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组合贷”落地!额度、条件、流程……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长春市民期盼已久的“公积金组合贷”终于落地了!
除了解决职工刚需购房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改善购房者也迎来了利好。
9月16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试点)的通知》。
那么,关于组合贷的额度、条件、流程……这些问题你都知道么?现在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受理了么?9月18日,中国吉林网梳理政策细则,走访银行、公积金等部门,一一解答这些疑问。
首先,说说大家最关注的,能贷多少钱?
首套和二套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组合贷款购房面积144平(含)以下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购房面积144平以上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60%;
组合贷款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商业贷款每月应还本息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执行。
比如,购买每平方米1万元、144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原来的政策,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现在,按照政策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最高可以贷款108万元。
也就是说,贷款额度更多了,这对于改善型住房的用户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
组合贷中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比例是什么?
组合贷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组成,贷款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即时调整。
组合贷的贷款期限是多久?
“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期限一致,均不低于1年(含一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5年,即男65、女60。
贷款利率怎么核算?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别按各自政策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公积金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商业贷款按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规定执行。
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各自政策规定调整利率。
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时间和商业贷款发放时间是同一天吗?
原则上是同一天,如果有时间差应该也是一个月之内。
外地缴存公积金,户籍所在为长春,可以组合贷吗?
此次政策,在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试点)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也就是说,异地公积金不能组合贷,除了公主岭。
哪些银行合作参与组合贷款?
原则上只要和长春市公积金、建设银行合作楼盘,都可以办理组合贷。
组合贷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9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原则上这期间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都可以参与组合贷。
组合贷办理程序?
组合贷款申请资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并转受委托银行审核。
组合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和商业贷款借款(抵押)合同。
家庭组合贷款,可以有几个借款人?
购房人家庭成员(同一户籍内父母、子女)缴存公积金的,可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仅限2人共同还款。
父母公积金有钱可以一起使用,但是,还款只能是夫妻俩,或是家庭成员中的两个人。
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年限怎么计算?
按照主借款人能贷款的年限计算。
那么,相关部门准备好受理业务了么?就能办理么?
公积金部门:新房能贷款
为了解更多“组合贷”细节,19日下午,中国吉林网咨询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人员。
据工作人员介绍,职工申请组合贷款,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原则上均可申请办理。
但是,目前该业务只针对新房实行,暂时只和建行合作。
此外,在申请办理时,还要咨询所购买的房屋开发商,是否为试点。
银行:尚未开展此项业务
此次,“组合贷”究竟能贷款多少,怎么贷?也是市民们最关心的话题!
“组合贷中公积金和商贷的比例是多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这些还没接到相关通知,工作人员也没有开始培训!”
建设银行营业大厅工作人员介绍,总行可能已经就此项业务制定方案,但是,目前,营业大厅还没有接到相关文件,尚未开展此项业务,一切都在等待总行的通知。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陈志文
长春推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细则公布
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
组合贷款(试点)的通知
长住金管字〔2021〕7号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房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经研究决定:在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试点)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试点),是指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相结合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为前提,购房人本人家庭为主体,以购房人为借款人,家庭成员为共同借款人的形式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缴存公积金的,可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仅限2人共同还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6月30日止。具体操作流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此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政策解读
为缓解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压力,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试点)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1〕7号)精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和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惠民之举。组合贷款政策在继续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释放传统刚需及改善型需求的同时,有效解决了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能完全满足部分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的实际问题,更加彰显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助力更多缴存职工安居乐业。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开办的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首先在建设银行进行试点,试点期间只受理新建商品房的组合贷款申请。在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组合贷款业务开办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一、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定义
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是指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相结合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额度:组合贷款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组成,贷款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即时调整,当前我市组合贷款购房面积144平(含)以下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购房面积144平以上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60%,组合贷款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本息合计不得超过申请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商业银行贷款每月应还本息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执行。
