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情上,被告人秦某将自己名下的车辆出售给他人后,秦某于日前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累计代偿8万余元,但仍需偿还该笔贷款10余万元。重疾险
因资金不足还款导致借款人出现逾期。
秦某曾于2020年6月16日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共计26万元。
根据合同,秦某将自己名下的车辆租赁抵押给某银行进行担保,并承诺自己会将贷款利息支付到指定的账户中。
由于约定的还款期限超过了24期,且未偿还本金等还款内容均为正常借款,秦某同意还款20万元后向原告索要欠款,并支付给指定的还款银行卡,于2019年7月18日前一次性向被告支付全部逾期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健康险
而根据“借款人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未按协议支付损失”,本案中的违约金由被告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车险或者合同约定,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合同失效。
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效力仍在正常状态,当事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全部逾期欠款。
同时,判决生效前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原、主债权人应按约定按期履行,未予返还的,应当视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