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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信保贷款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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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被点名的会是谁?阳光信保贷款综合费率高达36%

作者探长

来源探长读财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和银保监会办联合通报工商银行、民生银行违规向小微企业收费问题,通报平安普惠(平安集团旗下)兴业银行合作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综合融资成本达22.16%。

探长读财注意到,上个月银保监会刚刚通报招联金融“四宗罪”,一是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二是违规收取服务费;三是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四是合作机构暴力催收。

然而,未被银保监会点名批评的金融机构并不代表没有问题。相反,个别金融机构违规收费问题甚至比招联金融、平安普惠更为严重。例如,被网友大量投诉的阳光保险贷款业务(阳光信保),其官网宣称:“阳光信保积极洞察市场需求,深入理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以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为依托,聚焦个人消费和小微企业两大客户群体,着力发展普惠金融,尽己所能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促进消费增长,助力小微企业成长。”

但事实上,阳光信保可谓是“披着羊皮的狼”,以信用保证保险切入消费信贷领域,通过收取高额保费,实际综合费率高达36%,给借款人带来了沉重负担。不仅如此,阳光信保在过往经营中,与合作机构“掠夺式”放贷,因降低审核标,致使2019年出现严重亏损。

10月20日,网友在黑猫投诉发帖反馈,其今年初在阳光保险申请贷款10万元,由徽商银行放款,分36期还款,每期还款金额4574.31元,已还8期共36594.48元。近期查账单发信,还有79640.66元未还,查明细显示,已还8期款均分两笔扣走,一笔3104.31元(本息),一笔1470元。

该网友称,记得当时签合同有一个2000多元的保险费用,是一次性付清的,致电阳光保险客服但没说清楚,涉嫌变相高利息,在没有逾期情况下恶劣催收,希望(阳光保险)给出合理解释。

根据该网友贴出的《阳光还款计划》显示,贷款金额10万元,分36其还款,每期还款4574.31元(保费1470元+本息3104.31元)。探长读财以IRR公式计算,该笔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高达36%。其中,阳光信保收取的保费占融资成本的82%。

上述情况并非个例,11月3日,另一网友发帖反馈,其2020年5月在阳光保险贷款6万元,当时办理贷款的业务员告知其贷款利率为1.4%左右,但后面还款短信提示,每月还款2698.6元,其中保费金额高达852元。

根据网友贴出的截图,探长读财以IRR公式计算,该笔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高达35%,阳光信保收取的保费也占融资成本的82%。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信保”)成立于2016年1月11日,注册资本30亿人民币,法人代表王永文,股东为阳光财险(持股87.33%)、两江金融(持股6.67%)、安诚财险(持股6%)。

阳光信保官方微信公号显示,旗下产品涵盖业贷保(面向有普通住宅的小微企业主)、车贷保(面向汽车经销商或代理商)、消贷保(面向有小额贷款需求的个人)。其中,消贷保合作平台包括眼光钱袋、豆豆钱、51信用卡、卡卡贷。

阳光信保官网披露,合作伙伴包括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富邦华一银行。

阳光信保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经营险种分为“保证险”和“信用险”。

根据《商业财产保险》一书,保证险和信用险都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失负补偿责任的保险,但两者又有明显不同:

“在保证险中,义务人交纳保费,保险人出立保证书,履行义务由义务人承担,期间并未发生风险转移,只有被保险人无力承担义务,保险人才能代为履行义务,之后再通过反担保措施要回代为承担的赔偿。在信用保险中,义务人交纳保费是为了把可能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自己受到的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人承担着实实在在的风险,必须把保费的大部分或全部用于赔偿(甚至亏损)。”

理论上讲,保险公司经营“保证险”的风险要比经营“信用险”的风险更小。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阳光信保的保证险赔付率却高于信用险的赔付率。

