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网贷诈骗九种陷阱,看了你就安全了
网上贷款最让人伤心的是什么?
款没贷到,还被骗了!
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小额贷款骗局,
希望大家能够在今后避开这些陷阱。
01只要身份证就可以贷款
现在很多的小额贷款机构在宣传的时候都说只要身份证就可以贷款,但是真的只需要身份证吗?换个位置思考,如果你是小额贷款公司,仅凭一个身份证就敢贷款给对方?
其实这种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些小额贷款的骗子说只要身份证,其他什么都不需要就可以下款,碰到这种情况就要小心,拿到你身份证之后,他就可能让你交钱,不交钱还威胁你泄露你的身份证信息;
另外一种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宣传语,宣传的是只需要身份证,但是其实在贷款的时候还需要你提供收入证明、工作证明或者征信报告等,这类就是正规的可以下款的。
02利息大大低于普遍的利息
比如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祼条贷款”,女大学生借钱周息高达30%,这也是高利贷无疑,而且这种高利贷通常还伴随着暴力催收,一旦你上钩,就很难走出这个恶性循环。
当你碰到声称利息比银行还要低的金融机构,一定要谨记这段话,天下不会掉馅饼,骗局多始于贪念,同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对高利贷有一个基本概念。
03贷到款前却先让交钱的
通常情况,正规网贷平台在发放贷款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需要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一定会在协议中明确标示出来,让当事人清楚知晓,贷款发放成功后才开始收取。
包括各大银行办理信用卡,卡批下来之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只有卡批下来激活正常使用之后,才会扣相关的费用。
那些四处吆喝能帮忙贷款、办信用卡,贷的钱还没影,办的信用卡还没拿到,就先让交钱的,99%是骗子!
04卖“强开技术”的
相信不少人都碰到过卖“强开技术”的人。什么“蚂蚁借呗强开,收费800块,包出2万以上额度”等等。不管变化多少种花样,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你掏钱。
等你掏了钱,还装模作样给你发过来一套所谓的“教程”,骗取你的信任,等用过之后就会发现依然强开不了。有的则直接把你拉黑,再联系就联系不上了。
不管是微粒贷、蚂蚁借呗,还是蚂蚁花呗,目前采用都是系统邀请制,官方不邀请,谁也强开不了。
05木马程序盗取银行卡信息
这种骗局相对隐蔽,骗子一般首先设局,将事先编好的贷款信息,以短信、QQ消息、微信等形式群发,待借款人上钩以后,骗子发送“木马”程序安装包,借款人乖乖按要求提交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以后,银行卡内的余额就被全部转走。
不要轻信任何私人、不正规贷款机构发过来的信息,更不要在不信任的网站上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
06用钓鱼网站做幌子
钓鱼网站的骗局其实不是什么新兴事物,它与我们以前写到的不少仿冒商品的本质一样,比如康帅傅牛肉面仿冒康师傅牛肉面。唯一不同的是,你买到假冒商品可能受到的金钱损失要小,而碰到钓鱼贷款网站,自己的存款可能全被骗走。
当你在百度搜索某一个贷款机构或是金融服务平台上,一定要点击进入官方网站,认清官网和“推广”之间的差别,这样可以减少碰到钓鱼网站的机率。
07花钱消除信用污点
由于不少借款人申贷被拒是个人信用产生污点导致,于是骗子也做起了这种买卖:号称银行里有熟人,或以花钱消除征信污点,一旦你上套,大笔的好处费就进了骗子的腰包,而你的个人征信却并不会因此好看半点。因为,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一旦出现污点,需还清欠款以后,保持5年的良好记录,才可以消除,任何人,即便银行员工也无权修改。
个人良好的征信没有任何捷径可寻,唯一的办法就是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08没有放款就让支付费用
这个是很多小额贷款骗子最常用的招数,也是一个屡试不爽的招数。小额贷款的骗子他们会让你预先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或者资料费什么的,给你保证贷款额度很高,而且很快就可以到账,在急用钱的时候,你完全就不会想那么多,结果等你交完钱,再去联系他,就找不到人了。
09贷款要找正规平台
现在的QQ、微信朋友圈、小区墙角、公共厕所,除了微商、包小姐之类的广告外,战斗力最强的就是各种贷款小广告了,能看到的地方,都能被它们霸占。
越是这类小广告越要提高警惕,多数网上贷款被骗的人都是轻信了这些贷款小广告。那些宣传单凭身份证就能贷款的,利息低到不可思议的,多暗藏陷阱。你想从他那贷到款,他只想骗你手里的钱。
再来看一下大家面对骗子时的招数吧:
警
方
提
醒
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正规贷款在放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网络贷款,凡是在放款之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要求转款刷流水、验证还款能力的,都是诈骗!只会越贷越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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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法院:金融机构明知系借名贷款仍予以出借,被借名人无还款责任
作者:初明峰刘磊王瑞珂
编者按:声明:本文题目和裁判概述系根据判决观点提炼和总结,不代表笔者观点。
裁判概述:名义借款人在实际用款公司授权范围内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而银行在订立借款合同时知道该委托关系的,该借款合同直接约束实际用款公司和银行。本着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贷款及其衍生的利息应由实际用款公司偿还,名义借款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案情摘要:1.王某、王某某、常某系某陶瓷公司的工作人员,2012年2月24日,被告王某向某农商银行递交《借款申请审批书》:“申请对原由王某名义借用转由某陶瓷公司使用的借款办理借新贷还旧贷手续”。王某某、常某、某陶瓷公司亦在该《借款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对借新还旧贷款继续担保的意见。
