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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铺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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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长沙买公寓补贴4%!水电可按住宅计算

4月21日,长沙公寓市场迎来重大利好。长沙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意见全文如下

“通知”明确,长沙将加强用地管理,配套制订“商改住”实施细则,简化审批环节与流程,通过把控供地总量、强化出让管理、盘活存量用地等措施,支持“商改住”。

同时,通过降低非住宅交易成本,降低使用成本等5条有力措施,促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1、降低交易成本

适当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给予补贴。

其中购买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

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

2、降低使用成本

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在水、电、气抄表到户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和水、电、气服务企业指导配合居民住户完成抄表到户工作。

3、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购买商铺、公寓等非住宅商品房,给予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优惠;创新信贷产品,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定价等方面给予灵活性政策支持,满足市场主体对非住宅商品房的信贷需求。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4、促进有序去化

该市行政事业单位、社区公共服务机构、自律性组织等需要增加业务用房的,或是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鼓励在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中购买或租赁。

鼓励购买或租赁存量公寓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售租并举”模式转型发展,引导专业租赁公司收购或租赁非住宅商品房,并按规定享受住房租赁有关优惠政策。

5、培育商业氛围

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加快培育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循环产业和楼宇经济,形成特色街区、双创基地和总部经济,不断提升非住宅房屋的使用价值、聚合价值和资产价值。

该政策是发布对于公寓去化有正面、积极的作用。且对于想购置公寓和考虑入手公寓的群体来说,有一定利好,或将带动市场一些热度。

2017年长沙限购政策实施,不少人一夜之间痛失房票,而公寓不限购,不少人退而求其次,一时间市场上的公寓价格看涨,供不应求,导致后来长沙公寓层出不穷,逐渐超过了市场的需求。

据湖南中原数据显示,目前长沙公寓去化周期为42.1月,时间较长。近期长沙有不少公寓都打起了价格战,吸引了不少人眼球,图哥需提醒的是置业者在购买时还应谨慎选择,考虑“能否租出去”、“租得起价”,但不排除市面上还是有可以入手的公寓。

新政4月25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为3年,最终你会愿意购买公寓吗?

阅读原文:利好!长沙买公寓补贴4%!水电可按住宅计算!

合肥市区购房,目前的贷款利率情况

关于合肥市区现行按揭贷款执行利率,首套4.1%(合肥有1套房,或者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皆可按此执行),二套4.9%(有正在还的住宅按揭贷款情况按此执行,但公寓,商铺、写字楼、经营抵押贷等其他种类贷款,皆不算住宅按揭贷款,如果有此种贷款在利率执行方面可以忽略掉),很多客户推测LPR基准会从现行的4.3%继续下调至4.1或者更低,担心现在买房,如果后期LPR继续下调会吃亏,我给大家解释下,即使LPR基准下调,现在买房也不吃亏的,我的观点是:市面上所有商业银行执行的首套利率4.1%,均为LPR基准+负20个基点执行的,二套利率为LPR基准+正60个基点执行的,首套房最低执行利率前断时间中国人民银行(人行是所有商业银行的监管行)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城市首套房执行利率不得低于LPR下调20个基点,合肥首套利率执行的为全国最低的,即使LRP下调,理论上LRP每月都有可能会变化,一旦变化会影响到每个客户的每个月的房贷执行利率,如果下调,之前的客户也会下调执行利率,如果LPR下调成4.1%,那之前办理的首套房利率从LPR发布次月开始执行就变成3.9%,二套房执行到4.7%!

现在的情况是银行间相互抢单子,跟前两年有本质的不同,前两年银行的态度是不管LPR怎么变化,我就首套5.88%,二套6.125%或6.37%,你爱办就办,不办拉倒,如果按揭执行利率不变的情况下,而且从20年强制转成LPR浮动利率后,LPR一直在下调,理论上早买房的客户利率上还占了点便宜,因为后面随着LPR的下调,在首套执行利率5.88%没变的情况下,中间的加点会更多,加点部分永恒不变,只要你不提前还款,加点多少什么时候都是多少,加正点或加负点,皆如此!

长沙发布购买非住宅商品房补贴政策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卜岚)今日,长沙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长沙将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给予补贴,其中购买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

凭不动产证,可申请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通知》指出,《通知》明确,长沙将采取降低交易和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培育商业氛围等措施,促进房屋库存有序去化。

交易成本方面,适当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给予补贴。其中购买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另行发布。

使用成本方面,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在水、电、气抄表到户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优惠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购买商铺、公寓等非住宅商品房,给予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优惠;创新信贷产品,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定价等方面给予灵活性政策支持,满足市场主体对非住宅商品房的信贷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为促进有序去化,《通知》明确,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社区公共服务机构、自律性组织等需要增加业务用房的,或是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鼓励在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中购买或租赁。鼓励购买或租赁存量公寓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售租并举”模式转型发展,引导专业租赁公司收购或租赁非住宅商品房,并按规定享受住房租赁有关优惠政策。

此外,《通知》还指出,将强化出让管理。在未被认定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前提下,对符合长沙市“商改住”规划修改实施细则的已出让尚未动工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按照“商改住”规划修改实施细则办理规划修改。

[责编:孙燕飞]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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