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信回应手机欠费或上征信 专家:警惕信用系统滥用
“手机欠费超3个月或上征信”这一话题持续引发热议。10月13日,江西电信客服人员告诉隐私护卫队,长期恶意欠费用户将纳入征信,具体实施细节仍在研究中,目前尚未正式实施。隐私护卫队梳理发现,拖欠水费、乱闯红灯、乱扔垃圾、频繁离职等也都可能构成“失信”行为。有网友质疑称,“征信是万能的吗?”对此,专家认为,应警惕信用系统应用过度。征信主要是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反映的是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有没有闯红灯,是否乱扔垃圾是治理问题,不能把信用系统当成一个万能的东西。
手机欠费或上征信引发争议
10月13日,隐私护卫队从江西电信获悉,江西电信手机用户欠费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预计从2020年11月开始执行。对方解释称,此举仅对长期恶意欠费用户纳入征信,具体实施细节仍在研究中,目前尚未正式实施。非恶意欠费用户无需担心,他们将做好缴费提醒服务,并提供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方便用户缴费。
隐私护卫队与江西电信客服对话截图。
何为恶意欠费?江西电信客服人员回应隐私护卫队称,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欠费,或者享受了手机、话费等优惠,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可否异地销户?上述工作人员称,若手机号与宽带、手机等进行捆绑,参与相关优惠活动则无法异地销户。“有些号码是被捆绑的,享受了手机优惠活动,要还款,还有(捆绑)宽带那些,销不了。如果只是一个号码,没有(参加)任何活动,可以自费异地注销。”“手机欠费超3个月或上征信”,这一话题在微博上引发热议。截止10月12日下午,有7亿阅读量和3.3万讨论。在评论区,部分网友认为,可以采取停机等方式来解决欠费问题,没必要上征信。不少网友在评论区质疑称,“怎么感觉啥都能上征信?”、“征信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征信是万能的吗?”
五花八门的失信行为
隐私护卫队梳理发现,不仅是手机欠费或上征信。拖欠水费、乱闯红灯、乱扔垃圾、频繁离职等都可能构成“失信”。2019年4月6日,据《经济日报》报道,拖欠水费也可能影响信用。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向《经济日报》记者表示,新版个人征信将纳入更广泛的信息,如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据经济观察网报道,2019年3月30日,浙江省人社厅副厅长葛平安在一场座谈会上表示,正在推进人社信用体系建设,频繁辞职和就业将成问题。“个人频繁辞职和就业的话,他的信用就成问题了。”另据澎湃新闻报道,2019年7月8日起,江苏南京非机动车、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此外,《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杭州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制度。面对“五花八门的失信行为”,网友曾质疑,生活中无关“金融信用”的行为,也被纳入征信信用体系,有滥用征信体系的嫌疑。
专家建议警惕滥用信用系统
那么,信用系统是否被滥用?中国并购公会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研究员刘新海告诉隐私护卫队,有些地方将乱闯红灯、扔垃圾等社会治理问题纳入信用系统,确有滥用的嫌疑。“可能想把信用系统当成一个万能的东西,这个是有问题的。”对于手机欠费或上征信是否合理,刘新海认为,征信系统反映的是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将手机欠费纳入征信系统是合理的,“手机欠费不仅是一个经济行为也是一个信用问题”。
刘新海于2017年参与完成的论文《电信大数据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中提到,电信大数据是与消费者信用强相关的征信数据,仅次于银行信贷数据。加强电信大数据的应用和研发对于发展普惠金融意义重大。
文中提到,国内央行征信系统很早就开始采集相关的电信信息,并将其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报告,这项信息就包括了电信欠费。截至2014年底,个人征信系统中的电信数据在非银行数据中的占比为4.15%,约有1047.85万笔记录。中央党校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王伟则强调,手机欠费上征信也需考虑一系列因素。如:达到一定金额、超过一定期限,进行过必要催收,要有告知的程序等,“如果人家出国去了,3个月手机没用,就很可能欠费了。应该要考虑细节上的操作。”中诚信征信董事长岳志岗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当前国内对于征信和诚信的概念并不够清晰。岳志岗称,在国外,跟商业和借贷相关、按照最低有效性原则的行为才能称之为征信,解决的是一个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判断。是否无偿献血、有没有闯红灯等等,对于银行来说并不重要。无偿献血跟诚信没有太大关系,更重要是构建一个全社会有效的良性互动机制。很多问题,归根到底其实是社会问题。
采写:实习生孙朝南都记者蒋琳
千万不要乱点网贷,你的征信会变“花”
近日和一个朋友闲聊,他说昨天碰上一个情况是这样的。
客户30岁出头,打算贷款买车。工作稳定,银行流水也很好,信用卡记录一切正常,名下也没有负责。
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在打印征信报告出来之后,发现征信非常不正常。短短半年,查询记录上有超过40次各种小贷公司的征信查询记录。
我朋友就赶紧致电给这位客户,打听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网贷公司查询记录?