期限:组合贷款的期限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5年,即男65女60为保证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抵押物抵押期限一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应相同。
利率: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分别计息,公积金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业银行贷款按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规定执行。
(四)办理程序
申请:为方便缴存职工,组合贷款申请资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并转受委托银行审核。
受理:组合贷款由受委托银行受理。按照公积金贷款条件核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部分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办理商业银行贷款。
审批:由受委托银行初审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后,将公积金贷款初审意见提交公积金贷款经办部门审批。
面谈、签约:组合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商业银行贷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签订委托扣划公积金还款协议。
抵押办理:受委托银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办抵押登记,登记证书中“担保债权的数额”为组合贷款总额。
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收妥抵押登记证明并提交市公积金中心核验通过后,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抵押人、借款合同起止日期一致,并在抵押登记完成后放款,发放日期也应一致,若不一致,发放日期不得跨月。
(五)抵押规定
抵押物及抵押价值核定:组合贷款应当以借款人贷款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受委托银行以房屋交易总价核定抵押物价值,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抵押物处置。借款人不能履行借款合同时,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置抵押物,公积金中心享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登记注销。借款人结清全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后,可依据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有关手续,向房产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抵押登记注销。
(六)还款
还款方式:组合贷款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方式,为方便扣款,借款人应当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提前还款规定:组合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选择提前结清或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的按受委托银行规定执行。
公积金账户资金使用:为确保公积金贷款安全,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定义
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为前提,购房人本人家庭为主体,以购房人为借款人,家庭成员为共同借款人的形式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人家庭成员(同一户籍内父母、子女)缴存公积金的,可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仅限2人共同还款。
家庭组合贷款借款人、共同借款人2人须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家庭组合贷款办理流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等同现行公积金贷款审核要求一致。
(综合自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缴存基数低,能贷多少钱?公积金问答大汇总,第三弹来了
年终岁末,长春楼市全城开启优惠狂欢,有很多打算出手购房的粉丝咨询公积金相关问题。
今年3月,关于公积金贷款、提取等购房者关心的基础问题,我们此前曾详细解读过。
今年7月,关于电力、铁路、部队公积金以及购房者在贷款购房及提取方面遇到的基础问题的升级问题,我们也详细解答过。
今天,我们再针对购房者近期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汇总解读,希望能帮到即将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您!
关于离婚后公积金贷款使用
问:夫妻双方名下有公积金贷款,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再公积金贷款购房
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名下有公积金贷款,贷款还清不满两年,是不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过关于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贷款审核如上述问题,需到业务窗口详细审核。
问:夫妻婚前各有一套房,女方公积金贷款买的,男方商贷,离婚后,男方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关于婚姻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双方购房者贷款、还款情况,需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再详细审核,到底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关于组合贷
问:公积金贷款购房是否可以和商贷混合贷?
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目前,长春公积金贷款不能和商贷混合贷。要么选择公积金贷款,需满足相关条件,要么选择商贷。
长春缴存在省内异地贷款购房
问:在长春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大岭、范家屯等地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在省内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长春贷款购房,只要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在长春缴存公积金,能否在省内外地贷款购房要看当地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不过,目前在长春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九台、双阳等外五县贷款购买商品房,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但目前在外五县购买二手房暂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关于缴存基数低的贷款额度
问: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低,贷款购房可以贷到最高上限80万元吗?
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缴存基数低是会影响到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仅跟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而且和缴存基数也有关系。最多可贷余额的15倍,而且缴存基数要大于每月还款的2倍。
所以,如果余额够贷上限,还会根据缴存基数再计算可贷额度。
比如,夫妻双方的账户余额有5.4万元以上,按账户余额的15倍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可以贷到80万元,但若双方每月缴存基数都是2600元,双方是5200元,那么贷款购房每月的还款额不能超过2600元,否则就贷不下来。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就得提高首付比例,否则只能商贷。
公积金还完贷款解除抵押流程
问:公积金贷款还完了,解除抵押需要什么流程?
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公积金贷款还完,需要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结清证明,然后再到银行、产权等相关部门办理。
提取公积金要件
问:外地有的城市提取公积金已取消使用纸质文件?长春是否还需要纸质申请表?
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目前,需要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的提取业务,已经取消申请表单位盖章环节,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带齐相关材料后直接到窗口现场填写纸质申请书即可办理。
其中,租住商品房提取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离退休提取已实现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手机客户端线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