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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建筑公司章程

1建筑公司章程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孙克述、潘治国、苏维康、晏合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发耳镇永安路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园林绿化、土石方拆迁爆破工程承包;房屋拆迁代理、水利建筑、桩基础工程。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万元整 。

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实缴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额 实缴额 比例 孙克述 413026197402151210 货币 180万元 180万元 30% 潘治国 520203197111070217 货币 180万元 180万元 30% 苏维康 520221199011254539 货币 180万元 180万元 30% 晏合要 52020119721225563X 货币 60万元 60万元 10%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七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力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权利。

第九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

(二)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其他义务。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一级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出资方委派或推荐产生,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的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息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

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

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签署本管理制度;

(十一) 代表公司签署本管理制度;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行使特别裁决权和

处置权,但这类裁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立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冻死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

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2月底前交各股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犯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 宣告破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清算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七份,股东代表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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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绿化公司章程

绿化公司章程范本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章程的地方越来越多,章程一经规定,就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章程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绿化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一章员工守则

第1条 工作时间

1、每天上班时间为八点整,中午下班时间为十二点整,下午上班时间是两点整,下班时间是六点整,工地下午下班时间五点半。

2、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 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xx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xx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2条 请假

1、病假: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需要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休假需要出示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事假:

①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

②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三天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经理),如实说明原因,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③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④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第3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4条 办公用品使用

1、对于办公用品必须用好放好,珍惜办公用品,用完以后需要增加用品的到出纳处领出并做好登记。

2、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对于办公室的设备要小心使用,如若不会使用者不能私自使用,要让其他会使用的'人处理,如因操作原因损坏了设备,损坏者需赔偿设备原价的100%.

第5条 档案处理

1、档案必须按类别分好,看完以后要收拾好,不能随便放置。

2、废弃的纸张务必盖上作废的图章,并放在废纸中以便以后重复利用。

3、凡是带有公司机密、报价等档案,废弃时务必要用碎纸机处理,不得随意摆放,凡发现不按上述处理者,作扣除绩效处理。

第6条 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

第7条 每天下班时,务必把所有设备电源、开关关掉,把门锁好,确保一切无误方能离开。

第二章苗圃管理

第1条 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第2条 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第3条 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必须达到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第4条 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第5条 外销苗木或公司工程需用苗木,需要从苗圃出苗时,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等事宜,做好记录。

第6条 易耗品(农药,化肥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公司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1条 司机必须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2条 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3条 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持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可以随时接受任务。

第4条 车辆的维修必须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第1条 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第2条 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

第3条 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达到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第4条 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第5条 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第6条 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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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章程怎么备案

一、公司章程怎么备案
1、法定代历罩慎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全体股东签署亦可);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闷穗批准;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的作用
1、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肢敬。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
2、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3、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由于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及其细则,包括经营目的、财产状况、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这就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的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凡依公司章程而与公司经济进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范,是由以下内容所决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作为公司法只能规定公司的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顾及到各个公司的特殊性。而每个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则能反映本公司的个性,为公司提供行为规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当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时,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就由公司自行解决。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
鉴于公司章程的上述作用,必须强化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这不仅是公司活动本身需要,而且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公司登记机关必须严格把关,使公司章程做到规范化,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监督和保证公司设立以后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行。
三、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1、《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2、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3、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4公司章程如何变更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负责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但是在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则由其通知。

3、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4、种类股股东的同意。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5、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6、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证券法》第67条第1项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7、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怎样网上下载自己公司的公司章程

下载自己公司章程在电脑的浏览器上输入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找到自己公司的管网站以后点击进入。进入到自己公司的官方网站以后点击政务公开按钮。在出现的政务公开界面中点击政务五公开进入。页面跳转以后点击左侧导航栏的服务公开进入。在出现的页面中可以看到多个资厅配料的范本,点击底部的第12页进入。此时可以在该页面中看到一人公司、有限公司等多种塌伏贺类型企业的团派章程范文,点击需要的章程范文进入。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该类型公司的章程范文附件,点击下载。最后在弹出的章程下载对话框中点击本地下载按钮。等待文件下载完成以后打开该WORD文件就可以看到对应的章程范文了哦

一般公司章程使用A4纸张进行打印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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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注册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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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杨燕秀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住所:
,邮政编码: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7农业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分享的农业独资有限公司章程,欢迎大家借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养殖业的投资,农业技术开发、转让,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研究、转让,林业机械种植、机耕、挖穴,花卉、不再分包装种子、肥料、农业机械、农具、农副产品(除粮油)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第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2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会议由鼓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以外的责任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

(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的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九条 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 股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5天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第三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一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批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留存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8怎样查一个公司的公司章程?

您好,公司章程属于内部信息,所以查询不到。您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去档案中心打印。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的自治法规,而且是国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类似于国家内部的宪法。

一般的公司章程获取均在设立初期经办人工商局实名后台的账号内调取,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现场注册的章程不会在经办人后台,一般是在申请设立当日提交的公司章程表的那份,才是工商局备案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活动基本准则的公开性法律文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股东共同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以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必备事项是法律规定的在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或称绝对必要事项;任意事项是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有自主决定权的一些事项。

9分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设立需要重新拟定章程母公司章程准要章程每页加盖母公司公章或者盖封章形式行···各工商局设立公司材料要求都同您亲自工商局问清楚要提交材料或者电咨询工商局工商局卡估计要送礼···给100红包事都办

10全资子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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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名称,
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月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四)向股东提出提案;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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