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五样东西最好不要随便乱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他人向你借东西的情况,这也体现了一种人际关系。说到借东西,我就想起一句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虽然很多时候,借给别人东西,别人也会准时地归还给我们。但是你知道吗?这五样东西最好不要随便乱借,就算归还了,也还是会存在一些隐藏的问题。那么今天就跟大家介绍五种不可随意乱借的东西,否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不好了,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种:借钱。借钱可以说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毕竟谁都难免会有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但借钱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有时候一些亲戚朋友向你借钱,平时的联系可能也不是很多。这种情况借又不是,不借又不是。不借觉得没面子,借了又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而且还不好开口讨要。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考虑清楚了,借钱给别人,我们也要打听一下别人钱款的用途。俗话说,借急不借穷,如果真的是有急事,资金周转不开的话,而且还是非常熟悉,又是诚信可靠的亲戚朋友,那么我们就能帮一把是一把。但如果是一些整日游手好闲,品行不良的,甚至是借钱去赌博的,那就最好不要借了。这样借钱给他,要不要得回来是一回事,这也是等于间接的害了他。所以,这样的人我们就不要借钱给他了,最好还要远离他。
第二种:汽车。我们自己的小汽车也是建议不要随便借的。有时候自己的朋友出行不便,就会来找你借车。可能是借一下,也有可能会借上几天,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考虑清楚了。相信很多朋友也听说过一句话,“车跟老婆不外借。”这句话也充分地证明车子最好是不要外借的。因为每台小汽车它的性能都是有一些差异的,我们自己开自己的车子已经习惯了,但朋友对我们的车子并不熟悉,可能觉得车子都差不多,这样就容易产生意外。而且你的车子借给了他人,要是发生了意外,不仅开车的人有责任,你这个在家没有开车的车主也会有连带责任。还有些人认为东西不是自己的,就不会那么爱惜。所以我们的车子能不借,就尽量不要借给别人了。
第三种:身份证。身份证的重要性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平时我们不管是买房、看病、贷款等等都需要用到身份证。他是我们的一个身份证明,如果我们将身份证随意地借给了他人使用,就会存在很多的危险性。比如他用我们的身份证贷款或办信用卡,如果存在恶意的透支、欠债的情况,那么我们就需要自己来承担责任。这样还会给我们造成信用污点,要是我们以后需要贷款买房、买车等,这些事情都非常的麻烦,甚至直接无法办成。所以,我们的身份证一定不要随便乱借。
第四种:医保卡。在日常生活中,想必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就是自己的医保卡一年到头基本上都用不到。有时候为了省钱,就会帮朋友或家人用自己的医保卡给他们看病或买药。可能很多人都还不知道,这就相当于是一种骗保行为,情节严重的话还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我们还额外买了商业保险,而我们将自己的医保卡借给了别人使用,那么这个医保卡里面就会留下医疗的记录信息,这就变成了你的过往病史。这样我们以后要是自己使用的话,就会影响到理赔环节,给自己的报销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医保卡也是不能随便借给他人使用的。
第五种:个人信用。个人信用,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担保信用。有时候朋友或亲戚贷款时需要担保人,如果你作为这个担保人的话,要是朋友的贷款不能如期偿还,那么作为担保人,你就需要帮他还贷款。要是你不还款的话,你也会被列为失信人。以后要是想贷款买车、买房或者一些其他与征信挂钩的事情,都会比较麻烦。所以在为他人征信担保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了,不要轻易地给别人做担保人。如果今天的文章对您有帮助,那就点一个关注,点一个赞,感谢您的支持。
南宁警方提醒:POS机不能随意借 小心变成诈骗帮凶
苏先生在南宁经营一家烟酒店,为了蝇头小利,他将店内POS机借给陌生人套现,没想到因此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凶。
