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启动“商转公”已有5家银行可执行 贷款利率低至2.6%
12月2日,青岛“商转公”政策终于揭开“面纱”。背负“高利息”房贷的群体似乎看到了曙光,“从今年有消息说青岛要实行‘商转公’政策以来,我就一直在关注,等待政策落地,毕竟我现在的房贷利率是5.3%,如果能转成公积金贷款,按照我市10月1日起,调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及5年以下利率是2.6%,5年期以上利率就是3.1%,能省快一半了呢。”市民张先生按照发布的政策,根据自己的情况一一“卡条件”。
“商转公”政策的落地,将让前期因开发商拒贷或变相拒贷,而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受了较高利息负担的群体,减轻不少负担。此次谁能赶上第一波政策红利呢?
已有5家银行可执行
按照日前发布的《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借款申请人需符合,原商业贷款为2017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发放,且合同约定利率为上浮利率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现已办妥不动产权证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已符合当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缴存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须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等多个条件,才可以向原商业贷款银行征求意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由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银行意见书》。借款申请人拿《银行意见书》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
卓易数据高级分析师王玟琳表示,本次新政利于纯刚需客户,虽然综合各项条件之后第一批受益的人群面较窄,但对符合“商转公”条件,顺利“商转公”的群体而言,原本5.6%、5.8%的利息,降到3.1%,将大大减轻月还贷压力。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市“商转公”业务采取的是分批实施、逐步解决的方法,优先解决最迫切部分群众的实际需求,再结合资金使用情况,逐步扩大制度受益群体。
据悉,我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五家银行,已完成“商转公”业务对接,成为我市首批开展“商转公”业务的银行。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青岛银行、恒丰银行等多家银行也已进入“待跑区”,待系统对接完毕后,将陆续开展“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需补“差价”
“一条条政策顺下来,我基本都符合,但需将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商转公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补齐,这一条就把我劝退了。”本打算申请“商转公”的李先生表示,自己和妻子在城阳区买了家庭首套房,夫妻二人购房时都符合当时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到最高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不得不选择了利率较高的纯商业贷款。目前自己的商业贷款余额还有100余万元。“就算我们夫妻二人可以顶额申请到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还有40多万元的差额需要自筹资金补齐,这个数额对于我们这个小家庭,还是有些压力的。”
《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商转公”贷款只能申请为纯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同意并配合原商业贷款银行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与自有资金一并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原商业贷款的余额与申请的公积金数额之间的差额,借款申请人需要自筹资金补齐。
“商转公”贷款额度方面,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信息显示,职工可以通过“青岛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青办”A、“爱青岛”A试算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于没有赶上本轮“商转公”快车的群体,王玟琳建议放宽心,除了等待商转公条件放宽以及银行范围扩大外,与存量房贷息息相关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值得期待一下。
2022年已进入最后一个月,对不少有存量房贷,且房贷利率重新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的人来说,也即将可以感受到月供减少的快乐。综合来看,今年以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持续下行,1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6%,而到11月20日5年期以上LPR已到4.3%。继11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于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后,业内人士预计接下来5年期LPR可能迎来再次下调。
徐晶
刚刚,青岛公积金贷款重磅调整
6月1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为进一步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实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岛城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决定调整岛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内容如下: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
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作调整事项按原规定执行。
此前消息,6月3日,青岛限购调整:三区一街道不再限购,三区商办用房可落户。
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3日21时14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发一条适度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其中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崂山区王哥庄街道不再限购,早前三区还调整了商办用房落户政策。
官宣!三区一街道取消限购
记者了解到,6月3日凌晨开始,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高新区相继发布了取消限购的政策,其中自6月2日起,黄岛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从6月3日起,青岛市城阳区和高新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此次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住房限购区域由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调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除王哥庄街道以外区域(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将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调出限购区域。这一调整有利于中心城区需求外溢,缓解中心城区房价上涨压力,同时缓解非限购区域房价下行压力,保持和促进全市房价总体稳定。
三区商办用房可落户,外地市民购房条件放宽
记者了解到,早在5月31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此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6月2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青岛高新区管委综合部也发了“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为吸引外地居民特别是各类人才来青安居乐业,增强城市竞争力,同时继续抑制投资炒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仍限购1套住房,但将购房条件由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无住房、且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无住房、且能提供在本市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可以“以小换大”“卖旧买新”,改善性住房需求获支持
最新政策显示,在青岛中心城区范围内,出售已有住房1套或多套后的居民家庭,可以在2年内再购买1套住房。这一举措有利于中心城区的改善性需求不因限购而阻碍,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可以引导释放二手房源,增加市场供给,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成交几率增加,市场活力将进一步增强。
该政策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对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优化。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增加市场供给,化解供需矛盾,增加市场活跃度,与前期出台的房地产政策优化互补,形成合力,有利于保持和促进青岛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综合)
青岛: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12月2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12月2日起,在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1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这也意味着,此次政策调整后,对于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最高可贷96万元;个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最高可贷60万元。
按照规定,多子女家庭是指按照国家政策,同一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为现有未成年子女)。具体以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此外,《通知》提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12月2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照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申请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2022年12月2日后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凭证为准,此前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此外,青岛于9月15日优化限购政策。按照青岛市发布的《我市动态完善房地产政策》:继续在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实行限购政策;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外地居民居住满半年限购1套。
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新政策中,二手房限购区域有所调整,市南区、市北区一手房、二手房仍实行限购政策,其他区域一手房、二手房均放开限购。
同时,在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