无效委托或假委托等现象的发生,并防止因为委托代理权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

(3)有关部门为了保障产权人的利益,要求房产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公证,方能认可使用。

二、房产委托公证是否可以在线办理

房产委托公证可通过搜微公证小程序零跑腿在线申办。

与线下公证处办理不同的是,当事人除了需要准备公证材料之外,还需准备好远程视频公证的手机(如可进行摄像及通话的手机),如委托书需纸质签署,还需准备公证文书打印页、黑色签字笔、红色印泥等,以便于在远程视频公证时按公证员的提示操作。公证书出具之后公证书将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当事人全程无需到公证处,零接触完成房产委托公证的办理。

三、房产委托公证常见问题

(1)哪些人可以作为自己的受托人?

答:如果涉及处分房产的,如委托抵押、出售等,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需存在亲属关系,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等。

(2)房贷还没还清,能委托他人代为出售吗?

答:办理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对于涉及房产抵押、解押、出售等环节的,应当分开办理,只能当前一个流程委托事项完成后,方可办理后面相关环节的委托公证。如果房产有贷款,可先办理委托他人代为清偿贷款手续的公证,将房屋贷款清偿、注销抵押登记后再办理出售房产手续。但委托给近亲属的,可一并委托办理。

(3)委托公证书丢失后,是否可以申请副本?

答:委托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4)人在国外不便回国,是否可以通过远程办理房产委托公证?

答:可以。可通过搜微公证小程序零跑腿在线申办。

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解读:房产公证作用及二手房交易中的贷款事项

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解读:房产公证作用及二手房交易中的贷款事项

在二手房交易中,公证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在实际生活中,二手房的购买需要公证费用。而公证费用是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务,依法向直接受益的当事人征收的费用。那么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二手房有抵押费吗?在此篇中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就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解读。

房产公证的作用

房产公证,一般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出现较多。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对此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一般意义上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这种体现真实性的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两层意思,可以确定的是该行为确是行为人所为,其次可以确定的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对此我国《民法典》方面有相关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而言,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

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对此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需要强调,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问题的发生。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对于这一点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二手房贷款有抵押费吗

二手房贷款有抵押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针对于房屋贷款的种类,首先可以考虑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对此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这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而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表示,如果是针对于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万元到20万元不等,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公证作用及二手房交易中的贷款事项”的解读,对此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需要明确表示的是,根据相关的规定,个人办理住房贷款的同时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需要交纳一定的抵押费用,各个地区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不一致。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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