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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贷款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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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账本:去年重庆发放公积金住房贷款8.06万笔共273亿元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截图

华龙网4月6日15时10分讯(首席记者佘振芳)去年,重庆人缴存了多少公积金?提取了多少?发放了多少公积金个人贷款?日前,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16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公积金缴存额309.71亿元,同比增长15.83%。

缴存:去年缴存额309.71亿元

根据报告,去年我市公积金缴存额309.71亿元,同比增长15.83%。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765.66亿元,缴存余额787.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27%、17.87%。

其中,实缴单位30322家,新开户单位2982家,净增单位2099家;实缴职工237.71万人,新开户职工29.10万人,净增职工7.43万人。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09%,国有企业占9.40%,城镇集体企业占0.38%,外商投资企业占7.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2%,其他占16.6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91%,国有企业占21.00%,城镇集体企业占0.23%,外商投资企业占8.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8%,其他占17.34%。

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7.74%,高收入群体占2.2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相比上年无增减。

提取:去年提取190.38亿公积金

报告显示,2016年,我市公积金提取额190.38亿元,同比增长9.72%,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1.47%,比上年同期减少3.42个百分点。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93%,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6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8.58%,租赁住房占0.6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07%,其中,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6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8%,其他占6.90%。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978.47亿元,同比增长24.16%。

贷款: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06万笔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职工参贷后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额度的1.5倍(60万元)。

2016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6万笔273.0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5万笔228.05亿元,利用银行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1.31万笔44.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15%、74.05%。

支持职工购建房779.98万平方米,其中,公积金自有资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655.48万平方米,贴息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124.50万平方米。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44.37%,90-144(含)平方米占52.14%,144平方米以上占3.49%;新房占94.40%,二手房占5.6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88.72%,双职工申请贷款占11.28%。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3.11%,高收入群体占6.89%。

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3215笔118419.20万元。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5422.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3497.61万元。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7家,相比上年无增减。

此外,该报告中的资产风险状况还显示,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147.8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42‰。

保障: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我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4个,全部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额度30亿元,建筑面积共459万平方米,可解决7.4万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全部回收贷款本息。

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去年,我市公积金政策也有一些调整。

其中,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调整情况为:2016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市统计局2016年公布的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3倍,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调整情况为: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从7%下调为5%,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企业根据经济情况在5%-12%之间自行确定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为: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重庆公积金新政:个人可贷50万,二套房最低首付降为25%

中新经纬9月3日电9月2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其中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至50万,多子女家庭二套房最低首付降为25%,家庭最高可贷120万。

中心城区外住房不纳入套数核查范围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其在中心城区以外的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

缴存职工家庭在重庆市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只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

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

《通知》明确了降低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

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在提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四川缴存在重庆享受同城待遇

在扩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方面,《通知》指出,深化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购房,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新经纬APP)

重庆:公积金可每月冲抵房贷 官方发布办理流程示意图

5月26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我市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新业务,新业务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三项。办理完新业务手续后,市民在使用、提取公积金等各方面将更加方便快捷。

那么,如何理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的这三项新业务?市民应该如何办理,办理后又将具体带来哪些便利?对此,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化友对此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公积金贷款的个人

不用再每月自行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

公积金账户里有足够余额,自己每月却仍需要用另外的资金归还房贷。现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业务,可解决这一问题。

开通这项业务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按月冲抵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只要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公积金可自动抵扣还款。若还款金额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只需补足差额部分即可。”张化友说。

对此,个人在办理这项业务后,可在贷款还款卡中保留一个月或以上的部分还款资金,确保不会因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还贷逾期。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的个人

“每年一提”的公积金现在可“每月一提”

以前,想要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只能一年提取一次。现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的个人,推出“约定提取”业务,将使公积金“每年一提”变成“每月一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会根据上一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按月将提取资金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我们将每月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和额度,自动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开通约定提取后,将原来一年一提调整为按月自动提取。”据张化友解释,“约定提取”是先还后提,个人每个月还多少贷款,只要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每个月就可提取多少。

“说的直白一些,这项业务开通以后,个人就是每个月还多少钱,就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张化友表示,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约定提取的,仍需每月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贷款本息。

商业贷款的个人

化繁为简简化提取公积金程序

商业贷款的个人,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交各式各样的详细材料,每次提取都需要打银行流水信息等等。

针对这一情况,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商业贷款约定提取”,开通这一项业务后,个人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微信、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

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后,职工也可在线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实现一次签约后,系统自动按约定时间和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以前每年提取都需要收集银行流水、住房合同等等材料,现在只要签约后,便可省去这些程序。”张化友说。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商业贷款信息协查机制。

个人在上述银行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能通过数据协查核实到贷款相关信息的,均可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拓展商业银行合作范围,不断简化提取办理手续,拓展服务渠道,方便个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官方发布线上办理流程示意图

如何才能办理上述业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发布了线上办理流程示意图,办理这些业务需要市民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签约手续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线下办理可凭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咨询12329办理。

而线上办理方面,已开通在线提取的已婚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单身职工可按规定临柜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首次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时,可同步申请开通该套住房在线提取。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个人办理组合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手续时,须通过数据协查核实到该笔商业贷款相关信息。

“为落实国家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我们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全面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个人开通业务后,可进一步方便其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降低贷款还款压力。”张化友说。

相关链接

公贷约定提取签约线上渠道办理流程图

一、公贷约定提取签约,线上渠道办理

微信公众号:

1.关注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微官网,进行注册、登录。

2.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公贷约定提取签约。

3.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点击签约。

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后,系统自动识别职工可签约类型,具体分为按月冲还贷和按月提取,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公贷约定提取签约。

二、商贷约定提取签约,线上渠道办理

微信公众号

1.关注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微官网,进行注册、登录。

2.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商贷约定提取签约。

3.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点击签约。

4.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后,系统显示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商贷约定提取签约。

上游新闻记者范圣卿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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