根据阳光信保2019年年报,报告期内,阳光信保险金额85.86亿元,保保费收入合计1.50亿元,赔款支出5.22亿元,承保利润-5.54亿元。其中,保证险保险金额58.29亿元,赔款支出4.20亿元,赔付率为7.21%;信用险保险金额27.58亿元,赔款支出1.02亿元,赔付比例为3.70%。

报告期内,阳光信保营业收入3.34亿元,较2018年3.21亿元增长3.96;净利润-3.90亿元,较2018年0.28亿元由盈转亏。之所以出现严重亏损,主要由于2019年赔付支出和提取保险责任准备增加所致。根据年报,2019年赔付支出3.26亿元,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2.31亿元;而2018年赔付支出1.26亿元,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仅0.04亿元。

事实上,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亏损的并非阳光信保一家。中国人保财报显示2020半年报披露,上半年人保信用保证保险亏损29.48亿元,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人保信保业务已经亏损28.83亿元。

"阳光保险"贷款屡遭投诉 费率被指远超宣称费率

鲁网·泰山财经3月15日讯(记者胡明政)一笔在“阳光保险”办理的16.1万元贷款,采用等额本息方式分36期还款,需要支付8.26万元费用,如此计算年化费率达到17.1%。对此,有专家表示“实际贷款费率远超表面费率”。

近日,记者收到多位网友的反映称,其在“阳光保险”集团办理的贷款,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搭售了保险产品。网友告诉记者,不仅保费较高,贷款的利率折算下来也明显高于“阳光保险”业务人员在推销时宣称的利率。

例如,消费者张先生反映,其在“阳光保险”办理的贷款,除要支付相应的贷款利息之外,还要额外支付一份保费,但在张先生的印象中,当初办理贷款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他需要购买保险。

根据张先生回忆,最初阳光保险的业务员向他介绍,在“阳光保险”通过汽车抵押的方式可以获得贷款5万元,利息在月息1分以内。在办理的过程中,他相继支付了GPS机械费,流量费以及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并没有提及任何关于保险的事宜。

令张先生费解的是,在其后的每个月还款中,张先生除了要支付贷款利息之外,还需要额外再支付490元的保费,而至于该笔保费产生的原因,阳光保险方面始终没有告知。

记者了解到,张先手口中所称的在“阳光保险”的贷款,实际上是阳光产险的信保部负责办理的个人信贷业务。记者以办理贷款的名义,致电阳光保险集团客服咨询办理贷款的情况,并从客服人员处得知“个人信贷业务属于阳光产险的信保部”。

随后,有自称是“阳光保险“业务人员的人联系到记者,向记者介绍了“阳光保险”贷款业务的情况。

该业务人员表示,阳光保险的信保类业务针对的是短期周转困难的客户,放款期限最长36期,贷款由平台联系资金方,利息属于资金方收取,阳光保险为贷款提供信用保证保险,所以客户要购买阳光的信用保证保险,保费为每月支付贷款额的0.8%-1%,客户随时可以还款。

和张先生的情况类似,2020年10月份,来自贵州的李先生在阳光保险办理了16.1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36期,每个月需要支付6767.3元的费用,其中包含等额本息还款5157.3元以及1610元的保费。

李先生向记者表示,贷款的利息自己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在利息之外,还需要支付如此高额的保费,这和当初贷款时业务员的表述不符。再说,自己每月还4000多元的借款本金,总借款额在不断的缩减,每月所应支付的保费额也应该相应减少。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贷款费用问题,某金融行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李先生总的借款金额是16.1万元,每月支付的费用总额是6767.3元,36期需要偿还的总金额为24.36万元。表面上看起来,李先生需要为该笔贷款支付8.26万元的费用,年化费用率为17.1%,但实际上其需要付出的成本远高于17.1%。

“原因是借款本金是逐月在减少的。事实上,借款者采用等额本息法每月偿还的贷款中既包含利息也包含了部分本金,随着本金的偿还,借款余额越来越小,而借款者每月的保费却仍然需要按原始借款额度的1%缴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上述金融行业内部人士称。

类似张先生和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还有很多,记者登陆黑猫投诉平台看到,涉及“阳光保险”贷款的投诉不胜枚举。截止3月11日,阳光保险集团累计投诉量1829件,近30天内,投诉量68件,从投诉情况看,主要涉及“借款时捆绑保险”“违法催收”等方面投诉。

借款120万到手仅78万!高额手续费给了谁?记者独家调查,揭秘黑心“套路贷”

借款120万

除去手续费

到手只有78万

长沙市民夏先生最近

被“套路贷”坑苦了!

