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最佳购房时机来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包慧杭州报道稳房市动真格了。继9月29日下调首套房贷利率,让各市“因城施策”可自主确定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之后,9月30日,央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9月30日发布的政策明确,自第二天,即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此次政策是近期央行房贷利率下限自由下调、财政部换房免个税政策后的第三个大招。而上一次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是在7年前。这是继今年5月商业贷款利率下调后又一重要的金融政策,主要针对刚需购房需求首套个人公积金贷款,体现了进一步降低刚需购房者购房成本的导向。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9月30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公积金政策和央行昨日政策、财政部今日政策一起,形成了9月底三个稳楼市大招,对于四季度房地产市场行情的提振会比较显著。”
此次政策充分说明公积金也落实了更为宽松的政策导向。首先,商业银行贷款持续降息,客观上也需要公积金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调,否则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利差比较小,客观上也会使得公积金贷款的吸引力下降,所以必须降息。其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进一步下调,使得后续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更加明显,对于刚需购房者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等具有积极的作用。最后,公积金此次政策,也可以和其他政策叠加,比如说部分城市允许二套房也可以享受首套房的公积金优惠政策,对于一些改善型购房需求的释放也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5月,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在此基础上,各城市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主确定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和客户可在当地政策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的贷款利率水平。
9月29日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70个主要城市数据,符合通知中提到的“针对部分城市”条件(即连续三个月房价环比、同比均下降的城市)的城市有23个,分别是天津、石家庄、大连、哈尔滨、武汉、贵阳、昆明、兰州、秦皇岛、包头、温州、安庆、泉州、济宁、宜昌、襄阳、岳阳、常德、湛江、桂林、北海、泸州、大理。
当地城市政府调整利率下限后,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会进一步下行。据推算,如果降低0.5个百分点,对于一笔100万元、25年的房贷,利息总额将减少超过8万元,每个月可少还约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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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至2.6%!既有购房职工明年也可享受
来源:南方+惠州宜居频道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好政策正式出炉。10月9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印发《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称《通知》),在重申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的同时,对涉及贷款申请客户时限也予以明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通知》指出,2022年10月1日(含)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针对购房职工申请贷款利率执行情况,《通知》明确,在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与此同时,对于10月1日以前已申贷款但尚未发放贷款的购房职工同样按照新标准执行。
此外,利率优惠措施不只覆盖新购房职工,惠州既有购房职工随着新政的施行也将有序享受到优惠。《通知》称,对于在10月1日前已完成购房和贷款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新政后阶段性仍将按照原利率标准执行,但从2023年1月1日(含)开始也将正式按照调低后的优惠利率标准执行,切实有效地减轻刚需住房职工的还贷压力。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政策落地
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政策我市已落地。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我市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我市同步执行该决定,并对政策进行细化落地。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完成贷款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时按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时按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这意味着,正在办理贷款的,将要办理贷款的,已完成贷款目前正在还款期的住户均能从中受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按照测算,假如贷款余额为20万元,每年可少还利息300元。
此外,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按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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