最后问他清楚了,原料这位客户平时无聊时喜欢刷抖音、看小说,总会有些贷款的广告莫名弹出来,虽然当时没有贷款的需求,但是出于好奇想知道自己在这些平台上能借多少钱,于是就点进去了。
他天真的以为只是查询一下,填点资料而已没什么关系,又不贷款。
可是殊不知,每次的点击,那些网贷公司就会查询一次他的征信,也就有了这半年四十多次的征信查询记录。
现在这位客户相当后悔,自己不过就是好奇图新鲜,殊不知却个自己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车贷下不来,自己的买车计划就只能搁浅了。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在各大软件中总会看到这样类型的广告:
“只要身份证,20万立即到账;500芝麻分,可借5万元”..
这种广告不可谓不吸引人,很多人都在看到这种广告的时候被骗进去了,心想只是试试,但是填完资料之后就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虽说这些平台不是骗子,而且大部分都是正规平台,不过主要你点进去,最后是没有从这些平台借到钱,可是只要涉及借贷,这些平台就可以查询你的征信。
所以千万不要在网上乱点贷款广告了,不然等到你真的急用钱的时候,那就后悔莫及了。
那么点击之后有什么危害呢?
1、个人信息泄露
通常在点击之后,网贷平台就会要求你输入各种个人信息,身份证、手机号、姓名等。
之后,会有短信告知你,你的额度是多少。
不少贷款公司受到利益的驱动下,会出售客户的信息资料,从中牟取利益。从而在你填写完资料后就会经常收到各种贷款短信和电
2、影响个人征信
有的人会说“征信查了又能怎样,我没借钱,没有负债,更加不会出现逾期,怎么就征信不好了呢?”
就像文章开头说的那位客户一样,半年查询征信四十余次,虽说是没有贷款,但是银行机构却是觉得不是你没有借,而是你借不到。
更加不要说征信上的查询显示的全是小贷公司,会认为你特别缺钱,最后不得不借一些高利贷。
而更加重要的是,这些贷款查询记录之后,居然还是没有给你放款,那么银行就会觉得你的征信连小贷公司都不肯借款给你了。所以你就更加无法下款了。
3、大数据混乱
随着”百行征信”的成立,绝大多数贷款平台都会针对你的征信、芝麻信用以及你在其他贷款平台的贷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打比方说,你今天借这个平台一点,明天到另一个平台借一点,最终会导致你的大数据混乱不堪,以后再想借钱就难了。
所以,如果你缺钱,或者急用资金,需要贷款的时候请找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保护好自己的征信。
千万不要乱点网贷广告!
一两次可能没什么影响;但随着次数的累加,你的征信会变“花”,从而贷不了款,那就追悔莫及了。
每经热评|手机欠费纳入征信 怎样获得用户支持?
每经评论员杜恒峰
据《每日经济新闻》10日报道,中国电信江西省欠费信息将接入个人征信系统,从2020年11月开始执行。同时江西电信客服也确认,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欠费,或享受了手机、话费优惠,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
多少人的手机没欠过话费呢?更何况那些换过手机号码,或拥有多个手机号的用户,欠话费纳入征信难免让人紧张。从上述报道下方的留言来看,用户们的不满之处主要集中于三点:一是欠费并不代表没有履约意愿或者履约能力,而是无意的遗忘或销号太过麻烦导致,直接上征信对用户并不公平二是电信运营商完全可以停止对欠费用户的服务,上征信是方便了企业却损害了用户利益三是征信对个人信用至关重要,如果被实施联合惩戒,那自己贷款、坐飞机、坐高铁都可能受影响,金额极小的欠费导致的后果被严重夸大。
将非信贷类信息纳入个人征信并非新鲜事。在第一代征信系统中,央行征信中心就开始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两个月以上的信息,由于这类信息采集非常谨慎,实际运用并不多,公众并未普遍感知到。到2019年1月19日,央行征信中心开始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个人水费、电费缴费等信息也被预留了展示格式,但实际上这些信息还没有真正被采集。
笔者认为,将话费、水电费等费用纳入征信有其合理性。2013年发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信用“不良信息”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就包括“信息主体在……赊购等活动中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作为公共产品,话费、水电费均存在“先用后付”的情况,对于恶意拖欠类似费用的主体有必要纳入其征信,以确保失信者想要继续获得这些服务时能受到应有的限制同时,由于缺失信贷信息,中国尚有超过4亿人尚未接入征信体系,纳入话费、水电费等非信贷类信息,有助于帮助他们建立信用记录,获得信贷服务。
但是,个人征信的任何规则改动,将涉及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其推陈出新必须慎之又慎,用户知情并同意、信息准确客观是两个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以电信在江西的上述举措为例,《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应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但在实践中,用户在办理相应业务时,即便制式合同当中可能有相应条款,也并不显眼或未被重点提示。另一个重点是,征信出现问题并不意味着会被实施联合惩戒,征信只是影响信贷获得,拖欠几十元话费不会引来“联合惩戒”,个人乘坐高铁、飞机也不会受到影响,但这也需要中国电信等信息采集机构向用户充分沟通,以获得用户支持。
个人征信主要考察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个人征信信息要做到准确、客观,需要放在具体的环境下去考察违约结果形成的特定原因,避免一刀切地纳入不良信用。还是以中国电信江西为例,销户流程太复杂、服务合同没有征信相关条款、用户误操作订购服务等欠费,不应当直接纳入征信系统,中国电信等运营商需要完善相关服务,确保责任不在自身而完全在用户,这样搜集到的个人不良信用信息才是真正准确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