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车子贷款还清

本文目录

汽车贷款还清之后,这些手续你办理好了吗?

今天来给大家说说,汽车贷款还清之后,需要办理的手续。购买汽车付款的方式有两种:全款一次性付清和按揭贷款,其中全额付款方式比较简单,交齐全款,直接提车,操作简单,但是资金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另外一种购买方式:按揭车辆贷款,只需要缴纳一部分首付款,其余的款项通过月供的方式进行缴纳,相对全款来说,压力小,而且可以花少部分钱,买到自己中意的车辆,当你的按揭车辆还清之后,我们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哪?

汽车贷款还清之后,贷款方(银行或金融机构)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我们,确认个人信息,发送结清资料。这里分为抵押和免抵押这两种情况。

如果你是免抵押客户,那你会收到一份由贷款方开具的结清证明材料和登记证书原件,资料收到后,证明贷款已经还清,免抵押也是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的。

如果你是抵押客户,那结清资料会直接邮寄给你或直接邮寄到你当时买车的经销店。结清资料包括:贷款方开具的结清证明,登记证书原件,申请书,贷款方的委托书和营业执照。下面重点来了:当收到以上资料后,我们需要联系经销店,让经销店协助我们去当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经销店也是有义务配合我们的。解除抵押在办理过程中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切记。如果是经销店收到资料,操作方法和上面一样。

那你的车辆是免抵押,还是已经抵押这个怎么区分呢?很简单,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的机动车,内容如下:

抵押登记证状态表示你车辆目前是否抵押

红颜色框选出来的就是目前你的机动车状态,如果是已经抵押,就会显示:已抵押登记。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你按揭买的车,车辆行驶证不是你自己的名字,而且贷款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一般比较少,如果你是这种情况,当你办理完解除抵押之后,切记,一定要当场过户,把车子直接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样车子才能真正属于你自己。

说了这么多,按揭车辆还完款之后,为什么要办理解押手续呢?因为办理解押之后,车辆后期如果进行二次销售,才能正常过户,不受任何牵连。所以建议大家在还清贷款之后,第一时间办理解押手续。

你在解押过程中有遇到其他问题吗?或者相关的问题,欢迎留言。

车贷还完后必须要做的事

车贷还完以后要及时联系当时办按揭的银行或金融公司,找他们要以下材料:1.登记证书(大绿本),2.结清证明,3.解除抵押申请表,4.委托书,5.他们公司盖了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解除保险第一受益人的证明(仅用于车贷一年内提前结清的,第二年一般不会找金融机构续保,所以就不存在第一受益人了)

拿到以上材料及时去上牌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否则车辆一直还是处于抵押状态无法过户卖车。

1.车辆登记证

2.贷款结清证明

3.申请表

4.委托书。一般委托书都是有有效期,注意在有效期内去办理,免得过期还得补办。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上材料去车管所办理,抵押解除了

贷款还清,此时车辆也没了抵押权人,真正意义上属于你了,真香![耶]

还有几点大家注意一下:

1.车贷还完联系不到当初的业务员了。如果知道抵押权人(即抵押到哪个公司的),直接搜他们公司电话联系公司处理。不知道抵押到哪里的,通过还月供的记录查询扣月供的扣款记录,一般会显示公司。

2.办理结清手续有的公司不收代办费,有的会收取一点代办费,300元以内问题不大,收的太多该投诉投诉吧,别惯着,因为可能是相关人员个人行为而不是公司行为。

3.如果车贷是通过银行信用卡分期的方式,手续办完后打银行客服电话核实预约销户,一定要销户,以免年数久了影响自己的征信。

都是自己最近办理下来的亲身经验,分享给大家,不足之处欢迎补充交流!

车300:借名买车,贷款还清后车子算谁的?

击右上角【关注】车300头条号,私信回复“估价”,自动给你的爱车精准估价,看看还值多少钱~以朋友的名义买车、办理车贷,但是买车的首付、贷款实际都是自己提供的,现在车子贷款都还完了,朋友却拒绝配合办理过户。

明眼人都知道,这位朋友这是赖上这辆车了,这个时候所谓的友情已经不值钱了,哪有一辆白来的车香。想拿来车子,估计得向法院起诉了。可是如果真的对簿公堂,就一定能把车子要回来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两个案例。

第一例案件是最近南京高淳法院刚审理宣判的一起「借名买车」案。原告孙某在2019年的时候,因为贷款受限,请朋友也就是被告李某以其名义帮忙购买一辆车,车价9万元。汽车销售协议、银行贷款都是以李某的名义签订、办理的,车子首付3万元由孙某提供,后续的车贷也是由孙某转账给李某后,李某代为还款。

今年2月份,孙某提前还清车贷后想让李某一起办理下车辆过户,却一直打不通李某的电话,无奈之下,孙某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车辆所有权。

法院在了解了孙某提供的首付以及月供转账凭证、并且结合涉案车辆自购买后一直是孙某在使用保养的事实,综合分析下来认为,虽然车辆的登记所有人是李某,但是孙某才是实际所有人,所以支持了孙某的诉请。

几家欢喜几家愁,另一起案件中的黄某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

黄某同样也是由于贷款受限的问题找朋友陈某帮忙购车,车子登记在陈某名下,两人以共同贷款人的名义向贷款公司贷了6万元。但与上述案件中孙某的不同之处在于,黄某这边的首付款也是由陈某分两次在现场转给汽车销售公司的,后续的贷款也是黄某转给陈某代为偿还。

后来出现纷争的时候,法院考虑到,当时4S店是将车子交付给陈某的,所有的票据上的付款人是陈某,所有证件上的车辆所有人也是陈某,黄某虽然有月供的凭证、及汽车销售公司员工也证明他参与了购车,但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他与陈某之间存在「借名买车」的协议,故驳回了黄某的诉请,将车判给了陈某。

相似的两起案件,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这个就告诉我们,「借名买车」存在相当大的风险。

首先对于出钱买车的一方而言,如果被借名的一方反悔了,想要将车占为己有,很有可能出现黄某这种钱财两空的情况;或者被借名人可以偷偷将车抵押、转卖等;第三种情况,如果被借名人身上背了债务,那么在法律上该车是属于被借名人的财产的,很有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其次对于被借名的一方也有大的风险。如果出钱的一方断供了,贷款就得由被借名的一方偿还,还不上就会影响征信;其次,如果车子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事故或者产生了违章,即使车子不是被借名一方在使用,也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以及违章带来的行政处罚。

所以不管对于哪一方来说,这种「借名买车」的情况最好还是避免。

(*文中提及人物均为化名)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