连日来,南宁市公安局巡警(反诈)支队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深入沿街商铺开展反诈宣传,提醒大家擦亮眼睛,谨防诈骗分子利用POS机“跑分”洗钱。
今年8月初,一名自称小李的业务员来到苏先生的店内,表示因业务需要,想借用店内POS机刷卡,套现后再转移资金,同时承诺,每刷一次就会按一定比例给予“好处费”。此后,苏先生陆续帮助“小李”套现40余万元。
8月12日,巡警(反诈)支队通过侦查发现,有“跑分”团伙利用商铺POS机进行资金转移(洗钱),支队立即联合江南分局组成专案组对相关线索摸排,最后在科园大道一烟酒店内,成功抓获正在利用POS机套现的2名犯罪嫌疑人。
被抓后,苏先生悔不当初,他此前已经明显感觉到“小李”要求转移资金的方式十分异常,可是见有利可图,就懒得去深究,如今却害了自己,沦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针对近期有电信诈骗分子盯上安装有POS机的商铺,欲利用商铺POS机“跑分”洗钱,以此阻断公安机关资金追踪的行为,8月16日至17日,巡警(反诈)支队联合西乡塘区、青秀区、兴宁区等分局组成工作组,对装有POS机的商铺进行反诈宣传,给商铺发放共同抵制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倡议书。
警方提醒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利用PO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均是违法。市民名下电话卡、银行卡、POS机一旦涉及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南宁警方将严厉打击,有关人员将面临以下惩戒:
◆在南宁三大电信运营商开办的所有电话卡,名下仅可保留1张,其余电话卡暂停使用,全部采取封停措施。
◆在南宁各金融机构、银行开办的所有银行卡全部采取暂停非柜面业务和限制开办新卡措施;利用PO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异地办理银行卡、电话卡、POS机业务将受到管控。
借对公账户以及个人银行账户、电话卡、POS机进行违法犯罪的,有关人员不仅可能会被列为失信人员,还会影响到网络交易,甚至面临民事、行政、刑事处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到子女升学、就业等。
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注意!手机不可随意借,襄阳男子将手机借给发小后成“网逃”
【来源: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_要闻】
“喂,现在疫情到处封控,我知道跑不掉了,我现在请求自首,你们来把我接走吧!”谷城小伙张某将自己的手机仅仅借给发小一天,结果悲剧了,正巧遇上疫情“走投无路”只能报警自首。2022年11月22日上午,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该县城关镇将涉嫌帮信犯罪的网上逃犯张某成功抓获。
城关派出所民警将张某带回派出所
今年37岁的张某,家住谷城县城关镇,无固定工作,平时以打零工为生。2022年10月,张某随发小一起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公司务工,因无一技之长,微薄的工资常常使他入不敷出,10月12日晚,一起务工的发小向其提出借手机使用,并向其索要手机中绑定的一张银行卡交易支付密码,张某早知发小一向不务正业,“心知肚明”的他还是爽快地把手机借给了发小,24小时后发小送还了张某的手机,并向其转来借用手机好处费3000元。
同年10月13日,河南省台前县夹河乡一村民刷单被骗21万元,赃款转入到张某出借的一张银行卡。河南台前县警方经侦查锁定张某有重大涉嫌帮信犯罪作案嫌疑,遂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开展追抓,案发后张某行踪不定,河南警方多次抓捕未果。
11月22日上午,谷城因疫情防控需要,中心城区实行临时封控。城关派出所打击整治电诈犯罪专班网上作战分析研判,发现张某逃向线索和活动踪迹,经进一步侦察,锁定了张某具体藏匿地点,遂组织警力前往抓捕,此时张某居住小区正被封控无法外出,张某见“无路可逃”便主动拨打报警电话自首,按约定地点,该所民警在城关镇泰山庙路段将张某成功抓获并带至城关派出所,经审查,张某对涉嫌帮信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查明,张某向其好友出借的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支付结算金额高达100余万元,张某非法获利3000元。目前已被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_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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