2.同日,银行审查签批上述申请书,予以同意,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合同,与王某某、常某、某陶瓷公司保证合同。
3.贷款逾期,某农商银行起诉,王某、常某以银行明知其为受托人身份为由,依据合同法第402条抗辩合同责任。
争议焦点:银行明知借名贷款事实,合同直接约束实际用款人,签约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王某受其所在的单位委托以个人名义借款而归某陶瓷公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本案中,原告某农商银行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知王某所借款项是由某陶瓷公司实际使用,故本着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本笔借款及其衍生的利息应由被告某陶瓷公司偿还,被告王某作为应名借款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被告某陶瓷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致使原告的债权安全出现重大风险,原告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符合借款合同的约定,本院予以支持。
虽然被告王某某、常某系本笔借款的保证人,但在某陶瓷公司安排包括其在内的员工向原告所进行的多笔贷款中,该二被告系根据某陶瓷公司的授意、安排进行担保的事实可以认定,原告在其签订保证合同时亦应知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被告王某某、常某的行为后果应由委托人某陶瓷公司承受。
案例索引(2021)豫民申7263号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925条(原《合同法》第402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实务分析:本文援引判例中所述的借名贷款情形,在贷款业务管理尚不规范的银行中间仍大量存在。对于此情形下被借名人作为签约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实务中争论不一。最高人民法院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二条中曾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借款用于单位的,单位与借款的个人应共同承担责任,但该条针对的主体仅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本身并不调整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针对上述争议问题,仍无定论。
笔者曾检索判例,并撰写分析文章《最高院:银行不知借名贷款事实,名义贷款人还款责任不当然免除》,观点是:在银行不知委托借款事实情形下,名义借款人并不能免除还款责任,至于名义借款人事后披露存在其与实际用款人之间的委托关系,银行可依据原《合同法》第403条享有选择权。
但是,本案的情形不同,银行方在出借款项、借款人提出申请时即已明确表明委托代理关系,银行在明知的情况下仍同意借贷发生合同关系,用款公司的职工作为受托签约人适用原《合同法》第402条的精神主张合同直接约束银行和实际用款公司也无可厚非。从银行的角度看,本笔借款原本有名义借款人、实际用款公司和另一名职工保证,但却被判定只能向实际用款人主张权利,可以说是大大增加了不能受偿的风险,受有损失。
因此,笔者通过本判例提醒当事人关注本法的存在,在类似的存在委托关系介入的情形下,应准确把握债权债务主体,对当事人的身份及将来责任人的定位应当有准确的预判,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推荐本判例仅供大家实务中讨论,也供大家引用,作为风险提示的参考案例。
揭秘骗子以贷款为由的诈骗手段:钱存到自己银行卡,还被转跑了
近几年网贷兴起,伴随而来的也是各种骗局
贷款不成反被骗!
急需用钱的人一旦落入网贷骗局
钱没借到就算了,往往还会“血本无归”
今天给大家介绍几种网贷骗局,帮助大家识骗子套路,破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1、放款前收费
此种情况是骗子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以“无抵押、无担保、当天放贷”等幌子,吸引受害人前往咨询借款。在受害人上钩之后,又利用他们不了解贷款程序的特点,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手续费”、“保证金”、“工本费”等。
骗子往往声称只有交了这些费用,才能够快速下款。一旦你给骗子转账之后,他们就会立马消失不见。
在此提醒:
正规贷款平台在放款前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切记,贷款前先收费的,都是骗子!
2、银行卡内存钱,证明还款能力想下款就得先在银行卡内存钱,以此来证明还款能力,这是一些骗子的另一种诈骗套路。
这种情况下,骗子会以帮忙申请贷款为由,让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号,并在卡内存一定金额来证明还款能力。
受害人相信后,很快手机上就会收到一个验证码。这时,骗子就会让受害人将验证码给他,一旦验证码提供给对方,银行卡内的钱就会被立即划走,而受害人也无法获得贷款金额。
解析:
一般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收入证明,用以证明其还款能力,而不是往银行卡内存钱来证明。更重要的是,千万不要轻易给他人提供银行卡号及转账验证码!
3、伪造贷款合同
这种情况,骗子大多是伪装成正规的大公司工作人员。然后告知受害人贷款审批通过,并诱导与其签订贷款合同,而这份合同往往是伪造的。本以为签订合同后就会下款,但实际情况是,骗子还会以其他理由让受害人缴纳费用。一旦拒绝,他们会告诉受害人,将去法院起诉,这样就会引起受害人内心的恐慌,迫使受害人不得不缴纳一定的费用。
但是等交完款之后,他们就会以银行流水不够或者其他因素告知受害人贷款不能通过,并且缴纳的费用也不能退还。
在此提醒:
在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一定要对借款平台进行详实地调查,不能轻信任何人,而且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也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说到这里再次提醒各位,虽然骗子会将骗局进行包装,但都是换汤不换药,只要大家能认清本质,拒不转账以及提供敏感信息,那么骗子就难以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