今年的三月份,为了还清婚前的22万元房贷,夏先生电话联系上了一位自称是某银行信贷部的男子代先居,对方声称自己是专业从事银行贷款工作的业务员。

由于急需用钱,代先居在与夏先生见面了解情况后,就将夏先生介绍给了一位自称在另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程政委认识,随后,程政委又将夏先生推荐给了一位姓周的男子。

夏先生承诺用自己的房产证做抵押,周姓男子给夏先生下放了45万元过桥资金,为期一个月,利息为2万。在放款的过程中,作为参与者的代先居、程政委、周姓男子还抽取了高昂的手续费。

夏先生在当场还掉22万元银行贷款后,贷款的45万元仅剩不到5万元,其中的近18万元用作了支付中间人的打点费、手续费、介绍费等等。

问题来了:

夏先生借来的45万元又该如何归还呢?

夏先生表示想尽快还清这45万过桥资金,程政委又热心的给他介绍给了一名何姓中间人,而这名何姓中间人,又将夏先生介绍给了湖南通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夏先生再次以自己的房产证做抵押,从该典当公司借款75万,利息2.5分,也就是一个月利息达到了18000多元。而在还掉第一笔45万过桥资金,以及支付给程政委等人高昂的手续费后,夏先生的75万只剩下不到6万元。

更离奇的是夏先生的两次抵押贷款交易过程中,对方甚至连份合同都没有留给他。

记者解密:

夏先生是如何一步步掉入对方的圈套?

记者找到了当初自称是某银行信贷部的男子代先居。原来代先居并非银行信贷部员工,他是阳光保险旗下的子公司阳光信保公司的工作人员。

由于夏先生信用卡有逾期,个人征信有记录,所以他就将夏先生推荐给了做放贷业务的程政委。

至于程政委再次将夏先生推介给了谁,代先居表示并不清楚,不过事后,他收取了夏先生3个点,即14000多元的费用。

记者试图联系名叫程政委的男子,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记者找到了第二笔贷款的湖南通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夏先生是经过多人推荐之后,才来到湖南通程典当公司办理业务,用的是已经拿出来的房产证做抵押,一共下款75万,月息2.5分,也就是一个月18000多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

他告诉记者,典当公司签的合同是按照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利率,至于中间人收取了多少钱,他不做评价。

为什么没有合同?

湖南通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工作人员:

这个一般不会给客户的,说是有合同,但实际上是没有的。因为在审批过程中要看这份合同的,有时候给了客户,客户要是弄丢了,补合同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很少给客户合同

对于夏先生疑似遭遇套路贷,对方不以为然。

律师:

涉嫌“套路贷”及“非法高利贷”

律师指出,在借贷人无力偿还借款的时候,放贷人又将其推介给其他的职业放贷人,一环套一环,收取高昂的手续费及利息,致使借贷人背负巨额的债务,已经属于警方严厉打击的“套路贷”行为。夏先生遭遇的是典型的“非法高利贷”以及“套路贷”。

原本只是为了还清22万的银行房贷,结果却背负了70多万元的债务,两笔借款120万,但经过中间人层层抽成,夏先生实际到手78万元。看得出,这是一个被人精心设计的圈套。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从今年4月开始,省公安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三贷三霸”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重肃清社会正气,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目前,受害人夏先生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事情的最新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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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法报道《特攻组》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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